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说了离婚后的第三天,再我的再三祈求下他答应不离婚,只是要分居。
王村桥,是我们约定的地点,距离我家有二里地。他厌倦了我,连同厌倦了我生活了二十五年的村子,连同厌倦了我幼时嬉戏的家门口,连同厌倦了生我养我的父母。母亲癌症晚期了,他也不愿来看一眼。
他说来给我送药,没想到却送来了我在那个家的全部行李。骑着结婚第二天送我回娘家的那辆没有前后镜的红色摩托车。车上绑满行李。
我很笨,这么大了还不会骑电车。出门的时候本以为自己能行,结果却摔了一个大马趴,连着我和电动车。所以只好步行去的王村桥。挎着一个包,忍着道路上人来人往的热闹一步拖着一步向前走。走了三分之二的路程就再也走不动了。本身就是个死宅,不爱运动,再加上没吃早饭,头晕乎乎的。
打电话让他我的方向来来,看到了他,只这一眼便足以冷却全身的血液。
他让我拿着行李再走回去。我拒绝,骑在他的摩托上不肯下来。中间有他姐姐的电话,有他朋友的电话。接完电话的他对我越发冷漠。我得罪了他的朋友,得罪了他的亲人。(其实我并不认为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朋友家人的事。我只是不爱说话,我不是对他们不友好,而是我真的不知道有什么话题好说。按周岁算我才二十三岁,而他的朋友已经二十七八岁了。我母亲有癌症,他的家人大概觉得我们花了他的钱,可化疗这么多起我们确实没让他家出过一分钱。当然,如果期间让他买饭什么的也要计较的话)。
扯远了,呵呵。
他对我说了很多话,其实当时就没听清他说的是什么,因为只顾偷偷看他的样子一解思念了。不过有一句话我确实挺清楚了,他的家人对他说:“她打你你就打他,狠狠打,往死里打。”听到这句话我是真的只想呵呵了。我忽然想起《盗墓笔记》里的一句话,“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我好像真的扯太多了,总之,他后来把我送到了离我家不远的一个地方,我拖着行李回去。他说,就算咱俩和好我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对你了。
其实我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对你了。不会事事把你放在第一位,不会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不会再爱你一百分了。我会和你保持距离,爱你直到八十分。
八十分不是因为我爱你没有那么深了,而是太深了,深到忍受不了一分一秒的失去。可是弦太紧就会断,为了能和你一辈子,我愿只爱你到八十分。
郭,我是想和你过一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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