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中学时用的碗,如今陪伴我也三十七八年了,我一直用它盛我的一日三餐,偶尔也用它淘米洗菜,有时找不到水杯,把它也当茶杯使。夏季饥渴难耐时,烧一壶开水倒进碗里,使其在凉水的水面上漂一会儿,让里面的热水快速变凉,以便能够痛快淋漓的畅饮一次。
前不久,康教授来陋室做客,看见我端着碗喝汤,很委婉地说: “你该换个碗了”。
说真的,几十年来,我只是一味地使用它,从没有感觉到它的老旧和不适,经朋友这么一说,仔细端详一下它,竟一下子觉得它确实旧了,老了,丑了,变得和我脸上的皮肤一样,打折了,斑驳了,已经烙上再也洗不去的沧桑了。
昨天中午,用小米高粱红枣和牛奶做了一碗感觉良好的粥,为了显摆,用微信发给了太太,遗憾的是,她没有称赞我的粥,却很平和的回了一句:下周回来,从家里带个像样的碗过去。
厨房里的几个淘瓷碗都太小,吃饭时总要盛两次或三次,只有它的大小正合我的饭量,以至于我每次做饭下米,都以它作量具标准,半碗米加一碗水,蒸出的饭正好一碗。如果丢了它,不知道……今早出门时,望了望它,又看了眼门口的垃圾桶,犹豫片刻,终没有狠心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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