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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世界

独自一人坐着火车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大学,让孙边云显得十分失落,但与此同时,内心又有一种呼喊,“你又自由了”,“你又重新开始了”.其实孙边云的家离学校并不太远,但他还是选择做火车,他觉得火车就是自由的象征,她可以带你去国家的任何地方,让说走就走成为可能,这次将他带到了人生的下一站--大学。不错,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孙边云无限期待,他走在宁静的湖边,回忆起这几年自己走过的求学之路,暗自神伤,正是因为那段时期的不堪,或许造成了他自卑,冷漠的性格。孙边云至今仍然记得初中时的辛酸以及高中的无奈。刚进入初中的第一个晚上,教室坐满了人,但他一个人也不认识,旁边的三三两两的聊天,让敏感的他暗暗同情起自己来了。关于他自己的初中记忆,他也不愿多提,他选择了逃避。这也是他从小就学会的,每次爸妈吵架,或者他们向他发脾气,孙边云就一个人跑到家里附近的小树林,独自看着竹子发呆,等到他们消气了,再慢慢的走回家。

顺感是一座小城市,民风淳朴,经济也欠发达。孙边云就喜欢在这样的城市读大学,认为最佳的学习环境就是封闭,简单。或许这就是心理暗示的作用吧,孙边云一来到学校,就觉得学习氛围浓厚,每个人都很忙碌,大家看起来都非常友善,孙边云看来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接下来的军训让孙边云叫苦不迭,原来没训练几天,教官就不要他了,理由他自己都搞不清楚,他觉得自己动作很标准啊,这件事也勾起了他对高中军训的回忆,原来高一的军训,孙边云就没有顺利完成,反而每天晚上都去隔壁寝室打扑克,认识一些无关紧要的新同学。但是大学毕竟不同,会不会没有学分呢?孙边云什么担心,时间很快证明他的忧虑是毫无必要的,因为学校没人在乎这点。

大学的第一堂课也就这样过去了。如果客观的评论孙边云的外表的话,应该属于中等吧,他皮肤很白,身高也不错,他一直有种感觉:总有一些女孩子对他有好感。但孙边云从来没有把握过,他没有谈过真正意义上的恋爱,不是别人看不上自己,就是他嫌别人太难看了。其实孙边云自己很清楚,这都是他自己的原因,他就像一个弱小的刺猬,总是小心的看待他人的靠近。这逐渐成为一种习惯,让他变得孤独,总是独来独往。

他一直想寻求改变,改变自己的性格,自己的命运。孙边云觉得大学是最好的机会,这也是他对大学最大的要求。其实孙边云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他喜欢阅读,特别是村上春树的小说,他笔下所描述的画面,美好而又带有忧伤。让孙边云崇拜不已,他的最爱当然是《挪威的森林》了,他不止一次提过,绿子就是他的梦中情人,但是他也不禁怀疑起来,这世界上真有像绿子这样的女孩子吗?她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毫无顾忌,彷佛世界上没有什么能够吓到她。特别是她三个月没买过内衣,就是为了存钱买一套自己喜欢的厨具。很少有人这么做吧,孙边云觉得这样的人才配和自己过一辈子。“生在普通家庭,长在普通家庭,一张普通的脸,普通的成绩,想普通的事情。”这句话简直是孙边云生活的写照。

关于他所在的这个学校,孙边云没什么好抱怨的,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他最喜欢的还是图书馆。图书馆依湖而建,与湖水交相辉映,仿佛是沙漠中一股永不干涸的泉水,就像一颗闪耀的明珠,罩着整个校园 .孙边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知道四年的大学生活将有一大半时间在这里度过。图书馆两边高度对称,从外边看,就给人一种神秘感,两旁高耸的屋面板让图书馆更有层次感。里面也有很多阅览室,但是有很多房间都长久没开,二楼的卫生间不知什么原因一直紧闭。学校其他地方就像中国大部分城市一样,日日夜夜的施工,到处都是混凝土,吊车。孙边云向别人开玩笑道:这学校给了我们安慰,以后肯定不愁找不到工作。原来孙边云读的是土木工程,这也不是他的选择,他一直对建筑不感兴趣。这一切都是他父母的决定。

大学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个小型的社会,大家都知道人际关系的重要性,都认同“出门靠朋友”这句老话的实用性。孙边云更清楚了,这些他爸从小就对他说过,他一直有一种感觉,他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一天都没有。

