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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城市,华灯初上

朋友圈看他晒的婚纱照,玫红色的西装裹在她的肩上,鼻尖轻吻额头,眉眼里全是温柔,他的款款深情遇上她的抚媚动人,郎情妾意,恰入法眼。背景里的湖光山水,铁索浮桥仿佛一瞬间花容失色,模糊的如一梦幽帘。

林木子遇见肖云轩的时候儿,蔷薇花开的如火如荼,盛夏,正是南方小镇多雨的季节,淅淅沥沥的雨儿滴在房檐上发出嘀嗒的回响。清晨的阳光透过朦胧的水汽散落一地的斑斓。越过沾着水珠的湿漉漉的玻璃窗,林木子看着对面大厦的广告牌上,穿着黑色西装的黄晓明坐在沙发上嚣张地吐着烟圈,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

林木子是典型的北方女孩,个子高高的。皮肤有点黑,性格爽朗。第一次看见肖是在公司的招聘会上,肖作为营销总监兼主考官。 他脸上棱角分明的帅气,不可一世的嚣张眼神,成熟男人的稳重和身上淡淡古龙水的味道,让一大群刚毕业的小女生神魂颠倒,林木子自认在这场面试中收放自如,但在审核的单子的印象栏里赫然地躺着“一般”。虽然,这并未影响到她成为该公司的一名正式员工,但那两个字却像一只爬在脚上的癞蛤蟆。

林木子作为营销部的一名行政助理,办公桌在肖的对面,当然中间隔着几十米的灰色地板砖外加一堵清晰度不详的玻璃墙。肖的工作室成列简单,桌子上摆着一张木质的相框,温婉娴静的江南女孩小鸟般依偎在肖的肩上,肖的女朋友,人事部主管,她早有耳闻。

夏末,城市里的风依旧带着暖熏的油烟味,林木子把帆布鞋放进了柜子里,风风火火地跑到商店买下了那条觊觎很久的淡紫色的裙子,穿上了白色的小高跟,只是这个城市晚上的风儿吹来,总让她感到一丝凉意。

“我可以喜欢你吗?”林木子在手机键盘上反反复复地输着这几个字,最后还是在一瓶红酒的刺激下发了出去。

“不可以,我已经有女朋友了,谢谢!”简洁,客气,让人无言以对。

“没关系,不是还没结婚嘛。”简讯刚发出去,林木子就已经后悔了,她觉得自己从一个单纯的爱慕者刹那间沦为令人嗤之以鼻的“小三”。

肖没回复,这就斩断了她辩解的唯一后路。

第二天醒来,这个城市依旧车水马龙,没有因为昨夜的荒唐而有丝毫的改变,公司里每个人都在安静的忙碌,每个人都是链条上的关节,日复一日的转动,很多事心知肚明却像早上喝的豆浆融化在肚子里。

如果不是那一次的同事聚会,林木子醉的一塌糊涂,林木子喜欢肖这件事终成为众所周知的“秘密”。

“肖,我那么喜欢你,你他妈凭什么不喜欢我?”夏天的街头,接近凌晨的时候最是繁华,路灯的光亮毫无保留地照在林木子泪光闪烁的脸上,而走在最前面的肖的影子被路过的行人切的七零八落。“啪”的声响特别刺耳,林木子被朋友突如其来的巴掌打的不知所措,大家面面相觑。

“我他妈就是不喜欢你。。。。。。”这是肖的风格,没有人可以质疑他。后面的话林木子记不清了,她被朋友狠狠地扔进了出租车里,吐的昏天暗地,一路上只听见司机哭笑不得地心疼刚上手的出租车。整晚,哪怕是胃里翻江倒海的时候,那句话也像魔咒一样在耳边回荡。

林木子的离职单是朋友帮忙递上去的,她觉得自己就像个脑子里塞满易燃物品的疯子,从笑话变成笑柄,连暗恋的资格都不复存在。她把叠的一千只写满情绪的纸鹤和满满一盒子男士袜子留给了肖,纸鹤叠到一千张是代表幸福的,她这样解释。至于那些足够穿上一年半载的袜子,好像是在某个偶然的时间听谁提起,自己的的袜子特别容易破掉。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愿在我最好的年华里遇见你。”或许,我们都曾在不谙世事的年纪奋不顾身地喜欢过某个人,人生似梦,梦圆即破,最美的遗憾是你们没有在一起。时过境迁,当我们习惯这个城市的灯红酒绿,浮华喧糜,我们拼命怀念的是那个横冲直撞,奋不顾身的自己,而非那个执着于征服的人。你是他的人生插曲,他是你成长的剧本,若无相欠,怎会相见?敬往事一杯酒,从此不相逢。

这城市,华灯初上,三十一楼下霓虹闪烁,风儿吹过,有点凉,林木子知道夏天已经悄无声息的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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