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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昨天的我们,走远了

文/草木之秋

六年没有回过长沙了,不知道现在的它和曾经的它,有着怎样巨大的改变。

而我,却总是无从想象。

只记得,曾经的我,在那里,第一次看到最高的楼,第一次感受到最繁华的夜景,第一次吃到最高档美味的食物。

只记得,曾经的我,在那里,求学,工作,赚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同时也在那里,收获了一份永生永世的真挚友谊。

其实我的一生之中,朋友甚少,大概和我有过深交的人不超过五个人。我总是寡言少语,孤僻文静,独来独往。

我学的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后,我凭借自己的努力,来到了长沙最好的幼儿园——诺贝尔摇篮幼儿园。我在那里,实习并正式工作。

在诺贝尔工作的第二年,我认识了刚从学校毕业,出来工作的19岁小妹妹张欢欢。

她的出现,可以说完全打破了,我原本枯燥平淡的生活。

那时,初出茅庐的她,活泼开朗,机智果敢,甚至名噪一时。于是她从一个普通的实习生腾云驾雾般,直接晋升为我们班的配班老师。

我则,一直是一位小主持人特色老师,只是每天除了上课之外,就在他们班当助教。

而我在诺贝尔工作了两年,却基本在这两年里,没有一个人敢接近我这个冷若冰霜,又极度自卑的人。

张欢欢大气爽快,从来没有任何顾虑,没有任何介怀,完全就是内不寻尘, 外不驻足,给人的感觉,永远洒脱快乐。

于是就是这样的她,却大摇大摆的打开了我尘封多年,压抑深重的内心世界。

她没有刻意接近我,但是每天她喜欢和我一起下班。她也总是找我聊很久的天,有时候,听多了她的絮絮叨叨,我甚感在浪费时间。她每个周末都拉我出去逛街,每次我都拒绝回避,却每次被她歪打正着,其实我感到很无奈,也很厌烦。

但是粗线条的她,似乎永远也不会发觉。

就这样,我被她火热、激情的内心融化了。

和她在一起,我变成了那个最真实放松的自己,我经常和她聊得热血沸腾,经常在她面前蹦蹦跳跳,不设任何防备,不戴任何面具,完全透明纯净得如小孩一般。

她偶尔看到这样稚气十足的我,难免会被吓到,但是她总是最暖心的接纳,属于我的一切……

于是近而,她把我们班的晚班老师金妈,介绍给我认识,她告诉我,金妈和她一样,是个随和开朗的人。说她叫金妈,其实并非她就是年龄特别大,她是个比我们大三四岁的大姐姐。由于是保育老师,孩子们亲切的称呼她为金妈妈。

金妈是个善良朴实重情义的人,总是很照顾我们这两个小妹妹。

于是,我们三人,心心相惜,互帮互助,彼此信任无比。我们经常秉烛夜谈,或者下班后饥肠辘辘的结伴吃夜宵,或者兴致勃勃的去唱K。可谓是,把酒言欢尽风月,斟茶谈笑系桑麻 。

不过,其实也是借此,来慰籍平乏、孤单又躁动不安的稚嫩青春吧!

那时同事们,看到如胶似漆,形影不离我们,于是打趣的称我们为江湖三剑客。

慢慢的,由于欢欢是一名没有太多经验的实习生,所以配班一职,她担当得甚为吃力和费劲。她还需要历练,多多积蓄能量,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如。

可残酷的现实,却等不了她的成长,毅然决然的启动了另一个方案。让她暂且只当代理配班,马上会有一位优秀的老师进班来,和她角逐配班一职。她感到空前绝后的压力,每天很努力,每天也寝食难安。

可是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是,本来我们以为那位老师的进班,会让整个班级硝烟弥漫,战火连连。可是我们都错了,她们俩丝毫没有任何敌意,却在见面的当天下午,就相见恨晚,情投意合。

这似乎是我见过最童话般的开头和结尾。或许这就是善良遇见善良,或许这就是二个字“缘分”,冥冥中,天意如此。

不过同时,我为我的挚交好友欢欢捏了一把汗,也为她欢呼雀跃。因为她用她的胸怀战胜了自己,也战胜了旁观的人们。

这位与欢欢以一天的时间,就化干戈为玉帛的优秀老师,叫做王林艳,我们习惯叫她艳子,艳子个子高挑纤细,言语常笑,眉目间透着一股真诚和坦然 。她是欢欢的朋友,于是自然也就成了我的知己。

