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渴的乌鸦为了喝到瓶子里面的水,不断地往里面扔石子,最后水溢到瓶口。乌鸦携石子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只是为了喝到瓶子里面的水而已。“爱上学”的说法就像乌鸦“喜欢携石子”一样可笑。
晚上我独自吃了饭,回到宿舍,开门,王健又在打游戏,屁股下破烂的马扎随着他身体的扭动不时地发出咯吱声。
“今天可又没见你。”我躺到床上,长呼一口气。
“什么叫又。”
“咱俩多久没一块儿吃过饭了。”
“对了,吉生,桌子上有打包的东西,你尝尝。”王健头也没抬,丢了一句。
“我看看什么好吃的……跟女生约会去了?平时你没这习惯啊。”
王健笑了笑,没有说话。
“咱班的?我想想……隔壁班的……?”
“不是咱们系的。”王健放下手机,提了提裤子,跺跺脚。
“可以啊,兄弟,我瞅瞅。”
“我手机里没有她照片。”王健好像有点“羞涩”地握着手机摆了摆,还是露着标志性的笑容。
“咱兄弟俩,这还有个什么,又不会抢了你的。”
“经管系的。”王健坐回到铺上。
“一块儿上体育课看上的?不对,你退伍兵不是一直免修体育么。”
“大四了。”
“噢……”我思索了一刻,“大概能猜出个七七八八了,她们不实习吗?”
“有啊。”
“现在的会计可不好做啊,也是未来的高危职业。”
“高危?吉生你别吓我,巴掌大的傻瓜计算机能有多大辐射。”
“我说的高危不是你理解的那样,简单地说就是未来竞争压力很大,极有可能被人工智能取代。”
“哇,好高大上的概念。”王健捂着头。
“也不说高大上,你想嘛,机器靠谱还是人靠谱?”
“有时候人比机器靠谱……”
“我是说计算方面,人没法跟机器比。”
“理论是没错,但是一般小公司也买不起那种设备吧,给人付工资比买机器便宜多了,中国不缺的就是廉价劳动力。”
“这个没错,不过如果按照长远的成本来看,智能设备还是合算的。”
“可能吧,这些也不是我能控制得了的。话说回来,她又不是去当会计去了。”
“不是经管系的吗?”
“那也不是啊,照你这么说建筑系都是盖房子的,矿业系都是挖煤的,中文系都是写中文的,数学系都是……不知道是要干嘛。”说着王健摆摆手无奈地笑了。
“也对,那你女朋友到底是干嘛的?”
“管理的吧……”
“……行了,我懂了……”我觉得这个问题不可能有我认为中的答案,“我倒是比较好奇咱们之后是要干嘛。”
“咱们……写作吧,当个作家啥的,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很多作家大学不都是中文系么,或者类似的什么社团。”王健貌似认真的说。
“作家……凤毛麟角,因为那些都是成名的。”
“可能到时候就知道了,现在的都是打算。”王健拿起手机,“我一直认为,打算的事情都是有的没的。”看着他被手机屏微微照亮的脸,显得有些凝重和神秘,好像我现在才有些了解他,“你看,我又忍不住打开游戏了。”边说,手机里边发出了提示音。
“我以为你好不容易说了一句正经话。”
“什么?”他眼睛一直盯着手机。
“没什么,我该洗漱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同以往一般,王健的铺又空了,关于这一点,我倒是极佩服他:两年多以来一直坚持早上跑步锻炼,几乎不会间断。可能有时候不是出去锻炼去了,就像昨天一样,我也无从得知,在此之前我完全不知道他是何时找的女朋友。这无疑又给我自信的判断力和观察力大打一笔折扣。
没有再想王健的事,我拿起手机看了看,有一条消息提示,是陈晓晓发过来的,时间是昨天晚12点多:“谢谢今天陪我去琴房/笑脸”
“你晚上睡的很迟吗?”
“还行,有时候可能迟些。”
“嗯。”
她发消息一直都这么简洁明了,我盯着看了十多秒,放下手机洗漱去了。之后我直接去了艺术楼前,又给陈晓晓发了条消息:
“今天还练琴吗?”
“不用了,太麻烦你了。”
“不麻烦。”
两分钟后陈晓晓回了消息:“你是咱们班第一个过了计算机二级的,英语四级也是一次性过的,我觉得你对自己的时间应该是有规划的,所以还是不想太麻烦你了。”
“你知道?”