孙边云决定加入学生会,凭着他自我良好的面试表现,以及别人的“不屑”,他还是顺利的成为他们的一员。他还记得大家第一次见面,那天他第一次遇见了赵泽,赵泽让人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身上似乎有一种特殊的光芒,把他与别人分隔开来。“你是什么部门的?”赵泽这样向孙边云打招呼,他露出了一排整齐而又洁白的牙齿,显得什么自信,沉稳,好像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这让孙边云羡慕不已。两人便聊了起来,无非都是那些话题,什么你是哪里的,什么专业之类的,但孙边云很快对赵泽产生了一种好感,觉得他与众不同。赵泽也很喜欢孙边云,觉得他们两人有很多共同之处,都喜欢阅读,甚至对一些事情有相同的看法,比如当时什么热门的钓鱼岛,“什么啊,大部分人懂什么,根本不会思考,还有什么自己的看法,都是媒体煽动起来的,他们怎么写,局势就这么发展,就这么简单。”孙边云也什么认同,他内心有一种观念:他遇到的大部分都没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价值观,是不健全的人。所以他对别人都很排斥,不愿与他们深交。

两人在教学楼也见过几面,只是打个招呼而已。逝者如斯夫,大学时间过得很快,每天也很平淡,孙边云大部分时间就如他收想的那样,呆在图书馆。而其他人呢?每天都呆在寝室,所以很多大学生最好的朋友都是室友,但孙边云和室友的关系不怎么样,他总感觉他们每天谈论的话题是那么的无聊和低俗。当然,这其中都是他的心理暗示罢了。他只是偶尔敷衍一下,也不愿和他们太生疏。但有人说道《挪威的森林》这部电影很垃圾时,孙边云还是心生厌恶,开始讨厌他的室友了。他现在唯一的寄托就是书籍了,并且每天拼命的阅读,已经读完了《唐吉可德》和《大卫科波菲尔》,并且有很深的感悟,光读后感就写了好几页。

孙边云一直觉得大学生活有三部分组成,图书馆,兼职和旅游。他很快就找到了一份发传单的兼职,至于旅游,他还是有很多时间的,与此同时,他也存了一笔钱。西藏是他心中的圣地,是他魂牵梦绕的地方,是一生必去的地方。其实孙边云他去过很多地方的,他认为旅游是最好的投资,可以开阔视野,丰富阅历。他们为一家小型的补习机构宣传,无非就是发传单,做做活动。孙边云还是比较喜欢发传单的,因为你可以什么都不做,只是到处转转,还有机会认识一下别人,就这样,他遇到了李婷,一个十分开朗的女孩子,也和她最谈得来。每次去发传单的时候,他们都会到公园里坐几个小时,孙边云很快了解李婷的基本情况,不过有一点他很吃惊,就是李婷的年龄大的出奇,他自己不禁尴尬起来,但是李婷对此毫不在意,孙边云就不放在心上了,但觉得李婷有不太寻常的经历。两人就经常一起吃饭,朝着恋人的方向发展。走在宁静的小路上,在灯光的配合下,两人接吻了。孙边云后来回忆到,那感觉不怎么美妙,反而因此看到了彼此的缺点,两人便渐行渐远,后来就没有了联系,孙边云也没有试着挽回,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李婷。

顺感没有柔和的微风,有的只是让人害怕的狂风,不管在校园的哪个角落,你都能听到风声,这也成为孙边云生活的一部分。他不喜欢风,觉得那是上天的咆哮,是在发泄的愤怒。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那是一段痛苦的回忆。小的时候,孙边云很调皮,有一次哭的不停,他爸就把他一个人关在门外,他害怕极了,那天晚上也是狂风不止,他不记得什么时候回到床上的,只是从此之后,孙边云再也没哭过,在他身上,也出现了一件怪事,就是他一吹风,脸上就整个乌黑,虽然没什么痛苦,但也影响了他的性格,影响了起风时他的心情。