我们三人经常被安排,在班级一起搭配合工作,我们总是特别有默契。她俩不争不抢,相互谦让,而我也一视同仁的全力配合她们的工作。每当下班,我们都喜笑颜开,结伴而去。

欢欢是个贴心的好妹妹,她看我都二十二岁了,还茕茕孑立,孤单只影。于是她和艳子私下里,给我张罗着介绍对象。当时,她们把一个帅气善良的理发师哥哥介绍给了我。只可惜,落花无情,流水更无意。

不过,欢欢却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她和金妈妈的弟弟对上眼了,我们总是叫他为金哥。欢欢和金哥可谓一见倾心,更有点像电视剧情节一般。那天我们几个一起逛街,欢欢开玩笑,让金哥当她一天男朋友。于是他们十指相扣,言语柔情,金哥还浪漫的背了欢欢一段路。从那之后,金哥就真的成了欢欢的男朋友了。

欢欢完全沉浸在一片浪漫、幸福之中。我和艳子也为她感到无比的高兴。在久而久之的接触,往来中,金哥还把漂亮的艳子介绍给了他的一个好哥们小代。

于是短短的几个月中,我的好友欢欢、艳子都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而只有我还在苦苦追寻,抑或苦苦等待。

不过艳子的爱情却也颇有波折,由于艳子家的条件好,自身条件也不错,父母一直希望她能找一个高富帅。可是她和男朋友小代,早已私定终身。于是父母为了断绝他们的往来,甚至软禁过她,但是艳子是个坚强,勇敢,有自己主见的女孩,她通过自己超卓的智慧,硬是说服了自己的父母。

而这一点,也是我到如今,都相当佩服艳子的地方。而能干的她,命运也始终一直牢牢的握在自己的手中,最终,她的事业爱情双丰收。所以到后来,我们四个人中,就属她过得最幸福。

于是,也正当欢欢和艳子情有所归的时候,我却选择离开长沙,南下深圳。我是一个喜欢新鲜,喜欢挑战的人,当征服一座城市之后,我必然要去往另一座城。我一直很享受金戈铁马,冰河入梦来的滋味,轰轰烈烈,自由不羁……

欢欢、燕子和金妈,几度相劝。希望我能留下来,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因为在相互的帮助支持下,她们认为,过不了多久,房子、车子、男人都会有的。

但是,我去意已决,十八匹马都拉不回了。和他们依依惜别之后,我昂首阔步的奔向了,深圳那片人潮涌动,繁华似锦的洪流波涛之中。

不过慢慢的,我却明白,世间什么却都无法抵过,时间的蹉跎。而我们几人的感情,也就在这种拉距之中,渐行渐远,渐拉渐淡。

多少年后,似乎一切都变了。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我们再也没有了,那份推心置腹,情深似海。也没有那份唱唱跳跳,似傻若狂的激情涌动。

曾经我们说好的肝胆相照,曾经我们说好的志同道合,曾经我们说好的不离不弃,曾经我们说好的地老天荒。似乎就像飞鸟一样,一去不复返。

而现在的我们,却总是看着远方的灯光,小心的边走边爱。也总是在生活中摸爬滚打,无奈的边得到,边失去。

直到2013年,我还是居无定所,孤独漂泊,爱情事业皆无定数。而金妈生了二胎,在家专心带孩子。艳子成功转行,成为了一名销售精英。而欢欢了,她那份曾经最为闪亮的幸福爱情,也摇摇欲坠,在结婚整整两年后,无可奈何的宣告了结束。

在电话那头,欢欢比起从前,已经看破尘世,通透明达了许多,但同时也隐隐的心有不甘,难以割舍。

欢欢说,事事无常,真不知道什么才可以恒久不变。

是呀,这世上,如今还会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了?我想,唯有过去的时,才不会改变吧。过去的永远在那,回不去,也改不了。

欢欢又说,过去真好,好想念过去我们在一起的时光,那时我们没心没肺,对酒当歌,我们义无反顾,哪怕头破血流,也能敢爱敢恨。

是呀,过去真好,而今天的回忆,却是对过去无情的葬礼。因为再也回不去,我们只能无可奈何的看着它们远去,能做的,只能是不舍的相送一程!

