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为我在城市中生活着的落寞和烦躁而写下过这样的话,叫做: 城市激不起你灵感,乡村常涌动你思念。
有时候总这样想,再巧夺天工般的人造天堂,都敌不过来自自然之中的天然清新。尤其是现在这样一个环境己严重恶化了的、城市之生存空间已相当逼仄异态了的我之生存状态,更让我对过去拥有着的那份乡村生活,涌动起了无尽的思念之情。
我的家乡在东海与长江交汇处,是一个由滾滾长江冲下的泥沙、裹挟堆聚而成的岛屿上。这个岛屿从宋代时便逐步形成。古瀛洲就是历来人们对它尊重的别称。这个岛屿‘现在己成为我们祖国的第三大岛。它四面环水,东西身形偏长。岛上无山,纯是一马平川的泥土平原。其土地相当肥沃,四季气候又相当宜人。由于昼夜温差较大,相当适宜于各种农作物的生肓成长。岛上水网遍布,空气常年湿润清新。
现在,国家将它定位在生态岛的发展链条上,化工与工业设施偏少,所以,生态污染与环境恶化离它是很远的。这样的生存环境使岛上的人均寿命延长,被权威机构命名为长寿之乡。岛上人民民风淳朴殷实,很是有别于如今世道里的浮躁之风。虽然它距离污染较重的大都市上海仅只一百里路,但上海市民对这块尤如世外桃源地般的乐土,却是十分喜欢和想往的,被上海市民们誉为上海人的后花乐园。
不过,我尽管如此赞许我的家乡,它在全社会环境恶化的大前提下,和我记忆中的美丽家乡,还是逊色了不少。我现在的思绪,己经飞回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岁月之中了。
那时候的天,真的是蔚蓝蔚蓝的。晚上搬张竹制的躺椅于宁静的户外,沐着夏夜凉爽的风儿,点数天上亮晶晶的星星,心中真有种超然物外、宁静致醉的感觉。夏夜里,有稻禾的清香气息从不远的水稻田中传来,还有阵阵的蛙鸣声相伴着。还能看得见无数的萤火的星光,在低空里穿来梭去、流光溢彩。这一切,让你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你正处在一个带着美音妙影的、流动的、动态的仙境世界里了。
那时候的地是虔诚奉献的。它深深体察到了这个世界是如此的美好,它深深地体味到了人们是如此地淳朴与勤劳,它愿意用自已的肥沃,为人们作出巨大的奉献。所以,在我们家乡,在那个年代,不管人们在这片土地上种下何种何样的农作物,都是种什么活什么,活什么长什么,长什么,必获什么巨大的收成。所以,尽管那时是个物质相对贫乏的年代,我们家乡人民的生活,却始终过得殷殷实实。
那时候,二十四节气中的惊蛰一过,春雷就要在天空里炸响了。春雷一炸响,我们那片土地的天空里,必会下一场淋漓尽致的透雨。雨水会湿润透这片肥沃的土地。早播的第一季的早稻田里,会是一片水的世界。这个时节,秧苗刚刚被勤劳的农人插进软泥里,其嫩嫩的根须还没在软泥里扎牢脚根,秧苗就会飘在水里,成为死苗。在这时,只要等透兩一过,农人们便会高挽起裤管,扛上铁锹,纷纷走入田头,给水稻田开坝放水。
水稻田里的水,会顺着小渠流向田头间的小沟,再经小沟流向四通八达的河流。
我们古瀛洲,因为地处长江与东海的交汇处,水生鱼类资源是相当丰富的。在那个年代里,生态环境还没有恶化,所以,栖身和繁肓在古瀛洲水世界的各种水族,其品种之多、数量之大,实在是一般人难以想象得到的。
