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灿出门了,她每天都会这样,但是过几小时她会给我打电话,在这几小时里,她会去一家肉肠馆和商场宠物店,刷我的信用卡,然后服务员会打电话喊我接她回家。
但这次过了十二点,她没打电话给我,我去了那家肉肠馆和商场宠物店,问了店家和服务员都说没有见过她。她去哪了?
第二天我被电话吵醒,我接起来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问我是不是手机主人的家属,但让我去一趟公安局。灿灿的尸体放置在一张床上,身上有很多的伤痕,黄警官告诉我,说昨晚接到报案在一个水库里发现了灿灿的尸体。是被人用绳子勒死然后抛尸,他们正在侦办案件,一定会尽全力破案,为了更好的办案,需要进行尸检但要家属签字。
我手有点麻,拿着笔好半天写不出字,灿灿和我在一起三年,当初她不嫌弃我穷,离家出走和我私奔。
现在她的尸体就在我面前,我看着她,就像我第一次看见她,她朝着我走过来,笑的很甜和我握手。我很难受,可是说不出哪里难受,就好像一把电锯切掉了打了麻药的大腿,你知道会很疼,但你不清楚到底是哪里疼。神经?腿?手?还是脖子?
我走出来公安局,打了一辆车,来到一家小造纸厂,我在这里工作了一年多了,老板对我挺好,他见我和灿灿无依无靠,便给了我一份工作,让我能好好照顾灿灿,她的腿在一场车祸里被截肢。厂里的人都很喜欢灿灿,她很温柔,见到每个人都会打招呼,还会把我做的菜分享给大家。
大家一起出资给灿灿买了新轮椅,这样她就可以自己出去买菜,去宠物店认识新朋友。我以为可以一直陪着她,给她幸福。
凶手是谁我一点也不在乎。
因为灿灿死了。
她是一条狗。
而我是一个偷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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