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埃及,爱他热情如火,爱他幽邃神秘。不仅是一些作家改编的埃及小说,还是埃及影片,都让我大大地满足了对埃及的向往。
我向来喜欢安静地看书,独自一人在图书馆沐浴阳光,掠过一排排的书架,停留在《古埃及之史》的面前,不假思索地抽走这本书。一页页地翻看着,这个神秘的古王国啊,一望无际的金色沙漠,堆积着,脚下所踩的印迹一个一个。蜿蜒缱绻的尼罗河汇成一道道碧绿,繁衍了一代代生息。这个古王国最终被罗马所侵占,却终毁不了他的传奇。它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与辉煌,述说着3000年前那盛世王朝。
我恰是不喜欢现在的埃及,太乱,太乏味。但不免走一走,也暗藏着那属于古王国的一点气息。
黑夜,出发了,踏上了寻找他的足迹。夏天的晚上令人寒冷,心里鼓动着激动与好奇,越过那茫茫的撒哈拉大沙漠,浩瀚无比,让人沉醉,我愿捧一土,永远珍藏,那细沙划过指尖,宛如发丝绕过。这里的天空有好的星星,一闪一闪,就那么一瞬间都会被吸进去。早上,迎接了卡纳克的太阳。太阳很刺眼,刺眼的让人眩晕,什么时候这束光芒照到拉美西斯二世上呢?书中的那座城啊,早已不见,不复存在了。根据残垣断壁,却越能是、察觉当年的盛况。荷马史诗把这里称为“百门之都””,伟大的底比斯没有了当年的人烟稠密,宫殿万千,这里荒凉无比,让人心凉。历史的遗迹就是那么悲,悲得彻底,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埃及最爱蛇鹰,勇敢的荷鲁斯之神,那是埃及的侵略的标志。卡迭石之战那个著名的不也如此。每一位法老王都是神之子,神权与王权的高度相结合的统治。孟菲斯古城,尼罗河文明最先在这里发源,埃及的31个王朝有由此开始。
神秘的帝王谷已不神秘,最有一个法老图坦卡蒙早已被挖掘,这里只剩蝙蝠,野狐的巢穴。金字塔依旧那么庄严,站在它脚下,我犹如我脚下的一粒沙。
美丽的历史画卷,金色王国,沿着沙漠,又是夜晚,我回归了。心中收获良多。
第二天,又捧起那本书,那个金色的国度仍然那么栩栩如生……
再会亦不忘却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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