那个时候,“英雄联盟”成为了很多人的精神寄托,也让“天之骄子”们沉迷其中,孙边云寝室里就有几个,他基本不玩游戏的,只是偶尔玩一下“三国杀”,这种游戏也让孙边云将《三国演义》读了好几遍,他最喜欢的还是赵子龙,因为赵云有勇有谋,特别是救阿斗那一章,他崇拜不已。觉得赵云是个真男人,而且整个蜀国,就他的结局最好。他们寝室有一个人完全上瘾了,每天饭可以不吃,课也不上,就呆在寝室玩游戏,连游戏都控制不住的人,还能有什么作为呢?结果一天晚上,孙边云还是和他吵起来了,差点大打出手,经过一个学长的劝告,这件事就没下文了。但孙边云和其他人关系越来越差,他索性就不在这个寝室住了,搬到对面一栋和赵泽一起住了。

“生活就像钟摆,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来回摆动。”叔本华的这句话看起来悲观无比,具有极强的主观色彩,但孙边云还是很同意的。他的生活变得单调了,每天就上上课,看会书,彷佛回到了高中。大学的课堂与高中有很大的不同,一个笑话形象的说明这一点。两个人用手机聊天,高中生是“快上课了,不跟你聊了。”大学生是“下课了,下次再聊。”有几次老师点名,孙边云都没回答,这让他的同班同学很诧异,一部分觉得很有个性,很多则认为他有病。孙边云也不理他们,和同学的关系也日渐生疏了。

孙边云很信任赵泽,什么都对他倾诉。他也渐渐了解了赵泽,还有他的女朋友。她叫王初美,并不是那么漂亮,当给人一种精致的感觉,完美的发型,完美的脸庞,让人觉得她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孙边云很快发现,王初美简直是赵泽的奴隶,他俘获了一个圣女美丽的心灵。王初美很会打扮,不是那种随便的搭配,孙边云也说不清楚,就是让人觉得她很聪明。孙边云对赵泽更钦佩了,他应该永远敬重赵泽。其实赵泽和王初美是高中同学,而且在高二的时候,两人便做爱了。这是后来一个晚上,赵泽无意提到的,孙边云当然很感兴趣,便刨根问底,两人聊了很多。

“没什么感觉,就像一起吃饭一样,非常自然。”赵泽这样谈论了他们的第一次,还提及有一天晚上,他在王初美过夜,没想到她妈提前回来了,他就在床下躲了一晚上,还有什么动作啊,她的表情啊。孙边云听着直流口水。他也知道,其实他们的成绩很不错的,完全可以读更好的大学。“这没多大的区别嘛,只要自己努力,在哪里都一样。”孙边云还是同意的,他有一个表哥,在重点大学读书,听他说,他的同学也有整天不上课的。他知道这样的人还有很多,毕竟大学太封闭,自由了,而且没人在乎你,没人管你。还有一点,这个学校赵泽没有其他的高中同学了,也就是没人了解他的过去。

孙边云其实对性还是比较开放的,从小就接受过一些性教育,平时也喜欢看一些日本“教育”电影,这也让他养成了自慰的习惯。他一直有一种性压抑,这让他很痛苦。他发现了学校附近一家“皇冠”面包店的店员很好看,衣服就像日本电影的一样,孙边云就三天两头的去买面包,有时就把那个漂亮的店员当做性幻想对象。他也向赵泽说过。“这么大的人了,还好意思自慰了,我把初美给你享受一下吧。”赵泽开玩笑道,虽然是笑话,但孙边云觉得赵泽并不爱王初美,至少没初美那么爱他。他有一种感觉:赵泽有不可告知的过去。

闲的无聊,孙边云找到了一份灌煤气的工作,每星期工作两天,工资还不错,就是环境有点危险,打交道的都是社会底层人士,每天说着荤段子,孙边云也不是很反感,也就坚持做了下来。每天就是两人一组,和他一起的是一个叫王康的 ,对于一个男人而言,他的话太多了,孙边云这样觉得。王康似乎总想讨好别人,总是找机会夸孙边云,孙边云就有些讨厌王康。王康是河南人,在学校认识很多人,整天说什么妹子,说哪个好看,孙边云也不愿多聊。“今晚在教一有模特大赛,一起去看看吧,应该有很多美女,说不定还有比基尼看呢。”孙边云对这些活动一直没什么兴趣,学生会的安排他也不积极,部长对他也不满意,孙边云知道他在学生会呆不了多长时间。

但还是忍受不了王康的软磨硬泡,还是答应一起去。晚上的比赛很成功,观众热情高涨,但孙边云没什么感觉,最后的时候,他发现了熟悉的面孔--王初美。“这个妹子不错。”王康看着王初美的时候感叹道,孙边云看着他的眼神,心生一阵恶心。“别人是有男朋友的,”“怎么,你认识啊?”“当然啊,她男朋友是我们寝室的,很帅的。”孙边云这样打击他。但此时王康的表情让孙边云感到害怕。

