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前的一天,女婿老乡从湖北带来一只大甲鱼,足足小面盆大,按当时广州的市场价得好几十块。同时告诉我们宰杀方法:用筷子逗引,其口咬住后拉出头部,随即将头砍断。如此放尽甲鱼的血,味道最佳。
我们不敢尝试,问市场龟鳖档可否有偿屠宰,回答说他们用滚水烫死。老伴听后轻蔑地说“烫死谁不会,自己来。”于是如法炮制。等他煮死、剥壳、剁肉、调味、上灶焖煮一系列工夫做完之后,照例由我收拾残局。“你方唱罢我登场”,这是多年来我们自然形成的分工。
走进厨房,一眼看见那以砧板为中心的两立方米范围之内的墙壁、冰箱、地面全是斑斑点点的甲鱼血,怒火中烧:“你学武松血溅鸳鸯楼呀!都说给几元钱请人代宰,偏要逞能。”唠唠叨叨地擦洗污渍。可他不理不睬,眯着眼斜靠在沙发上,他累了。
原以为这广州人列为上等滋补品的甲鱼肉,大家一定抢着吃,刚端上桌时,倒也争先恐后地各人夹了一块。之后,再没怎么见人伸筷了。我因为从来不吃这类食品,不知是何滋味。一顿饭吃完,这煲甲鱼肉没少多少。放至下顿,大家表态不吃了。我用塑料袋装好,丢进了垃圾桶。
真不知道该用何词语表述这只甲鱼给我们带来了什么。这件事情我当时的确十分恼怒,但过后想起又觉得十分有趣,写此小文以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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