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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说,他喜欢你

张嘉佳说,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我觉得,他说的很对。

向自己暗恋的女生告白,你,会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我估计,我这个小偷,是世界上最笨蛋的小偷。

女孩叫方娟,她学中文。与她的相识,应该是从图书馆的一本《世说新语》开始。那天,我弯着腰在书架上找《卡拉马佐夫兄弟》,而她,在书架的对面,也就是我的对面,低头找那本《世说新语》。

你想象一下,两个觅书的陌生人,一个在书架的这边,一个在书架的那边。他们四目相遇时,竟然神奇的给了对方一个微笑。说实话,那时,我真的不知道方娟为何发笑,只是觉得,透过书架看那个冲我笑的女孩,有种小鹿乱撞的感觉。

是的,是心动的感觉。那天之后,我每天都会去图书馆,因为在那个地方,我总能遇见方娟。我们的交流,其实除了相视一笑,更多的是书上的留言。

我看书,有个很不好的习惯,可我没想到,方娟有着跟我一样的习惯。

我喜欢在书中勾画,并且留有自己对此的意见看法,而方娟也是。那天,我在图书馆看《鲁迅全集》,其中有一篇文章《故乡》,读完后,我在书中批注,写了这样一句话:到不了的叫远方,回不去的叫故乡,推荐此文,因为它写的极好。

第二天,当我又拿起这本书时,我留言的下面,竟发现有人也写了一句话:高晓松说,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其实,他说的不对!

我疑惑了好几天,后来才发现,那段时间,方娟也在读那本《鲁迅全集》,而我们的交流,就是以这样奇葩的方式展开。

后来,期末考完试,在图书馆,我便再也没有遇见过方娟。

那可能是我的遗憾,也可能是我的笨蛋。笨拙到不会要一个女孩的微信,笨拙到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对女孩的喜欢。

那天,去上课时,我在教学楼前遇见了她。我好像变成了一个小偷,悄悄地跟在她身后,怕再也遇不到这个我喜欢的女孩。从教学楼到宿舍楼,从食堂到图书馆,我像个小偷一样,跟踪着她的行迹。

我承认,在追女孩方面,我笨拙突兀的技巧,着实令自己汗颜。

那天,我在书上读到这样一句话,他说,这个世界上,被爱,有时是一种幸福,如果,你喜欢的那个人不是傻瓜,那你就应该勇敢的告诉她,你对她的喜欢。

现在想想,我的笨拙,可能就是因为读到了那样一句话。

那个下午,阳光洒在桌角,方娟静静地看着书。我知道,我是个笨拙的人。

方娟拿着杯子去图书馆一楼接水,而我这个笨蛋小偷,冒冒失失的在她桌前的那本《世说新语》里搁了一个纸条,纸条上,写着这样的几句笨话。

方娟,你可得要小心

因为,我是一个小偷

一个跟踪了你很久的小偷

小偷他喜欢你

他想和你交个朋友

我知道,看到这儿,你可能会发笑,可这的确是我这个笨蛋做的最笨拙的告白。

我躲在书架后看她,她把那本《世说新语》从后翻到前,而我的心跳,也从砰砰直跳到暗自熄火。方娟,她始终没有看到《世说新语》里夹的那张告白的纸条。

这是大二时的事,现在,我大三。

方娟呢,她依旧是她,只是身边多了个姓男的朋友,我想拆拆他们的墙角,可我怎么能拆呢?方娟可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喜欢过,是我这个小偷跟踪过的朋友。

我估摸着,我这个笨蛋再也不会心动了。于是,像老和尚念经,开了个公众号:阿瑞德日记,成天絮叨自己的事。

最后,我这个笨蛋,打个广告,欢迎关注我的公众号:阿瑞德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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