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最大的问题是高利贷的法律地位
“辱母杀人案”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大家一致谴责黑社会份子的暴行,批评警察的不作为,声援自卫过失杀人的骚年。说道这些实属正常,也理应说道。但是我觉得这些都不是问题的核心,核心问题是高利贷的法律地位。
高利贷即以资金借给别人,收取高额利息,还款期限到期不能按时还款二次加利息,通过暴力手段催讨贷款。
高利贷从古至今一直是受到谴责和严厉禁止的行为。因为高利贷的存在,让财富资金掌握在少部分的手里。利用资本的优势,少部分人可以不劳而获,轻松占有他人的大部分劳动果实,造成社会的两极严重分化。因此,一个社会要变得和谐,长治久安,就不能允许高利贷的存在。
“辱母杀人案”的出现,说明我国法律对高利贷行为态度模糊。用警察的话说就是在法律上没有响应的说法,从法制化上讲,警察这样说是正确的。就因为高利贷在法律上地位模糊,讨债的黑恶团伙才会如此自信讨债。笔者亲身经历过一次经济纠纷,警察来了,登记完毕,说道:经济纠纷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只要不打人和不死人就和我们没关系。警察走后,靠的就是人多声音大,看上去不要命占优势了。
虽然说我们国家建国不有几年,而且还处在社会转型期。但是立法确实滞后,很多事情法律上是空白的。俺们大中华的一个事实就是,人口很多很多,生存从古至今都是困难的。在生存的压迫下,国人是聪明的,可以想尽一切办法获取名利。“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就是最好证明,是不择手段的。如果法律不走在前,古以有之的各种现象会层出不穷。最后就是胆子大的聪明人活的风光无限,老实人活的窝囊了。历史证明,中国人一直是这样度世的。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社会如何发展,取决于政府,也取决于人民。是有个底线,顾及和慈悲下弱者底层,还是咋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人间。政府说了算,你,我,他说了算。
我希望,骚年无罪释放!
我请求立刻着手制定反高利贷立法!有了相关法律,高利贷才能被锁起来,“辱母杀人案”才不会再次发生。要不然,高利贷即将迅速传遍神州大地,梦想做资本家的一群人已经上路,一群未曾涉世的骚年正准备着加入黑社会,收保护费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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