既然这样,我们就让过去的爱恨情仇,深埋青山上吧,抑或来年还能长出绿绿的新芽,也不失为一种生命的希望。

青春就这样静静远逝,昨天的我们再也回不去。

学会挥手告别吧,上天是公平的,生命也一直懂得感恩……看着昨天的我们,走远了。

原创 2016-06-03 草木之秋 水墨青花

明天,你好

牛奶咖啡 - Lost & Found去寻找

六年没有回过长沙了,不知道现在的它和曾经的它,有着怎样巨大的改变。

而我,却总是无从想象。

只记得,曾经的我,在那里,第一次看到最高的楼,第一次感受到最繁华的夜景,第一次吃到最高档美味的食物。

只记得,曾经的我,在那里,求学,工作,赚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同时也在那里,收获了一份永生永世的真挚友谊。

其实我的一生之中,朋友甚少,大概和我有过深交的人不超过五个人。我总是寡言少语,孤僻文静,独来独往。

我学的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后,我凭借自己的努力,来到了长沙最好的幼儿园——诺贝尔摇篮幼儿园。我在那里,实习并正式工作。

在诺贝尔工作的第二年,我认识了刚从学校毕业,出来工作的19岁小妹妹张欢欢。

她的出现,可以说完全打破了,我原本枯燥平淡的生活。

那时,初出茅庐的她,活泼开朗,机智果敢,甚至名噪一时。于是她从一个普通的实习生腾云驾雾般,直接晋升为我们班的配班老师。

我则,一直是一位小主持人特色老师,只是每天除了上课之外,就在他们班当助教。

而我在诺贝尔工作了两年,却基本在这两年里,没有一个人敢接近我这个冷若冰霜,又极度自卑的人。

张欢欢大气爽快,从来没有任何顾虑,没有任何介怀,完全就是内不寻尘, 外不驻足,给人的感觉,永远洒脱快乐。

于是就是这样的她,却大摇大摆的打开了我尘封多年,压抑深重的内心世界。

她没有刻意接近我,但是每天她喜欢和我一起下班。她也总是找我聊很久的天,有时候,听多了她的絮絮叨叨,我甚感在浪费时间。她每个周末都拉我出去逛街,每次我都拒绝回避,却每次被她歪打正着,其实我感到很无奈,也很厌烦。

但是粗线条的她,似乎永远也不会发觉。

就这样,我被她火热、激情的内心融化了。

和她在一起,我变成了那个最真实放松的自己,我经常和她聊得热血沸腾,经常在她面前蹦蹦跳跳,不设任何防备,不戴任何面具,完全透明纯净得如小孩一般。

她偶尔看到这样稚气十足的我,难免会被吓到,但是她总是最暖心的接纳,属于我的一切……

于是近而,她把我们班的晚班老师金妈,介绍给我认识,她告诉我,金妈和她一样,是个随和开朗的人。说她叫金妈,其实并非她就是年龄特别大,她是个比我们大三四岁的大姐姐。由于是保育老师,孩子们亲切的称呼她为金妈妈。

金妈是个善良朴实重情义的人,总是很照顾我们这两个小妹妹。

于是,我们三人,心心相惜,互帮互助,彼此信任无比。我们经常秉烛夜谈,或者下班后饥肠辘辘的结伴吃夜宵,或者兴致勃勃的去唱K。可谓是,把酒言欢尽风月,斟茶谈笑系桑麻 。

不过,其实也是借此,来慰籍平乏、孤单又躁动不安的稚嫩青春吧!

那时同事们,看到如胶似漆,形影不离我们,于是打趣的称我们为江湖三剑客。

慢慢的,由于欢欢是一名没有太多经验的实习生,所以配班一职,她担当得甚为吃力和费劲。她还需要历练,多多积蓄能量,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如。

可残酷的现实,却等不了她的成长,毅然决然的启动了另一个方案。让她暂且只当代理配班,马上会有一位优秀的老师进班来,和她角逐配班一职。她感到空前绝后的压力,每天很努力,每天也寝食难安。

可是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是,本来我们以为那位老师的进班,会让整个班级硝烟弥漫,战火连连。可是我们都错了,她们俩丝毫没有任何敌意,却在见面的当天下午,就相见恨晚,情投意合。

这似乎是我见过最童话般的开头和结尾。或许这就是善良遇见善良,或许这就是二个字“缘分”,冥冥中,天意如此。

不过同时,我为我的挚交好友欢欢捏了一把汗,也为她欢呼雀跃。因为她用她的胸怀战胜了自己,也战胜了旁观的人们。

这位与欢欢以一天的时间,就化干戈为玉帛的优秀老师,叫做王林艳,我们习惯叫她艳子,艳子个子高挑纤细,言语常笑,眉目间透着一股真诚和坦然 。她是欢欢的朋友,于是自然也就成了我的知己。