这时候,水稻田里放水,原本戏在河流中的各种天性喜欢逆流而上的鱼呀、虾呀、鳝呀、蟹呀、鳗呀,一类一类地、拼命往水稻田里拱。等水稻田里的水排干了,这些一类一类的水族们,就只有在泥面上瞎折腾的份儿了。这时候,便是我们这些被大人们称呼为小猴子的小调皮,最开心的时候了。我们会高挽裤管,赤着脚,挎着能容几十斤重量的竹篮,飞快地奔向稻田里,去捡拾那些乱折腾的各种水族。每每,都会抬着沉重的竹蓝回家。每每,村子里家家户户,几天的时间内,空气中都会飘溢着鱼香的味道。
回忆起家乡鱼香的味道,使我忍不住要在这篇文章里多用上点文字,来加以描述了。那个时候在我们岛上,想吃鱼,实在是方便至极的事情。那时候岛上也根本找不到供养鱼的鱼塘,人们不屑于去养鱼。河滨纵横遍布的水世界里,不下于十种百种的各色各样纯野生的鱼,多得难以数计。小到一二斤,大到十几二十几斤的鱼,放眼河道里,都能清哳地看见。尤其是在气温较低的天气里,水草丛中或没水草的水面上,大大小小的鱼都会浮起来,用嘴探出水面来呼吸氧气。这时候的你如果想吃鱼,手里只要准备好一根鱼叉,看准了在水里想要的那条鱼,将手中的鱼叉瞄准后奋力掷去,必将你心中想要的那条鱼戳了上来。
野生的鱼跟如今鱼塘里养殖的鱼相较,它们的味道,差别真是很大的。野生的鱼放在锅里烹煮,其汤烧到火候的时候,会象牛奶般浓稠本白,其汤味,不用加鸡精味精等佐料,就己经很鲜香、很鲜香了。其肉质紧凑有嚼劲,让你真正有在食用人间美味的感觉。而养殖的鱼,其汤再怎么加火候地煮,也煮不出野生鱼牛奶般浓稠本白的色感来,其味再加多了鸡精味精,也不会有那种野生鱼般鲜香鲜香的味觉。其肉质松软不堪,还让人品到一种怎么去都去不掉的怪腥味。所以,现在的我,如果要吃鱼的话,是非野生鱼不食的 。 这,是那个无污染的无环境恶化的优质生存年代将我"惯出来" 的毛病。
吃鱼、吃优质鱼方便,是我常常怀恋、追忆家乡的一个很大的理由。那时候的天蓝,地沃,人淳更是我常常怀念、追忆家乡的另一个很大的理由。行文至此,倒让我想起我少不更事时做下的一件恶事来。
记得那时候的我,也就七、八岁的年纪吧,我们村差不多年龄段的小孩有不少。有一天,我们十几位孩子挎着竹篮、拿着镰刀到田野间去割喂羊的草。一路上,我与其中的一位小男孩争吵得面红耳赤的。少不更事的愤激中,我竟拿起手中的镰刀往他的脑门上磕了一下,使他当下就流下了许多血,把一帮小伙伴们全都吓傻了。其中有一位机灵点的,赶紧奔回村中,告诉大人们去了。
于是,双方的父母都心急火燎地赶来了。我的爸爸是满世界地追着我,要打死了我的。他的爸爸却追拦着我的爸爸,不让打我。嘴里直嚷" 孩子们的事当不得真的。" 俩位妈妈都哭,都赶紧护着受伤的他上医院去。
事情过了以后,我一个人躲在少人来往的一片竹林的角落里,吓得浑身直发抖,天黑了也不敢回家去。倒是脑袋上绑满了白纱布的他,在天黑的时候来找我了,手里端着一碗鸡蛋面,硬塞给我,说是他妈一定要我‘吃完的。说他不怪我,知道我也是无心的过失。这事以后,我们俩倒成了一生一世的好兄弟。
可这事轮到现在呀,这哥们可能要拿我当一辈子的仇人了。两个家庭都将成为水火不相容的宿世冤家了。我们家将为我的少不更事,要耗掉一笔不小的赔偿了。我将在长时间内,不断受到父母的责骂和惩罚了。
写到这里,我竟不知究竟如何来说现时下的城市和乡村,不知究竟如何来说发展变化着的现时下的敦是与敦非,我也不知该如何寄托我的怀念与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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