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蔬一饭,烟火人间,总得要品尝一下才好。 ”
文/腐草为滢
我是个手残。
对于手残来说,做饭是一件堪比登蜀道的事情。
但我第一次尝试做饭,是在我10岁的时候。
那时候我还住在四合院里,每天和房东家的小女孩一起玩。过家家、和泥巴、布娃娃这些早就玩够了,一直不知道有什么好玩的。
房东家的阿姨和叔叔约法三章,阿姨一直秉承着“你工作来你挣钱,你做饭来你家务”的原则。结果这天中午,房东家叔叔没回来做饭,房东家阿姨沉迷于电脑连连看。小姑娘跟我说,咱俩做饭吧~感觉挺好玩的呢。
一拍即合,我俩屁颠颠去做饭了。
我们决定做个炒土豆丝,黄瓜炒鸡蛋,蒸一锅米饭,最后再用水果做个冰镇水果沙拉,真是完美。
我们不敢用那种菜刀,用的都是窄长的圆头刀。好不容易削完了土豆皮,那时候还没有“擦丝神器”这种东西,于是一面小心翼翼捏着土豆切丝,一面害怕切到手,最后大概经过了好长时间,土豆丝终于切好了,那土豆丝切得长短、粗细各不一。
我径直打开了火,然后抱着一桶花生油往锅里倒,一下子倒多了。刚想捞出点来,锅内噼里啪啦一顿响,我刚伸出去的手被油点崩到烫的我立刻缩了回来,后退几步离锅两米远。
这做饭也太难了啊。
正巧房东阿姨闻着香味出来,从门口一探头,满脸笑容漾开了,‘’哎哟,做饭呢啊,怎么不开抽烟机啊……”
她看了一眼就明白了怎么回事,把油烟机打开,然后知道我们做黄瓜炒鸡蛋后,三下五除二地切好了菜,“菜切好了可以炒了,有没有烫着?锅里有水要等蒸干了再倒油,不然就会崩出来……”
是啊是啊,领教过了。
满厨房的烟逐渐被油烟机吸走,我俩满心欢喜地炒土豆丝,最后熟了之后,变成了一盘土豆泥。黄瓜炒鸡蛋看起来还算成功,除了酱油放多了颜色有点奇怪。米饭是最成功的,因为我家米饭都是我蒸的,这方面我是个老手。水果沙拉我们做完了才发现,没有沙拉酱,于是只好用牛奶代替,淋在上面。
我妈经常跟我说,做饭的人不太饿,因为被饭味熏饱了。
她可能是在骗我,那顿饭阿姨我们三个吃得很香。
后来好多年,我都没做过饭。我姥姥嫌弃我干活慢,不合她的心意,我就当甩手掌柜,把最后一点当年会做饭的记忆都压在饭底了。
直到上月,因为减肥,我才开始重新拾起做饭。
煮鸡蛋没煮熟,或者荷包蛋煮飞了,满锅糊的都是飞了的蛋清。我的做饭技能倒退的一言难尽。
然后不得不问我妈,问百度,看菜谱,一点点照着做,慢慢地也会做一些简单的菜,还学会了做咖喱土豆鸡块,番茄巴沙鱼等等。
至少饿不死了啊,(我就这点出息了)。
做饭也不是很难嘛?我这样想着,轻敌了,做饭立刻给了我一个下马威。
第一次蒸山药。
我不知道如何处理,只知道要把皮刮下来,于是直接上手开始刮皮。山药有好多黏液,我也没在意。
结果惹了祸,那黏液刺激性极强,当晚我双手就过敏了,起了好多小疙瘩,然后奇痒无比。
我热水泡过,用白醋洗过,用酒洗过,折腾了好久,终于把那些黏液洗净了,手终于慢慢不再痒了。
应该有很长时间,我都不会再碰山药了,不管有没有手套。
做饭之路,道阻且长。
我有个同学做的一手好菜,包粽子,做糕点,包饺子等等,样样都会,做得还特别好。她说,“我妈妈说了,不做可以,但是咱得会啊。”
我觉得没错啊,虽然说我男友一直做饭比我好吃,但我觉得自己做饭,自有它的乐趣。
一蔬一饭,烟火人间,总得要品尝一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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