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既往地安静。没有社交,没有逛街。安静地吃着一个人的晚餐。今日归家有些晚。临下班时听说明天要开会。突如其来的会,让人措手不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各类数据的搜罗,占用了很多下班时间。
习惯性边吃饭,边用手机看电视,傻乐。突然显示有电话接入。朋友大着舌头在喊:“妍儿,快过来救驾,老公喝醉了……”
这家伙,平时沉着冷静,且酒量非凡,顶多喝高些,岂有被人灌醉的可能?分明在骗我。对他的圈子向来有所规避,他本人一般也是刻意让我避开。今天主动邀我陪酒,太阳从西边出了?
置之不理。生性不爱动,不爱见陌生人。况且对自己所处境地有一种本能的自卑,所以很坚决地拒绝,挂了。
刚挂,电话又打进。这下,换回原本的声音,很轻柔:“妍儿,给个面子,过来和大家聚聚。都是最亲密的哥们,没什么不方便的哈。”
我支支吾吾地用各种理由解释我出现的不便与尴尬。他耐心地解释说,今晚是他最亲密的几个朋友私下聚会,带的都是所谓的“红颜知己”,就他一个人落单,朋友们再三严刑逼供,非要他整出个红颜来。因此,求我给个薄面,应酬一次。
犹豫中,他朋友们把电话抢过去,嚷嚷着要见我庐山真面目。旁边还有莺声燕语在娇滴滴地起哄,气氛那个乱啊,让人放心不下。电话又回到朋友手里,很温柔地劝说,并答应亲自来接。
放下电话,赶快洗脸贴面膜。换衣服。一橱的衣服,也不知道哪件最得体最适合。知道他朋友们所谓的红颜必定都是些年轻漂亮的美女。起码年龄上我就处于劣势。费老大劲,选件精致的黑色打底,黑短裙,粉色蕾丝蝴蝶短羽绒服,雪白的大毛领。朋友开门进来时,正准备化妆。
面膜纸还是他亲手给剥下的。催着我心急火燎地补水,涂dd霜。眉毛画得乱七八糟。又用化妆棉抹去。最后还是劳他大驾,为我画眉,点上唇采。不许我裹起长发,帮我把头发梳好,任由长发随着两边面颊而下。说喜欢我这样子,看不出岁月的痕迹。
胡乱套上双过膝长靴,准备出门。细心的家伙还恭腰帮我擦去靴子上的浮灰。我分明有些怯场和不自信,他微笑着揽我入怀,亲亲我的额头,鼓励我:“宝贝,你是最美的。那些庸脂俗粉岂能与你相提并论?”
于是嫣然一笑,给自己一些自信,第一次去见他场面上的朋友。
朋友们躲在一个郊区的农家酒店聚餐。在场的全是单位一把手。身边的女子一个比一个年轻漂亮,可不是我朋友嘴里的庸脂俗粉。和她们一比,我就一地道的妇人,阿姨级的人物了。
感觉特别的别扭。后悔听信朋友的怂恿跑出来丢人。他的朋友们表现得倒是非常热情,一个个伸手相握,溢美之辞赞不绝口。不过是给朋友面子说得场面话罢了。
罚酒。罚朋友金屋藏娇,罚我的姗姗来迟。不听理由不给借口。我俩各被罚一杯古越龙山。这些官门最近讲究养生,朋友聚会改喝绍兴黄酒,暖胃,不伤身。而我却喝不惯这种微酸微甜说不清楚什么味的酒。一杯下去就有点反胃。立马又给我添满,为难着,喝不下去。那些人起着哄说好事成双,一定得来第二杯。朋友嬉笑着说他一个人代劳。看着他英雄气概一连喝这几杯酒,心疼。悄悄地拽他手,却被人逮个正着,又要罚酒。吓得我一叠声地告饶。
朋友却很豪爽地说,喝就喝,谁怕谁?此语一出一片喧哗。气氛变得愈加热烈人声鼎沸。一下子端上一箱黄酒,一个个脱去外套,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拼酒,是在所难免了。朋友不抽烟,对酒却情有独钟。爱喝两口,也有些酒量。而且他也深知我的酒量足以自保。所以,在六对人马里我俩可立于不败之地。聪明的他激得朋友们全换上白酒。四特15年。此酒进口醇而绵薄,不易上闹。一换白酒,我就如换了个人,精神百倍,以一抵二,俩小妞,绰绰有余。朋友们大呼上当,上我们这对老狐狸的当。我哧哧地偷乐。可不是吗?在我者级别的千年狐妖面前,那几个小妖岂是对手?
