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也曾执念玫瑰。
那些被荏苒、肆意挥霍的年华。书写的,是一段段红玫瑰赋予的哀伤的精魂…
匆匆,忙忙,还未看清,就已擦肩;恍恍,惚惚,还未抉择,就已落尘。
凌晨三点、雨、昏暗的街灯、稀疏的人流。
梦飘飞的季节。原来自己不知从何时起,已经开始厌恶起玫瑰的色彩。红得发黑、红得让人压抑。5年,不停间隙的练习遗忘,却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溃散一地、化整为零。我强迫自己保持微笑,因为路另一头的,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幸福。这雨,无论撑没撑伞,还不是照旧跌落在你周围。无意识的将右手伸出伞外,也触感!原来这雨早就落进了心里。先湿我鞋,再湿我面,却始终都湿不了她的发……
老七说:既然放不下,就放进心里的某个角落,让它只成为一个人的秘密。知道,也懂。可这对于路另一头的那个,我该如何去面对?!自己撕扯的故事却让她变得很无辜。其实于她,早就不公了…早在5年前执她手时。有时,真的就觉得自己很无耻、很自私,自己扯不断的情愫,妄想着她帮我扯断…却同我一起堕落进这深渊。或许真像亚平说的: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是自己太低估了人性原始的占有欲。也或者说是:此情非彼情…尽管有些牵强!
五年前的,看着大学的幸福模样,我放心多了!请一定要延续这幸福…五年后的,现在依昔躺在我臂湾,欠她实在太多太多。她能幸福是我一辈子的约定,欠下的我不想撵到下辈子。我会尽可能多的在所剩无几的日子里还掉……两个…都是我最挚爱的……也曾执爱于玫瑰…
现在却宁愿自己从不认识玫瑰、不懂暧昧。或许就不会在这暗红色的绝境中搁浅。原来,玫瑰还是玫瑰,唯有真正懂爱的人才配,很明显我不配。遗忘这东西!我也不会再刻意去练习。遇见了,就真心的祝福;没遇见,就守护好这片刻的宁静…对吧?!
不知不觉,到家了……沉默了几分钟:麻子…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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