“孙边云,你认识王康吗?”赵泽几天后问起,“是啊,怎么了?”“没什么,他向我提起过你。”“你怎么认识他了?”原来王康真看上了王初美,花费了一番功夫,知道了她大部分事情,连她喜欢紫色都弄得一清二楚。这都是王初美室友的功劳。王康果然很有心计,知道从她喜欢的人入手。但赵泽可不是头脑简单的人。“你觉得他为人怎样?”“还好吧,他到底怎么了?”孙边云大致了解了怎么回事,但还是忍住没告诉他。王康很快就和赵泽形影不离,自然也和王初美熟悉了。

他们三个人之间的事,孙边云没多大兴趣,他觉得自己是自己,别人是别人,没有必要让别人理解自己。在一个没有太阳的下午,孙边云惹上了不大不小的麻烦。那天他闲着无聊,就去发传单了,结果和一个女生分为一组。当他载着那个美院叫刘美栋的过马路的时候,不知怎么回事,赵美栋的左腿轧在了后轮里,流血不止,当时孙边云很镇静,毕竟那不是他的脚(这么说有点冷漠,但当时他是那么想的)。但刘美栋吓坏了,说自己头晕,还说要晕倒了,孙边云不停的安慰她,但心理也有一丝害怕。他们还挡住了别人过马路,甚至还招到了一位老太太的谩骂。所幸附近有一家医院,孙边云便连抱带背的把刘美栋送到了医院,关于那次在医院的细节,孙边云不记得多少了,只知道当一个男医生要为她打屁股针时,她没有丝毫的犹豫和尴尬。这让孙边云觉得刘美栋好可爱。

回到学校后,孙边云自然担负起照顾刘美栋的责任。此时的阵阵的微风吹走了夏日的炎热,人们似乎还没感觉到,都穿着短袖。没上课的时候,孙边云就陪着刘美栋打针,换药,两人自然彼此熟悉了。原来她还有个同时出生的哥哥,至于为什么有个像男生的名字,刘美栋也说不清,只知道是她爷爷取的。两人也聊了很多,孙边云知道了一个三省交界的小县。刘美栋想要为孙边云画幅画,“随便画些什么吧,我对画画没什么了解。”“这怎么能行呢?一幅画可以表现出很多东西来,那你喜欢什么?”孙边云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那就画‘桑普森一家’吧”,孙边云很喜欢这部美国动画片。那幅画很快画好了,孙边云很喜欢,他至今还留着。这时他有点喜欢刘美栋了。刘美栋其实有好多优点的,如果别人帮助她的话,她会很不好意思的,她从来不想为他人带来麻烦,这点很像日本人,孙边云最喜欢刘美栋这一点,他觉得这才是文明人的标志。孙边云觉得自己有这样一个朋友很好,衣着得体,而且性格温顺。他想和刘美栋走的更近一些,于是有事没事的约她出来玩。

其实学校附近没什么好玩的,无非就是吃吃饭,然后就去唱歌。千篇一律,孙边云早就厌倦了,他大部分的安排就是先打打台球,然后在学校走走。他想起了初中一起打台球的好朋友--陈学能,他们几乎每天中午都会打一会,陈学能是孙边云中学时期最好的同学,此人脸上动作怪异,经常惹得同班同学大笑不止,觉得他是说相声的,孙边云从来都不觉得好笑,几年后,陈学能死于一场交通事故,那时他的女儿刚出生。之后孙边云就从来没打过台球。

不过那天和刘美栋一起玩的时候,两人很开心。刘美栋虽然脚还有点不方便,脚上也没穿袜子,但紫色的上衣,加上紧身的牛仔裤,让她显得更加妩媚动人,孙边云彻底对她着迷了,看着刘美栋红红的嘴唇,翘翘的屁股,孙边云有一种性冲动,很像过去抚摸她全身,亲吻她那薄薄的嘴唇。孙边云幻象大学生活时,觉得大学生性十分开放,认为和别人发生性关系很简单,但是现在觉得该保守的还是那么忠贞,他一直对性有一种渴望,大学来更强烈了。他真想提出和刘美栋去开房,但内心的胆怯阻止了他,那晚他看着麻生希的电影,发泄着自己的欲望。

