那一刻,刘璃脸上容光焕发,久违的笑意与喜悦像一树春花忽然绽放,心底的激荡与兴奋像火山岩浆一样喷薄而出,满身的活力与生机像海浪扑上了岩礁!
他忽然一下子跪坐着扑进刘歌的怀里,双手紧紧地搂住了刘歌的脖子,脑袋撒娇似地在他胸前重重地蹭了蹭,叫着:“哥哥!哥哥!哥……”
刘歌摸着他的后脑勺,心里像热暑天吃一口清甜的雪糕,感慨万端:这是家里变故以后刘璃第一次朝他这样撒娇,费了那么多心机,终是有用的,他做对了!不管以后如何,这一刻,能让他那么开心,那么激动,所有的,都值得。
刘璃又挣开刘歌的抚摸,抬头瞄了一眼刘歌,脸上晕红一片。他坐回床上,开始躁动不安地连番发问:“哥,现在去吗?我怎么才能看到她?她住哪里?跟邢依珊住一起?她怎么上班的?她不会看到我吧?”
刘歌爱怜地拍拍他的手说:“我都会安排好的,不会让她发现,今天晚了,明天一早去,好吗?”
这一晚,暮气沉沉、心如死灰的刘璃完全变了,忽然脱胎换骨般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明天起早参加第一次春游的小学生,一个明天就要上路拜访祝英台的梁山伯,一个明天就要跨马游街、名动天下的簪花状元。
他虽然有点发烧,肢体微有肿胀,小腿骨头依旧在疼,但他知道自己的睡不着,完全不是因为这些。他的心跳得乱七八糟,思绪错综复杂。他没再听歌,一会儿翻开手机看时间,过不了几分钟又看。刘歌没有笑话他,他自己倒难为情了,讪讪地说:“哥,我,我明天穿什么?”
刘歌拿出下午叫秘书去买来的崭新的长袖T恤、牛仔裤、休闲板鞋,打趣他:“不睡了?现在就穿起来等着?”
刘璃羞涩地接过来扔到旁边椅子上,躺到床上,拉起被子盖住了脑袋,一会儿又抬起身子问:“明天六点半起床来得及吗?”
尽管刘歌已经反复讲过杂志社上班时间是八点半,宋小令一般八点到单位,他们只要七点起床,吃早饭后七点半出发肯定来得及,但刘璃还是坚持要六点半起床,怕万一宋小令去早了错过。
现在还要提早,他现在那么容易疲劳,晚上能睡几个小时?刘歌拉下脸来说:“现在睡觉!六点半起床!如果你明天还想去的话。”
刘璃这才放弃提问与纠结,乖乖地躺下。
第二天早上六点半还没到,刘璃还是悉悉簌簌地悄悄起床,自己穿了衣服,艰难地挪到卫生间洗漱干净。
闹钟响起时,刘歌睁开眼睛,看到他俊美无俦、喜悦无限的弟弟,像从来没有得病一样,坐在床边,托着两腮,胳膊肘支在他床上笑嘻嘻地看着他。他起床,刘璃就递过衣服;他去洗手间,他就在门口候着,一会就轻轻地敲一下门,过一会儿又怯怯地敲一下。看到刘歌虎着脸出来,他就装可爱讨好地笑。
七点钟不到,家里长期雇佣的保姆张妈妈送来了早饭,一边摆饭,一边絮絮叨叨地说:“啊哟,人老了,动作慢,没耽误事吧?小璃啊,看个朋友怎么要起那么大早?”
刘璃开心地喝着豆浆,笑咪咪地向张妈妈道歉。
一会儿,特护沈阿姨也来了,看看没有自己能插上手的,就和张妈妈两人拿了早点在旁边吃。
刘璃喝完一碗豆浆,半杯果汁,一个细软的小蛋糕,擦干净了嘴,漱了口,就眼巴巴地看着刘歌。
刘歌没办法,三两下扫干净,要去抱刘璃,被他挡住了。刘璃让他搀扶着出去了。
沈阿姨跟着张妈妈一回病房,就按捺不住地问张妈妈:“张姐,今天小璃是要去哪里啊?起那么大早。”
张妈妈看到刘璃比往常多吃了半杯豆浆、半杯果汁,喜滋滋地压低声音说:“小璃要去看他女朋友呢!”
