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情面前,只有争取!只有决不让步! ”
得知老师将学长介绍给梦黎时,我表面看起来不受影响,其实心中早已如临大敌,惶惶不安。老师对梦黎说的那句“你们三观一致”,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的确,他们两个曾经都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如今又一个是机械工程师,一个是机械老师,相处起来绝不会太难,话题也必定不会少。
而我,虽与梦黎朝夕相处,但总觉得她对我若即若离,好像于她而言,我就是一个似有若无的存在,她可以随时离开我,她的眼前处处明亮。
但我,早已中了一种叫“梦黎”的毒,且病入膏肓,如果她走了,那我将坠入黑暗,不知如何继续生活。
每天溜完默默后,我都会和在学校一样,将梦黎送回住处。不同的是,那时只能送到大门口,便被宿管阿姨拦住,想入而不得入。而现在,我可以借口送人送到底将她送至房间门口,再加一句“都到门口了,不请我喝口茶呀”,又能多相处一会。
相同的是,直到现在,我仍是爱而不得。
我不知道梦黎到底有没有爱上我,但形势已不容我慢火细炖。庆幸的是,我确定经过时间的历练,她对我就算没有爱情,也有深厚的友情,不会像几年前轻易将我拉黑,然后消失不见。
这个意识让我胆大了几分。
于是,每天的“茶”都变得无比醇香起来,不仅要慢慢品味,还百喝不够。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夜色渐深,梦黎开始赶我回去,我半躺在靠椅上,闭着眼睛,叹了口气:“哎呀,走不动了,这一天累的腰酸背痛的,让我再休息一会。”
说完便开始装睡,梦黎斜了我一眼:“就十分钟,十分钟后我叫你。”
我得逞似的轻笑起来:“没问题。”
这样不知过了多少个十分钟,我依然纹丝不动。梦黎急了,连拉带拽就是不让我消停,我只好双手合十告饶:“我的姑奶奶,我是真的走不动了,脚都发胀了,要不我先泡个脚舒展一下再走?”
傻傻的梦黎深以为然,立即准备好热水摆在我面前:“最后一次了啊,不许耍赖!”
我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样回到:“绝不耍赖!”
但泡完了脚,总得洗袜子吧,洗完袜子,咋又犯困了…… 梦黎的容忍,让我十分欣喜,虽然找了各种理由企图留下来,还是屡战屡败,但我乐此不疲。自从上次醉酒与梦黎同榻而眠,我就固执的认为有一就有二,虽然并未与她发生什么。我暗自思忖:如果在我清醒时,梦黎愿意让我留下来,那就代表她接受我了。
那是夏天的一个傍晚,五彩的晚霞远远的映在天际,抬头远望,眼前尽是“夕阳无限好”的绚烂。我牵着默默在楼下等梦黎,却见她与学长正并肩款款走来!他们身披晚霞边说边笑的画面一瞬间便刺痛了我的神经,心底一下子就腾起“长河落日圆”的悲壮。
不等他们走近,我就拿出手机群发消息给附近的朋友们(都是校友):江湖救急,速来9号楼!
该来的还是来了,情敌就在眼前,我怒发冲冠。但还是脸色如常,不等梦黎开口,便递过烟与学长寒暄:“学长你好,不不不,现在应该说老师好了!你看我熟悉吗?”
学长一脸迷茫:“不敢不敢,我好像对你有点印象,你听过我的课?”
“当然,我是数控班的梁潇,有一次我们老师有事,由你暂代,我印象很深。你与欢欢现在怎么样了,结婚了吗?”
欢欢是我同级的一个女孩,当时与学长“师生恋”在学校也算大八卦一桩,但这些我并不知晓(梦黎也不知道,那时她已毕业离校),也不认识欢欢,只是得知学长要成为情敌后做的功课。我的功课自然包括,后来欢欢毕业,他们的恋情也不了了之。我是故意“关心”,故意说的熟稔。为了宣示对梦黎的主权,做一回小人又何妨!
学长果然愣了愣,尴尬的看了看梦黎,含糊不清的说道:“没有的事……”
我一副恍然的样子闭了嘴,但想要的效果还是达到了,梦黎一脸的八卦样:“哟,有故事啊,欢欢是谁?”
我自然不会再往下讲,学长更不会。所幸我约得朋友都陆续到了,你一言我一语与学长寒暄,岔开了这个话题。但我知道,点燃了导火索,就不怕梦黎不胡思乱想。
再说朋友这边,大家心照不宣,看到学长,立刻领悟到我的“救急”是什么意思。纷纷以难得见面,一起聚一聚为由搞聚餐,看着热情,其实是不给梦黎与学长独处的机会。
到了餐厅,我以一副“男朋友”的姿态,给梦黎布菜加汤。还不停的对学长讲“这家的这道菜如何好吃,那道菜有何特点”,一副尽地主之谊的模样。更是趁他们不注意,早早就压了钱给餐厅老板,等学长抢着结账我却一副淡定的模样,看他反应过来,又做出“这是我的主场,应该的”的表情。
最终学长灰溜溜的走了,起码我是这样觉得的,他这次来,无异于“相亲”,“约会”,却被我搅的一团糟。
现在想想,估计那会的我相当欠扁,要不是在这一帮“曾经的学生”面前,要有为人师表的稳重,学长早就毫不留情“一拳”打过来,与我针锋相对。
但我并不后悔,爱情面前,没有“小肚鸡肠”,没有“阴谋阳谋”,只有争取!只有决不让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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