之后他和刘美栋也没多大进展,每天也没见面,也没有多少共同的话题,关系也就渐渐冷淡了,孙边云为此后悔了几天,觉得自己错过了迄今为止最适合自己的女生。

孙边云最喜欢在图书馆的窗户旁边,看着外面走走停停的人,让他有一种感觉,他和他们就像两天平行的线,永远不会相交,就像两个世界,没有世外桃源,都有各自的痛苦和欢乐,但也有许多相似的地方。

学校的生活依然平静,除了日夜赶工的体育馆,没什么变化。但家里有一些不平淡了。他感觉到他爸妈又吵架了,这一次让孙边云想起了很多。其实起因是件非常小的事情,虽然这次争吵很快过去了,但让敏感的孙边云还是有很多感触。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要找到那种非常和睦的家庭还是很难的。孙边云家里经济条件一般,谈不上很穷,至少孙边云自己出来没有为学费担心过,但这一切的矛盾都与钱有关,孙边云这样觉得。如果有足够的钱,这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或许常年一个人在外打工,孙边云的父亲脾气越来越暴躁,在钱的方面也显得小气,反而教育子女要为人大方,这应该是掩饰内心缺陷的一种方式吧。孙边云他妈妈没赚多少钱,但在村里也是有头有脸的人,所以也很强硬。孙边云一直都觉得,他妈妈为这个家付出了最多,家里大部分家具都是他妈妈买的,但是他爸没有觉察到这一点,似乎对他一个人赚钱有点不满,也因此责怪起孙边云他妈妈,而他妈妈自然无法忍受,总是向孙边云和他姐哭诉,告诉他们俩要努力学习,靠自己的本事,不要指望别人,否则永远抬不起头。当孙边云看了香港电影《天水围的夜与雾》时,想到了他妈妈说的话,剧中的四川女孩张静初经受了那么多折磨,最终落得如此下场,都是因为他要依靠别人改变自己的命运。有这些经历,孙边云变得更加独立,学校放假也不回家,就在学校做兼职。

孙边云对于婚姻,总是有一种悲观的情绪。他从小到大的体会让他觉得大部分家庭都不幸福。他的亲戚每次聚餐总会彼此抱怨,说什么“这辈子没为自己做过什么,也没顾到老的,全是为了儿子”这样的话,难道自己不争气就要下一代为你活着,为你付出他们的一生?他有时候有一种想法,离开家里,找一个不认识自己的地方,永远不再回来。

坐在空旷的教室里,孙边云内心充满了沮丧,但它很快调整心态,把上课当做一次考试,训练自己的内心,让自己能够忍受无论多么无聊的事。还好孙边云还有赵泽这样的朋友,王康也加入了他们的小圈子。有几次,他们四人一起在图书馆看书,这种情况孙边云无比尴尬,但他们三人则十分自如。大部分时间孙边云都低头看书,而王康毫不顾忌的盯着王初美,赵泽对这视而不见,王初美看起来认真地看着毕淑敏的书,但孙边云感觉到,这一切都在赵泽的掌控之中。有一次,只有他和赵泽两个人,孙边云很奇怪,因为大部分时间王初美都和赵泽在一起的,“今天怎么没看见初美呢?”我问赵泽。

“这个时候应该和王康练舞去了,他们在为晚会排练节目。”赵泽心不在焉的回答道,他接着问“你觉得有完美的谋杀吗?就是没留下证据的杀人。”

“应该不会有的,所有的杀人案件在现场会留下很多信息,而处理尸体就很麻烦,照你说的,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嫁祸给别人,让他‘成为’凶手,这样就能让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孙边云对于这个问题没有多想,因为他们两个都喜欢看推理小说。

“孙边云,你有没有感觉到我们是同一类人,不喜欢和别人交流,喜欢独处,讨厌和别人有身体接触,这也是我为什么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了,你和我如此相像。我们是一体的,无论做了什么,都能相互理解吧。”

王康和王初美的关系越来越亲密了,孙边云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但他选择沉默,直到有一天,“你知道吗?我昨晚和王初美开房去了,她真厉害,而且身材真棒,特别是她大大的胸部。”王康向孙边云炫耀道,这时孙边云发现情况发生变化了,“你不会告诉赵泽吧?不过也没关系,他就是个傻瓜,什么都不知道。”看着王康恶心的笑容,孙边云真想打他一顿,但他还是忍住了。他还是把这一切告诉了“傻瓜般”的赵泽。

