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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小说,一个时代

就我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并不能确定我处在很好的时代,但也不能说处于不好的时代,不好不坏的时代也略说不过去。凡事有比较方能出真知,如果这个时代和50年的时代相比,应该是好太多的。

习惯了孤独沉默静思索,所以喜欢了文书,余华是个作家,是个伟大的作家,有时候觉得余华的文字比莫言要强不少,虽然都是出于同一个时代的人,也都喜欢写那个时代的事。但是比较红树林和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文字词真句顺,读起来让人大快淋漓,莫言很会讲故事,一环一环的,云里梦里雾了半天才明白,哦,原来是这样的。我是个读者,这是我的感受。

知道余华是看小说活着,不记得是何年,不记得何时,更不记得何分何秒,只知道是在火车上,在回家的途中,喝了两瓶水,吃了几个水果,一夜大半天读完了活着。提不上震撼,说不了激动,只是高兴。为谁高兴?为福贵嘛?可能吧!你想想一个男人,死了儿子,死了女儿,败光了万贯家财,还想活着。应该要感动的。

许三观或许要比福贵的命好太多了,首次卖血得了35块钱,想着娶媳妇,请许玉兰吃喝八角二分钱的东西让许玉兰嫁给他,之后搞定了许玉兰她爹。顺利的娶了许玉兰。之后有了许一乐,许二乐,许三乐,虽然许一乐不是许三观亲生的,但是确实对许三观最好的一个。一乐说;何小勇不是我爹,我爹是许三观,许三观是我亲爹,爹,你接我下来吧,你快点接我下来吧。看见三乐我就想到了我弟,三乐也不是没有家人喜欢只是小的人往往不能够受人的重视,也是最野最任性最贪玩的一个孩子。

有一次许三观在哭,突然发现旁边有一个人哭的比他伤心,是三乐,然后就说,三乐,你走开。三乐走到许玉兰面前,玉兰在精纺手套线,二乐在帮忙,三乐也想帮忙,只是玉兰说,三乐,你走开。二乐也说,三乐你走开。三乐走到一乐面前,一乐说,三乐,你走开。三乐跑出去跟别人干架,两位打架的商量叫自己两个哥哥过来,三乐叫了二乐,对方叫乐大哥,结局败北。一乐来了,一砖头KO了对方的大哥。

一乐了惹了事,许三观为了摆平又卖了一次血。三年自然灾害许三观又卖了一次血,只是全家饿的几个月想要吃一碗面条。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大食堂,文化大革命,到了上山下乡。一乐二乐去了农村,许三观为了二乐早日回来,卖血请生产队长吃了一顿饭,送上一条烟。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卖了N次血,差点死掉。困难过去了终于迎来了曙光,许三观60岁了,一乐二乐三乐娶妻生子。许三观怀念那个时光,为了自己再卖一次血,只是没有卖点,也是唯一一次没有卖点。故事和活着一样简单,却比活着幸福的多啊。

记得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一没钱就爱开玩笑说要去卖血。这虽然是一句笑话,但是现在想想,出于那个时代的人是真的被生活逼的没有办法而真卖过血,为此我还问了几个老人,老人说当时的时代,比书上写的时代差太多了,玉米,番薯,野菜是常吃的主食。大锅饭有口粥喝酒不错了。至于生活琐事,不提也罢。每个时代都有没有时代的印记,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难处,我不同情那个时代遭罪的人,因为没有资格。但我觉得,无论如何都要好好的活着,无论如何都要活的淡然一点。简单的思索,简单的生活,简单的生活,不被俗事所困惑。

余华的书真心不错,值得推荐。

评分:8.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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