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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旧人离

走了,该走的总会走的;来了,该来的总会来的。

时间久了,更坦然了,面对许多事不再那么纠结了。面对许多人,不再更在意了,尽管有点孤芳自赏的味道,但是会让你认清自己了。

也许我们都曾傻过;也许我们都曾幼稚过;但从某一时刻,我们变了,世界也变了。不再犯傻,不再幼稚,不再眼瞎,学会了自己定位自己,定位在合适自己的位置。学会某事搁浅,搁浅也许会留下真实。

有人告诉我:你眼瞎了。我没有反驳,我笑了,笑得苦涩,笑得癫狂。笑声透出无奈,笑声中透过沧桑。仿佛听到时光老人梦呓:你傻。你眼瞎。

时间总会历练出不靠谱的那些年,那些事,某些人。我想时间久了,我应该能学会放弃,我尝试过去读透一句话:情断了,绑不住,试着放手,走与不走,留无不留,我不想懂。然而至今我不懂,相反,我好像明白过来。其实不管我怎样,总有人关心我,只是我辜负了。

我想时间久了,我应该学会照顾自己,学会照顾自己的心,不让它受伤;学会照顾自己的情绪,不再任性。我承认,有时候我太幼稚了;我承认,有时候我太任性了,但是,我不后悔。幼稚,任性,起码我自认为过得舒服。尽管受伤,但我爱上了伤口撒盐的味道;尽管难过,但我习惯了犯贱的习惯。

尽管我知道,应该照顾好自己,以免让某人担心;尽管我知道,应该早早放弃,以免让某人看不起。可是,因为我幼稚,因为我任性因为我爱上了伤口撒盐,因为我习惯了犯贱,我还不想改变现在的自己。

说我眼瞎的那个人,我会记住你的关心;说我幼稚的那个人,我会学着成熟;说让我放弃的那个人,恐怕要让你失望了;至于说我犯贱的那个人,那个人就是我自己。 我会记住在我难过时,那个安慰我的人;我会记住在我沉沦时,那个鼓励我的人;我会记住在我迷茫时,那个给我手电的人;我会记住在我走投无路时,给我鹤顶红的人;我会记住在我孤独时,那个给我烈酒的人。我会记住,我会记住我遇到的每个人,有些人藏在心底,有些人装在心里。

“曾经本想折一枝柳赠与你,不过,后来啊,我放弃了,我不希望总是生活在过去。记忆尽管很美,但回忆更让人心痛……”以前写过这样的一段话。

“走了,该走的总会走的;来了,该来的总会来的……”现在写过这几句话。

相信么?以前就在昨天,现在也许也已变成了昨天。以前相对于现在,好像就是昨天的昨天。不一样的心境,执笔的方式不同,落笔的气力不同,收笔的姿势也更加不一样。我认为这篇文章败笔了。既然败笔了,你还看的那么入迷。是关心还是嘲讽?我不想懂。是冷眼还是暖心?我自知。

有些事,我假装不知道;有些人,我好想看不懂;有些路,尽管摔倒在同一个地方很多次,但是我还是想走完这段路。

既然留不住,我想放弃,但又舍不得。既然总要走,那个不现在走,让我徒添不舍。在你走的那一天,我决定不哭,迎着风,撑着眼帘,用力不眨眼。在你走的那一天,我不会多看你一眼,躲开身影,赠与你满满的关怀与祝愿。

在你走的那一天,我不会出现。

写着写着就不知道该写什么了,那就结束吧。就像某些人,在一起时间久了,就旧了,就厌了,就不懂得珍惜了。就像某些事,反反复复就烦了,就搁浅了,就遗忘了。

无意中看过这样的一句话:以前爱一个人形影不离,现在爱一个人放在心底。是啊,爱到极致不就是懂得放手么?简简单单的道理,很多人懂却很少人做,我害怕,我害怕我是少有的那一部分人。我彷徨,我迷茫。于是我试着去接受戴望舒的《雨巷》。我期待我能找一句话去解除我的彷徨迷茫,可是却没有。我只记得一句话: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可是主人公最终也没有逢着。我不希望,我只希望逢着你,在某年某月某天。哪怕是匆匆一眼。也许,总有一天,我会试着放手;也许总有一天,我会被遗忘在那年雨季,也许……没有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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