“这我都知道啊,而且是我的主意,只不过说服她还是费了不少口舌。”赵泽的回答让孙边云不知所措,觉得赵泽真变态,对性有这种偏好,“什么啊,我对这种事情可不感兴趣,何况又没偷看他们做爱。”“那你为什么这么做?”“只是做一个实验罢了,顺便让这一切都毁灭掉。”孙边云看着平静的赵泽,觉得他很可怕,他那以前神圣的光环消失了,现在变成了魔鬼和流氓的化身,那样邪恶。

之后孙边云从来没见过王初美,赵泽也很少呆在寝室。孙边云不禁担心起他们来,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直到有一天,人们找不到王初美了,室友说她几天没回来,打电话到她家去,她家人也不知情,因为王初美很少和她家里联系。学校老师当然找上了赵泽和王康,两人都说不知道。学校最怕这种事了,就报警了。警察也没有什么进展,这件事也就淡出人们的视线。

王初美的尸体找到了!几天后有人在图书馆二楼的卫生间发现了她,一提到这点,孙边云就可以想象到那种情形:房间密不透风,有一股浓浓的甲烷般的气味,王初美的尸体已经腐烂,美丽的脸庞变得恶心不已,手被绳子绑着,嘴巴塞满了书本的碎片。发现的过程也是偶然,有一个学生闲着无聊,或许他初次去图书馆,走进了那个房间,一股恶臭味迎面而来,当图书馆保安打开门时(那时锁还是完好无损的),首先就看到了王初美,警察经过简单的检查,就断定是谋杀,死者生前被人绑着,导致饿死,而且身上有伤痕,经DNA检测,警察锁定了王康,马上就逮捕了他。在他图书馆的储物柜里发现了绳子和小刀,还在他寝室搜出了王初美的内衣,还有两人的聊天记录,都对王康不利。后来的事孙边云也不得而知,只知道王康因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被判死刑。赵泽则选择休学,到他爸的公司工作。孙边云觉得自己的生活变得黯然无光,大学生活也变得堕落,空虚。每天玩游戏到2点,下午则睡一下午,他仿佛变了一个人。

孙边云毕业后在一家县城的水厂工作,他觉得自己的一生已经完了。一个炎热的下午,赵泽打来了电话,说希望两人聚一聚,孙边云也没什么好拒绝的,在一家普通的小餐馆碰面了。赵泽穿着浅蓝色的西装,很有活力,相比之下,孙边云显得颓废无比。

“好久不见了,还好吗?”

“恩,你怎么样?”孙边云回答到,但他不敢看赵泽。

“知道我为什么找你吗?我把所有的大学同学都忘记了,找你来,就是想告诉你初美真正的凶手,是我杀的。这都是我计划好的,当我第一眼看见王康的时候,就觉得他是完美的试验品,我要初美和他上床,还把初美的内裤给他,图书馆的储物柜其实原先是我的,我故意给他用,当然我留了一把钥匙,事后也毫不费力的将他的那把拿来了,让他无法把东西拿出来,那天按照计划,在图书馆,我要初美和王康断绝关系,王康当然很气愤,我知道他肯定会打她的,那个自卑而又自私的混蛋,初美怎么可能喜欢他,初美身上的伤痕就是最好的证据,接着我在三楼旁边的楼梯绑住了她,那时她还拼命挣扎,还好那天图书馆没多少人,不然就麻烦了,二楼卫生间的锁我早就可以打开,那是最佳的犯罪现场,没人在乎那个角落,我将她锁在里面,我锁上门的时候,她看着我的眼神,永远在我脑海里,没有怨恨,还是那么温柔,好像她愿意那么做,这也是我无法释怀的。我马上要移民了,阿根廷,永远不会回来了,告诉你这件事,只想让你为我分担,我是不是太自私了?”赵泽很快就走了。

孙边云浑身无力,他觉得这个世界他已经无法明白了,无法看懂他所经历的一切。但他又恍惚觉得,这一切都与他有关,他和赵泽是一体的,他也是凶手,现在他已经完全忘记初美的相貌了,忘记了与她初次见面的情景。孙边云看着窗外,产生了一种幻觉,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一场梦,但这梦醒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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