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倒霉事我冤 ”
我今年72岁,从2000年来到鄂州现有十八个年头,因为鄂州这个美丽的小城市吸引了我:所以我全家从异地大冶金牛全部迁移到鄂州;在鄂州过的比较幸福;我把鄂州以定为第二故乡。十多年来我一直组织一个“老有所乐”演唱团,为宣传鄂州、歌颂鄂州、参加养老院慰问等公演过节目、在市博物馆教过一百多人的广场舞场面,上过电视台,“卫爹”这称呼也人们从电视台中得来的……。
可天有不择风云,人有担心祸福;2017年12月份期间有一个52岁女人中午突然找到我家,说她在其他几个地方唱歌都搞不好,要求参加我“老有所乐”队伍,我并不认识她,后来我老伴想起是若一四到一五年在我们隔壁第三栋和别人姘居两年的X某,我们就答应了她;她来了以后又是出钱买大音响、又把不要的旧货傢具送给我(并把我原来的红色傢具丢掉)、又给我老伴送水果、菜食等,又所谓“结婚请客喝酒”等非常火热……;结果不到五个月就与歌友发生矛盾(双方我各自都进行了批评)、她又向我借五千元给她哥哥(我没答应),…等等;后来事情就闹矛盾和僵局,我通过派出所让她付了我650元拉走音响不再参加我队,事态基本结束。可是:她从5月12日至6月11日不到一个月期间(也是我孙子复习、高考期间)她三次私闯民宅:以送的旧傢具进行敲诈勒索,严重干扰和破坏我孙子高考(分别是5月12日、6月5日、6月11日有录像),已够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三次都报警,都没处理。在第三次闯宅时(也就是6月11日)我不让她进屋,她首先动手打我一掌我接着还她脸上一拳,并抓住她头发从六楼推至五楼半平台,我报警,双方都到派出所后各自回家,结果她‘自行’(有证据)法医鉴定左耳膜穿孔轻伤二级(实际上她因公伤退休左耳上至今还留有伤痕),派出所将我故意伤害罪进行取保后审;我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我孙子高考受到严重影响、我的正当防卫受到打击……这不是坐在家中祸从天降是什么?也是我人生中最倒霉的事;天啦!我冤!2018年11月10日卫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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