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感觉“证据”是法律上的术语,在生活中不常用到,不大重视。实际上,大到公司之间的合作,小到个人的交流,为了让自己的语言有力量,就要有证据。在这里,我们指的证据是客观的现实。大家熟知的中国台湾地区的一个名人李敖,他常常和其他名人有“官司往来”。据说,有一篇文章,列举了李敖打官司的“显赫战绩”。文中说:“除了是知名的作家、有名的政治犯,李敖还是人人皆怕的诉讼大王……只要被李敖锁定,几乎很难逃过被李敖告的命运。”有位中国台湾地区的律师曾经感叹地说:“李敖打官司写的文字,比我这个资深专业律师写状纸的文字还要多。他打官司能从青年时代打到耳顺之年,不论胜败,越打越勇敢。他如果干律师,一定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律师。”在这里,大家会发现,看李敖的电视节目,听李敖“骂人”也是一种享受,因为他“骂人”的过程中,会给你很多信息,这些信息是证据,放到议论文中就是论据。
文章内容不代表凯硕文章网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anshuzu.com/xqbj/show/161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