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的脑子里总是不经意间冒出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一个又一个有趣的灵魂。突然被自己吓了一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写作爱到了如痴如狂的地步。停下脚步,抬头望着街道两旁忽闪忽闪的路灯,思绪纷飞。
在那个余辉斜照,夕阳悠悠的黄昏,我在Vivian的世界里遇到了安妮宝贝。她如诗一般的语言令我着迷,笔下对爱情有些偏执甚至病态的男女主角,让我沉沦。我不去理会这里边包含多少的无病呻吟,也不想去理会,或许当时的我也是无病呻吟的匆匆过客中的一个。
从那一刻起,我喜欢上了信马由缰的在纸上书写我的故事。看着一个个灵动的文字在纸上跳舞,一个个鲜活的灵魂摇头晃脑,我的心是欢喜的。
我记得当时的语文老师说过,安妮宝贝的这种文风是走不远的。像预言一般,随后在经历搜肠刮肚仍然无从下笔,只叹江郎才尽的天真和无知以后,我的兴趣愈演愈淡,故事也愈讲愈无趣。索性淡忘了此事。
五年后的一个黄昏,夕阳依旧悠悠。
咖啡馆。
“要不你开一个公众号呗,反正你喜欢写故事,而且你写的也还不错的呢。”
“那以后我讲故事给你听。”
“好啊。”
简单的两句对白,平凡的一个承诺。却重新点燃了我心底那团早已熄灭的火苗。就这样,我又爱上了写作。突然地,就这样爱上了她,像初恋一样神奇而又美妙。她挂着我送的小幸运眉开眼笑,我爱她爱得如痴如狂。那一刻,我明白了,原来她一直存在于我世界的一个隐秘角落,就那么静静的,等待着我穿过层层迷雾来与她兑换前世的眷恋。这个小小的承诺,是吹散迷雾的那一米阳光,让我在茫茫世界里一眼就认出了她。走过去,盯着她的眼睛,含情脉脉:“对不起,久等了”。
娜塔莉.戈德堡曾经说过:让写作来完成写作,让你自己消失。你只是在记录流过你身体的思绪罢了。
我很喜欢这句话,或许这才是写作的忘我境界。那时,我的身体只是媒介,思绪顺着身体,流过指尖,钻进电脑,浸在电脑屏幕上。我的手指,我的眼睛,只不过是文字输出的一个工具。尽管能看着眼前一个个跳动的文字,但我不知道他们这是什么。伴随着最后一个Enter键的敲响,我的整个世界复活了。眼睛里一丝明亮闪过,清澈如溪水,嘴角上扬,眉毛舒张,连空气都好闻了些。一切是那么的美好。突然感觉手指酸痛,眼睛肿胀,连脖子都有些僵硬。好奇又慌张。不过,当看到眼前一个个动人的故事,纯净的灵魂,忍不住放声大笑,笑声中伴随着脖子扭动的咯吱声,眼角一滴泪珠溢出,划过脸庞,流进嘴里,甜甜的。
这是一场有趣而美妙的奇幻之旅。在这场旅行中,我并不孤独。每每夜深人静的时候,故事中的男男女女便会跑出来。他们陪我唱歌,陪我跳舞,陪我过生日。他们陪我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手舞足蹈。有时他们也会安静的坐成一排,拄着小脑袋听我讲故事。这真是一件有趣的事,而且,没有比这更有趣的了。我享受这场旅行。
路过树叶便会爱上树叶,遇到海棠就想跟蜜蜂谈恋爱,这样的人,总是多情的。上天也总会更眷顾他一些,讲故事也总会更动听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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