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一个不好,但也不算坏的月份。那一个月,没什么大事,一切很平凡,就是在这样的平凡中,我认识了秀秀。
那是一个周末,独自去了书店看书,手机一直在振动,拿起来看,QQ 上有人加我。接着,文子就打电话给我,告诉我说:“锋子,我介绍一个朋友给你认识一下,她是你们那里的人,跟你一样,喜欢陈奕迅,喜欢三毛。”我就同意了秀秀的申请。
经过几天的相处,我发现秀秀是一个和你特立独行的人,她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喜欢的音乐,有自己喜欢的一切。当然,也跟大多的女孩一样,她特别喜欢西藏,她总是跟我说,以后要去西藏支教,要留在西藏,不会回到云南了。不知道为什么,当她说出她不会回云南的时候,我感觉有一丝的失落,为何刚认识,就离开。
有一天晚上,我跟秀秀谈起了三毛的的文章,有一篇的文章叫做《极乐鸟》,我让秀秀去读一读,她读完后问我,“那种感觉很痛吧!”当她问完之后,我的心似乎有了一丝希望,那是在万丈红尘中找到一个知音的感觉。如果说,有什么事最幸福,我觉得是在白茫茫的人世间,有人懂我。自那晚以后,我跟秀秀的关系更密切了,无话不说,无所不谈。我原以为那样的关系可以很久很久,可是,一切因为我的自私而改变。
我向秀秀表白,她接受了。可是,青少年的爱情似乎都是这样,刻骨铭心,却是如水墨青花一般。
在一个午后,她告诉我,“有没有会感到一丝不安,因为距离?”我说,“爱是水墨青花,何惧刹那芳华?”她好似没来过,却让我难以忘怀;她又好似从没离开,可我难以找到她。夜色,一个人在房间看书,手机里播陈奕迅的《人来人往》,他唱,闭上双眼你最挂念谁,眼睛睁开身边竟是谁?我独爱“拥不拥有也会记住谁,快不快乐有天总过去”。
秀秀,你以为我刀枪不入,我以为你百毒不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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