面对一对对的挑战,我俩安之若素,兵来将当水来土囤。喝酒,应答,那五对几乎全军覆没。朋友们一个个竖起大拇指,佩服我俩的默契度,酒量和贫嘴功力。也是哈,好歹我俩是初恋,风风雨雨走过这么多年,即使不是夫妻早已胜似夫妻。对彼此的了解何须语言?酒量也是酒精考验的。我俩血液里天生含有酒精的浓度。至于口舌之战,朋友出身文人有名的笔杆子。而我苏二好歹也是文字历练出来的,那些一般政府部门的官老爷不是对手。于是这场没有硝烟的社交之战,我俩取得绝对性的胜利。朋友们说,对我俩只有一个服字。现在才能真的明白我俩之间的感情,是经历过风雨,值得敬佩得一种情感。
原来,酒,真是好东西。一下子拉近多少距离?
饭后k歌。一群人尽力不引人注目,隔开点距离,悄悄开着座驾,奔往也是一位朋友股份的ktv唱歌。12个人,开了间最大的豪包,依然显得人声喧哗。果盘,啤酒,红酒流水般涌来。接着又喝啤酒。喝啤酒我就焉了。此刻反胜为败不是小妞们对手。小妞们喝啤酒倒是量大,我眼看着力有不逮,朋友微笑着替我一一抵挡。那份从容那份淡定,让我佩服地五体投地。无愧是我钟爱一生的男人。无论何情何地,始终是我身后的一面盾。面对美色如花,对我依然细心体贴不离不弃。
朋友们开始一对对地k歌。这是又一轮的pk。唱歌从来不是我的强项,处于弱势。朋友k歌是高手。当年追我的时候就是凭借弹得一手好吉他唱得一首首好歌,迷得我失魂落魄。不过我俩也有经典歌曲,比如相思风雨中,心雨,知心爱人等情歌对唱。因为配合多年他深知我的不足,可以在我唱得不好的地方弥补。所以这轮里我们依然中上。
最后是跳舞。朋友不喜欢蹦迪。而我却非常喜欢这种随意狂热的自由舞蹈。有俩女孩居然跳起钢管舞。男人们吹着口哨欢呼。也是,青春靓丽20出头的女孩,舞动青春舞动美丽的肢体,身为女性的我,自惭形秽……
也许因为我在,朋友表现得一如既往地淡定。不过凭我对他的了解,素来也不喜欢这种没有多少品味的东西。切换成月亮代表我的心,在舒缓的旋律里拥抱着我在舞池里跳起慢四。那些朋友也一对对地相拥而舞。最喜欢和他跳慢四。那种情意,那种暧昧,可意会,不可言传。
接下来,快三、伦巴、恰恰、探戈,我俩就独占鳌头。那些妞们不会跳。我俩年轻时可是国标的热爱者,一起参加过大大小小的舞会和比赛。配合的默契度也不是常人可以比拟的。于是,大家围着我两,欢呼着打着拍子为我们的表演而喝彩。此时,庆幸自己穿得是适合跳舞的短裙,快节奏的旋转,舞出一片片裙花,非常地炫目。
那个累啊,是耗尽力气的累。可是得到的,是全身心的愉悦。最后力气不支,倒在朋友怀里,活脱一只即将累死的鱼。朋友温柔地帮捋顺舞乱的长发。那几位男女们接着起哄嘲笑我们情浓蜜意。借着酒兴,朋友嬉皮笑脸在众人面前亲吻我的脸颊,故意秀着恩爱。让朋友们一个个羡慕嫉妒恨。
我站在青春的隔岸,艳羡着青春的明媚靓丽,唏嘘不已,哀叹着流年似水芳华不再。而青春的对岸,这些妙曼的佳人,居然也在妒忌着我拥有的优雅与韵味。人,就是那样,对自己所欠缺的才更加向往。隔岸观花,有距离,才会有恒久的美。如果,当年,他娶的是我,我,嫁得是他,我俩,是否能依然拥有今日的,柔情万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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