我们三人经常被安排,在班级一起搭配合工作,我们总是特别有默契。她俩不争不抢,相互谦让,而我也一视同仁的全力配合她们的工作。每当下班,我们都喜笑颜开,结伴而去。

欢欢是个贴心的好妹妹,她看我都二十二岁了,还茕茕孑立,孤单只影。于是她和艳子私下里,给我张罗着介绍对象。当时,她们把一个帅气善良的理发师哥哥介绍给了我。只可惜,落花无情,流水更无意。

不过,欢欢却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她和金妈妈的弟弟对上眼了,我们总是叫他为金哥。欢欢和金哥可谓一见倾心,更有点像电视剧情节一般。那天我们几个一起逛街,欢欢开玩笑,让金哥当她一天男朋友。于是他们十指相扣,言语柔情,金哥还浪漫的背了欢欢一段路。从那之后,金哥就真的成了欢欢的男朋友了。

欢欢完全沉浸在一片浪漫、幸福之中。我和艳子也为她感到无比的高兴。在久而久之的接触,往来中,金哥还把漂亮的艳子介绍给了他的一个好哥们小代。

于是短短的几个月中,我的好友欢欢、艳子都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而只有我还在苦苦追寻,抑或苦苦等待。

不过艳子的爱情却也颇有波折,由于艳子家的条件好,自身条件也不错,父母一直希望她能找一个高富帅。可是她和男朋友小代,早已私定终身。于是父母为了断绝他们的往来,甚至软禁过她,但是艳子是个坚强,勇敢,有自己主见的女孩,她通过自己超卓的智慧,硬是说服了自己的父母。

而这一点,也是我到如今,都相当佩服艳子的地方。而能干的她,命运也始终一直牢牢的握在自己的手中,最终,她的事业爱情双丰收。所以到后来,我们四个人中,就属她过得最幸福。

于是,也正当欢欢和艳子情有所归的时候,我却选择离开长沙,南下深圳。我是一个喜欢新鲜,喜欢挑战的人,当征服一座城市之后,我必然要去往另一座城。我一直很享受金戈铁马,冰河入梦来的滋味,轰轰烈烈,自由不羁……

欢欢、燕子和金妈,几度相劝。希望我能留下来,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因为在相互的帮助支持下,她们认为,过不了多久,房子、车子、男人都会有的。

但是,我去意已决,十八匹马都拉不回了。和他们依依惜别之后,我昂首阔步的奔向了,深圳那片人潮涌动,繁华似锦的洪流波涛之中。

不过慢慢的,我却明白,世间什么却都无法抵过,时间的蹉跎。而我们几人的感情,也就在这种拉距之中,渐行渐远,渐拉渐淡。

多少年后,似乎一切都变了。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我们再也没有了,那份推心置腹,情深似海。也没有那份唱唱跳跳,似傻若狂的激情涌动。

曾经我们说好的肝胆相照,曾经我们说好的志同道合,曾经我们说好的不离不弃,曾经我们说好的地老天荒。似乎就像飞鸟一样,一去不复返。

而现在的我们,却总是看着远方的灯光,小心的边走边爱。也总是在生活中摸爬滚打,无奈的边得到,边失去。

直到2013年,我还是居无定所,孤独漂泊,爱情事业皆无定数。而金妈生了二胎,在家专心带孩子。艳子成功转行,成为了一名销售精英。而欢欢了,她那份曾经最为闪亮的幸福爱情,也摇摇欲坠,在结婚整整两年后,无可奈何的宣告了结束。

在电话那头,欢欢比起从前,已经看破尘世,通透明达了许多,但同时也隐隐的心有不甘,难以割舍。

欢欢说,事事无常,真不知道什么才可以恒久不变。

是呀,这世上,如今还会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了?我想,唯有过去的时,才不会改变吧。过去的永远在那,回不去,也改不了。

欢欢又说,过去真好,好想念过去我们在一起的时光,那时我们没心没肺,对酒当歌,我们义无反顾,哪怕头破血流,也能敢爱敢恨。

是呀,过去真好,而今天的回忆,却是对过去无情的葬礼。因为再也回不去,我们只能无可奈何的看着它们远去,能做的,只能是不舍的相送一程!

既然这样,我们就让过去的爱恨情仇,深埋青山上吧,抑或来年还能长出绿绿的新芽,也不失为一种生命的希望。

青春就这样静静远逝,昨天的我们再也回不去。

学会挥手告别吧,上天是公平的,生命也一直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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