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那个身体已经很久了”妖猫传上的一句话,仿佛一下子明白了什么。人活着,对一个人产生了感情,她值得被深爱的人所怀念,这样才不负爱他的那颗心。人走了,感情散了。依旧对此怀念,忘不了那颗爱过的心,忘不了一起存在过的那段情。我痴情,我坚信她还会回来,并带回那颗属于我的心,继续重温我们的情。
执念,对过往的执念,是我唯一可以继续活下去的理由。破灭了,那活下去还有什么期望?不甘心是真,忘不了也是真。岁月不可停留,抱着执念前行终究太累。解脱,真的只有她回来才可以解脱吗?还是让我相信真相,去接受真相才可以解脱?现实往往是后者,痴情毕竟是自己的事,和他人无关。你执念不散,却还要影响他人,害人害己。就此,心平气和,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来之,接受。走之,不留。百花论倾城,牡丹笑见浓。花败惨破穷,温情留心中。
文章内容不代表凯硕文章网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anshuzu.com/xqbj/show/3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