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个瘦高个儿,是个永远散发着酒精味的伙计 ”
我是在男女关系上“开化”比较晚的人。
高中时我像个傻子似的,跟着老马、王动之流,把时间荒废在练武和踢球上。我们练肌肉,练体力,练拳击,还练过截拳道和双节棍。王动也傻,总是跟女同桌过不去,换个女同桌,他就爱得眼泪和口水直流。我完全无法理解,因为他的女同桌都长得奇形怪状,有一个还留着胡子。吓得我当天晚上就把下颌上刚长出的几根汗毛给剪掉了。不可不防啊。
老马比我们早熟一些,女朋友还算有模有样。但我仍旧无感。为什么要找女朋友呢?和哥们在一起多么自在快活。女生总是心事重重的样子,不知道在想什么,开心或难过都莫名其妙,简直不胜其烦。
我就抱着这种成见上了大学。一所垃圾大学,我读的又是垃圾中的战斗机中文系。我继续着高中时的浪荡状态,只不过在锻炼和踢球之外,又新添了一个喝酒的爱好。我不知道从哪继承来的这个优良传统,父母都滴酒不沾,我却把自己泡在酒瓶里。现在想来,我大约打算迷迷糊糊地混过四年吧。
可想而知我多么受男生的喜欢了,我的身边都是男同学。那时老头子还在某个小负责人的岗位上,收来的好酒全被我偷到学校喝了。整个中文系都知道那个瘦高个儿,是个永远散发着酒精味的伙计。然而在此我要提醒各位看官,酒精虽然是个好东西,但喝酒一定要适量,否则追悔莫及。
有天早上我宿醉醒来,发现身边躺着一个人。开始我还以为是我们屋的老三。老三也是个酒蒙子,我俩最要好,这房子就是他租来的。当时他和我们班女支书处朋友,处得两人火冒三丈的,时常钻到校园的各个黑暗角落里探讨生理卫生常识,后来露天的生理课受到秋风渐凉的威胁。女支书患上重感冒,老三一咬牙就租下了校园边的一所小房子。他们在此欢度了一个蜜月,就分手了。原因不详。反正我也懒得打听,对于我来说,多一个可以烧菜喝酒的地方总是好消息,喝多了就睡在那也方便。
我有点不乐意。这个老三,睡一张床就睡一张床,跟我整一个被窝干什么,好像还光不出溜的,多恶心啊,我可是钢铁直男。那时没直男这个说法,有没有这个说法我也是直男。我刚要在被子外给他一掌,忽然打了一个冷战。
不,这不是老三。他头发没这么长,皮肤也没这么白,脖子没这么细,耳朵也没这么小,他也没扎耳眼。卧槽。这是个女的。
一瞬间,我想我知道她是谁了。昨晚的一幕幕飞快地掠过我的脑海。很遗憾,那时我还年轻,喝得多醉都不会出现断片的情况。若是能断片就好了,我就可以推卸责任了。我确定是我把老三赶走的,我确定是我把她捞上床的,我确定我……我做了自以为还未学会的事。但我更确定的是,我喝醉了。
她叫林雪。是我们年级的文艺部长,还是唯一敢和我们男生一起喝酒的女生。她还充当着另外一个重要的角色我的保姆。从大三开始,她就对我产生了一种不可理喻的帮扶热情,经常主动帮我打饭,替我洗衣服,为我做笔记。我起先是抗拒的,再说一遍,我讨厌与女生相处,可架不住她热情不减,斗志昂扬,后来我就懒得抗争了,索性遂她心意做起了孩子。我叫她林妈,她含笑答应。
我最喜欢她的一点是,她能够陪我们喝酒。她一喝酒就面若桃花,有时都让我心头发烫。
“你发烫个屁啊。”老三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瞎子都能看出来,林妈是想和你谈恋爱。没准儿她以为已经和你谈上了。”
“如果这样就是谈恋爱,我觉得挺好,我也愿意和她谈恋爱。”
“你特码哪招人喜欢?林妈是系花,追她的人多了,你还不下手,更待何时。”老三仰头干了手中的雪花黄牌。
于是乎,我把林雪领到了老三的出租屋一起喝酒。她不该来的,她也不该喝酒脸红,她更不该夜不归宿,她最不该不反抗我。当我数到十不该时,背对着我的林雪,抽抽搭搭发出了哭声。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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