“嗯。”她大概是猜到了些什么,这个回复极快,几乎是在我发出去的一瞬间。
“那行。”之后她又回复了一个笑脸。
呼了一口气,在这样初春的早晨中,隐隐约约能看见白色的雾气,立马消失在空气中。我把手机装进口袋,打算去趟图书馆。
虽然已经在学校呆了两年了,但我确实不怎么去图书馆,只有到了期末前几天,可能会去里面找一个座位,恶补一学期的作业。除此外,我再想不到去那里的理由。
其实在上大学之前,我还算比较憧憬图书馆的,在我的想象中,里面应该有着各式各样的藏书,人们或者坐在桌椅上,晒着太阳看书,或者倚在书架边甚至不拘一格地坐在地板上追看喜欢的小说。
事实上,真的是应了那么一句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书架上大多是极其老旧的书籍,分类也少得可怜。最反差的是在图书馆的座位上几乎没有是来看书的,大都是旁边放着一摞摞专业书,或者英语刷题,或者是画测绘图纸……
第一次去了之后就没有再去的意愿了,起初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反感什么,我以为是对里面的书不满意,但我又清楚,那不是根本原因。后来我发现自己光是看了座位上的那些人就不想呆着了,我也感到莫名其妙。但这样的问题并没有困扰我太久,就被我找出了根源:我其实是反感上学。
没错,我确实反感上学,这种情感大概从高中的时候就有了。当然,我说的反感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厌学,厌学其实是种不成熟的心理,只是出于本能的生理需求去躲避。反感则不然,我能够做到认真地学习上课,甚至在别人看来我“喜欢学习”。
“你可真喜欢学习!”这是我之前经常听到过的一句话,我一直对这样的人嗤之以鼻,因为他们老是混淆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学习”和“上学”。我能够确定说出那句话的人必定是没有区分这两个词汇,百分之两百地确信。
要说这个世上有爱学习的人,我深信不疑,但要有人说某人喜欢上学,我想绝对是不存在的。这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爱学习侧重的是目的性,主体能够在这一过程中时刻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学习的目的在于什么,本质上来说,主体不是爱“学习”,是对于实现目的的专注,学习本身只是达成目的一种手段而已。
“爱上学”侧重的是过程性,也就是手段。我们从小就学过一个寓言故事叫乌鸦喝水。说口渴的乌鸦为了喝到瓶子里面的水,不断地往里面扔石子,最后水溢到瓶口。乌鸦携石子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只是为了喝到瓶子里面的水而已。“爱上学”的说法就像乌鸦“喜欢携石子”一样可笑。
我以为图书馆本是思想激荡与想象力无限奔放的神圣的地方,但现在的状况是成了另一种类型的教室,人们在这里无非刷题、赶作业、备考研究生……
我没有办法确定是否有人能够明确他们内心的目的,又或者每个人都在日复一日的上学路上迷失了一直以来的理想,将手段与目的本末倒置。只是那样的环境就足以让我感到压抑与反感。
今天,我打算去去看看书,写作在现在看来已经算是一个很久前的爱好了。虽然小时候确实如陈晓晓所说,有过成为作家的梦想,但我很不争气地放置了很多年。
现在,出于陈晓晓的期望,我想再试着找回那个梦想,已经落满灰尘的那个梦想。
去了图书馆的第二层,文学分类,我是一直不太喜欢中国作家的写作风格,我指的是小说,散文的话还是觉得很不错的。小说我更偏向外国文学,也可能是我对国外的风情事件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因为从历史来说,我也是偏爱外国。
在书架之间浏览的时候,我瞟见了一本以前高中看过的一本书:《百年孤独》,但是我没有看完。那个时候我有些看不太懂,里面的人物就在脑子里胡乱交织在一起,更重要的是我觉得自己完全无法理解马尔克斯所描述的那种孤独。大概看了三分之一。
记得那年是个重要的日子,对于中国人来说:首位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人诞生了,那就是莫言,诺贝尔文学奖。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不是“中国人终于获诺奖了”,是“莫言是谁?”。作家我听过很多,最有印象的是沈从文,听说他差一点就得了诺文,却从没有听说过莫言此人。
后来在百度引擎上搜索之后,才有了解了个大概,莫言诺贝尔的颁奖词是这样:“莫言生动地向我们展示了一个被人遗忘的农民世界,虽然无情但又充满了愉悦的无私。每一个瞬间都那么精彩。坐着知晓手工艺,冶炼技术,建筑,挖沟开渠,放牧和游击队的技巧并且知道如何描述。他似乎用笔尖描述了整个人生。”
以及后来也逐渐了解了更多,好像在这种全国性的氛围中,莫言这个名字也像沈从文一般留在人人的脑子里,魔幻现实主义也成了口头上一个时尚的词汇,不论说的人懂还是不懂。奇怪的是我和同桌没有买他的作品,而是买了另一位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山鼻祖的书: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果然,后来在文艺座谈会上莫言被匿名批评了,这样说可能显得我们有先见之明,但这后来的发展确实与我的内心不符。
我从书架上仔细地抽出那本书,包装是精装版的,好像没多少人看,保存的很新,我很喜欢封面的设计:黑色的背景上,由很多不规则的红色线条交叉编织出很多抽象的动物,植物的图案。时隔几年后,看着这个封面,我的感觉不太一样,当我认真地去看的时候 ,仿佛能够在这样的图案中想象到那片描绘中的大陆的纷繁与神奇!