沈阿姨惊讶地问:“小璃有女朋友啊?不知道他生病吗?为什么从来不来看他?就是这张照片里的人吗?噢哟喂,长得那么好看的小哥,又有个做大事业赚大钱的哥哥,是应该有女朋友的啊,就是可惜……生了这病。怪不得啊,今天小璃那么高兴,昨晚上也一直笑。”
张妈妈点点头:“大概小璃觉得自己没有希望了,不想让女朋友知道吧。小歌跟小璃从小就父母双亡,多少可怜啊!我听说,最多一年,苦命的孩子……”张妈妈哽咽着哭了起来。
沈阿姨作为这个医院里最好的特护,半年前被楼落花了两倍的价格挖了过来。她以为要照顾的是脾气古怪的公子小爷,瞧在钱的份上已经作好了最坏的打算。想不到这个病人虽然得了绝症,却一直安安静静地很配合,从来没有要求。而雇主哥哥更是做得比她这个特护多得多,疼得心肝宝贝一样。
她也很喜欢刘歌哥俩,听张妈妈说的话,禁不住也心酸得落泪。
妈妈又一再警告沈阿姨不能在刘璃面前提他女朋友的事。沈阿姨连忙拍胸脯保证。
七点半,黑色的豪车平稳地停在了杂志社的门口。这家杂志社在市中心的一个旧院落里,8路公交车站就在门口的左边。
刘璃一直紧紧盯着远处的公交车站。当终于有一辆8路车停下来时,他紧张地抓紧了真皮车座。刘歌好笑地拍拍他的左手,摇摇头,示意这辆车肯定没有她。但是刘璃看也没看他,还是紧紧地盯着一个接一个下车的人,直到车门关上,他才放松地往车座上一靠,轻轻吁出一口气。
接下来,时间过得很慢。刘歌看着越来越紧张的弟弟,弟弟盯着道路上过几分钟就过去一辆的公交车,都是一声不响。
忽然,刘璃往车窗一贴,目不转睛地盯着一辆刚刚到站的公交车。
车门打开,第一个,一个中年男子,不是,第二个,穿校服的,不是,第三个,一个年纪大的女人,也不是,第四个,还是学生……直到,一个身穿浅蓝色连衣裙,长发披肩的女孩子出现在门口,走下车,走过来,走过来……
小令!小令!
那是他,日思夜想了多少次的恋人啊!
她脚步轻盈,目视前方,阳光从她背后照过来,给她打上了一圈黄色的光环。脸庞不很清晰,只看见长发垂顺,在微风里发丝飘拂。她抬手轻轻拢了一下侧发,像一个带着光晕的天使,慢慢地越走越近。
刘璃清楚地看见了她明净的额头,清亮的眼神,精致的面容,轻淡温雅的笑意。她右肩挎着一只白色软皮皮包,皮包上挂着一个毛绒绒的LOEWE猴子。
那是一只很可爱的小猴挂饰,去年国庆节他去杭州看她时送给她的。他为买见面礼,缠了刘歌许久,和刘歌的女秘书打长途电话商量了很多次,最后是刘歌让楼落从欧洲代.购的。刘璃和她的生肖,都是猴子。宋小令根本不知道它高昂的价格,以为值个几十元的小玩物,高高兴兴地收下了。
刘璃的左手撑着车门,右手慢慢抬起来,玉管一样玲珑剔透的手指,轻轻地、带着无限的怜爱,如痴如醉地摸着窗玻璃,正落在宋小令的脸庞轮廓上。
我在这里呀,就在这里呀!我为来看你,不顾一切!
活着,承受心跳的负荷和呼吸的累赘,我只为能看你一眼,再看一眼。
你头发长长了啊,摸起来很柔顺吧?让我替你梳一梳,扎起来可好?
那个包饰,你抚摸过很多次吧?
你怨我吗?怨我不辞而别。
你恨我吗?恨我斩断千里相思。
可是,我没有办法……
他多么希望,自己就像她身后的晨光,圈住了她,护住了她,细细密密地缠进了她的发丝,温温热热地盖住了她的后背。
他多么希望,自己就像她身前的晨风,拥住了她,亲吻着她,
绵绵笃笃地围紧了她的身子,清清凉凉地裹住了她的一切。
刘歌也定定地看着这个发光的女孩。
刘璃指给他看过电脑上她从小到大的照片,通过刘璃点点滴滴地描绘,他觉得宋小令应该是俏皮、活泼、可爱的小女孩,虽然心灵手巧,聪颖能干,但应该是一朵鲜艳的娇花,值得弟弟呵护、疼爱、宠溺。可现在看着她沉稳的步伐,温静的容颜,干练的穿着,却觉得有种不屈、强硬与执着深深地蕴藏在她的骨子里。好像,刘璃在她面前,更像她的弟弟,冲动、稚嫩、痴情……
宋小令在向院门口的老门卫回礼微笑,正要走进院门。
突然,刘璃的左手按下车门拉手,右手推开了车门,右脚伸出去,落了地……
“你干什么去?”刘歌一把拉住他的胳膊。
刘璃挣扎了下,没挣开。他的右手、右腿慢慢缩了回来。
刘歌越过他,拉上了车门,一直侧头看着他。
刘璃回过头,绝望而哀伤地看着他,一行眼泪,缓缓滑了下来,另一只眼睛里,蕴满了泪水,倔强地不肯落下来。
刘歌伸手抱住了他,拍着他瘦骨嶙峋的背,声音哽咽,低声呢喃:“璃璃,璃璃啊璃璃,你真的想去见她吗?去了又要后悔吧……”
刘璃终于哭出了声,又极力控制着,呜呜咽咽,时而从喉咙深处压抑地嚎出一声。
驾驶座上的小于瞬间湿了眼眶,他觉得自己的心也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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