人最难做到的一点就是发现自己的成长与变化,因为这一切都是在不知不觉中进行的极其细微的运动。但是此刻我能够确信自己的内心是不同于以往的,对于很多事情,我已经不再是几年前的那个自己了。
几乎是怀着有些激动的心情,我翻开了正文,还是那句熟悉的开头语:
“很多年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在细细回读了几番后,我忽然有了想要写作的冲动!不是作文,而是小说,脑子里似乎一下子便有了整个故事的结局,逐渐地往前进行回忆,如果我的手速够快,大概可以立马写完一本书。可能有些夸张,也不是说我随便的一时兴起,我确实有这样的感觉。
我一直认为写作是一件值得且必须去认真对待的事情,甚至比这世上任何一件事情都更加需要谨慎,不论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即使是一篇学生的作文,即使我已经很久没有写过,这依然是我所坚信的观点。因为用文字来表达自己、描述这个世界,实在是不容易的事。每一个句子,每个字词,相互之间的顺序,每有一些细小差别,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有时候甚至达到一种本质上的体会。
另一方面,写作是文字与作家本身思想的结合物,是一种艺术的创作。文字产生之初的作用只是为了保存一些需要的信息,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它显然已经开始客观性地异变。在思想者们的眼里,笔下,文字更多成为了阐述自己,表达自己的最好的介质。因为很多时候很多想法我们并不能直接地说出来,并且说的本身就有很大的问题,随时性、即时性决定了它无法准确、全面地表达。相反,写作的时候需要在脑海中反复地推敲与磨练,回忆到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角度和一瞬间的眼神。由此所表达出来的东西才是足够周全和完美,并且与人的心灵之间产生共鸣。一如我和路霞所言:语言,实在是极其苍白的东西。
用手指轻轻摩挲着这本书,感受着它的厚重,我无法确定自己是否真的适合去进行小说创作,因为我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真正理解过一个人,就像是猫一般:有时候会靠在身边,用头磨蹭你的腿;有时候又背对着你静静地望着远处的世界,对你的喊叫置之不理,只是独自晃动着毛绒绒的尾巴;前一刻还安逸地蜷卧在你的腿上,发出呼噜声,后一秒立马惊起,从你腿上一溜烟,不知消失到哪个角落。
对于陈晓晓,对于路霞,杨小雯,我以为可以了解他们,然而事实上,一旦她们的反应与表现超出我的预想,我就完全应对不了,对客观事物观察力的优越感渐渐被这样的事实消磨殆尽。我尽量避免自己一直沉陷于这样的感觉之中,告诉自己不要去预想一些事情,不要太过于关注其他人,只做一个合格的倾听者。
但是我只要一想到陈晓晓天使般的面容与路霞那双繁华得能包容整个星空的眼睛,就无法控制自己,想要了解更多。如果只是做一个旁观者,好像我就成了空气,成为这个真实的世界的陪衬,不知道该消融到何处。环看四周,我只能确定没人像我如此。
将书插回原位,我出了图书馆,看着前面的湖,我又想起了那部手机,孤零零地掩埋在湖底的泥沙之中,在它完全消失于这个世界之前,不会再发出光亮。
我应该作出了那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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