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1999年夏夜。
五彩而迷幻的炫目灯光疯狂的旋转,映着舞池中的人们脸有若鬼魅,刺耳的尖利叫声仿若能冲破人的耳膜。利用暑期来酒吧打工的大二学生沈唤晨正一脸惊恐的跪在一个青年男子身边,那个男子胸口插着一把锋利的匕首,鲜血正从伤口处汩汩的冒出。他满脸疼痛,无助般的看着沈唤晨,一只手挣扎着向空中抓着,似乎想要抓住自己即将逝去的生命。
“杀人啦!”“死人啦!”终于有人喊出,像是扩散的病毒,叫喊声迅速漫延整个酒吧,本以疯狂的人们开始向沈唤晨所在的地方聚集。此时,沈唤晨的白色制服已经沾满鲜血,他一只手鬼使神差地握着那位青年男子胸口的匕首,另一手不停的向聚扰的人群挥动,惊慌失措的大叫着:“人不是我杀的,我没有杀人,人真的不是我杀的……”
第一章碎影·逡巡的光
1
丁水吟是个自认为很了不起的女孩。人长的漂亮,成绩也不错人,说真的要不是那帮老师三星期一个月的轮番给她上小课:少些顽皮和玩世不恭,不要一天到晚嘻嘻哈哈没心没肺似的,大姑娘了文文静静的怎么疯的像个野小子?她简直认为自己是个十全十美的人。她活泼开朗,向来是无忧无虑,想笑就笑,想唱就唱,从不知眼泪是何滋味,更没有令她烦心的事。她是一匹无法驯服的野马,驾着风的野马,在广阔的天空中任意驰骋,这该是何等逍遥自在。活着嘛,就应该快快乐乐的,干嘛要把扮得像个小老头人呀?有时人实是自讨苦吃。她喜欢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瞧不起那些整日里紧锁眉头故作深沉的家伙,当看到那些为情所困为爱所痛的“傻孩子们”时她总会昂起头,吹着自认为是世上最快乐的歌从他们身边走过,甩一甩头发轻篾的瞥上一眼:“有什么好难过的,笨鸟?”爱情这东西只有傻瓜才会看得那么认真而在她丁水吟的眼里算得了什么!
2003年的三月周末,丁水吟和她的同学陈景佳相约去看电影。一路上,丁水吟红润的两片小嘴上下翻飞不停地在讲笑话,直逗得身边的陈景佳哈哈大笑。
“哇……”丁水吟突然大叫一声松开小景的手向街边一块玻璃扑去。
“哇……”小景看了一眼也尖叫着扑了上来。
“好漂亮啊。” 丁水吟感叹着,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直盯盯的看着屋子里的东西就差没掉了下来。
“真的好漂亮啊。”小景重复着。
于是,这两个人就像是贴在婚纱店橱窗上似的不肯再移动脚步。
“真的好想要哟,真的好喜欢呀。” 丁水吟喜欢得口水都流了下来。
“是呵,好想要哟。”小景的声音如同造梦,其迷恋程度不在丁水吟之下。
“喂,她是我的,是我先看到的。”丁水吟推了小景一把。
“什么是你的?你要?你要她还早点吧?”小景嘴一撇也推了丁水吟一把。她们是从小吵闹打出来的死党。
“要这东西还分早晚吗?” 丁水吟摸着脑袋有些困惑,向里面望了望。
“当然,你才多大?你现在要它有什么用?再说,你不是不要谈恋爱更不准备结婚的伟大独身主义者吗?”小景更困惑,也向里面望了望。
“它跟我结婚有什么关系?”丁水吟诧异。
“怎么没有关系?”小景更诧异。
“怎么会有关系?好奇怪喔你。“丁水吟冲小景翻了一下白眼,“瞧,多可爱,真想把它买下,每天晚上抱着它睡觉。”
“丁水吟,你发烧了呀,它也能抱着睡吗?”小景担心的看着丁水吟,她觉得经过一个暑假她的这个朋友的神经更加不正常了。
“怎么不能,你看它,肥嘟嘟毛绒绒的,抓在手里,手感一定不错。” 丁水吟空手做了一个抓的动作。
“丁水吟,你到底说的是什么?”
“那个毛绒绒,粉嘟嘟的小家伙呀。” 丁水吟指着摆放在一套异常漂亮的婚纱旁边的一个娃娃猪。
“天啊,你说的是那个娃娃猪?”
“不然你以为我说的是什么?”
“我还以为你说的是它旁边的漂漂婚纱呢,真受不了你。走啦,电影快开演了” 小景一脸无法再忍受的表情,拉着丁水吟的胳膊向前走。
“等一等,我问一下它卖不卖?”
“别去啦,人家是婚纱店,那是人家的装饰怎么会卖给你?少神经啦。” 小景强行将丁水吟拉开。
等她们走远,坐在婚纱店角落里的一个黑衣男子站起身,他走过去将那个娃娃猪拿了下来。
“应琳,这个送给我吧。”
被叫做应琳的女孩是这家婚纱店的老板,她看着这名男子用非常甜美的声音说道:“唤晨,你也会对这个感兴趣?”
手拿娃娃猪的沈唤晨拥有一双黑得发亮的双眸,他面容冷峻,常给人几分疏离之意。他先是简短的“嗯”了一声,然后想了想道:“今晚我还要参加一个酒会,你让快递员把它送到我家吧。”
“是去参加浩运海洋集团董事长的三公子和远客运输公司老总千金的订婚宴?”应琳问道。
沈唤晨点了下头,将娃娃猪递给了走过来的应琳。
“那位老总千金是叫陈媛吧,她还是在我这里订的婚纱呢。”
沈唤晨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他转过身一手插兜,一只手边冲身后的应琳摆了一下算是道别,边向店门口走去。
晚上八点,当沈唤晨来到宴会大厅时,订婚仪式已经结束,酒宴刚刚开始。他神情漠然的拿了一杯酒,找到一个角落坐了下来。灯光并没有令沈唤晨棱角分明的脸变得柔和,他看上去依旧冷冰冰的,一袭黑衣在五颜六色的人群中甚是扎眼。他先是呷了一口酒,然后环视四周,当目光游走到一位中年美妇的的面孔上时,四目相对,他先扬起了酒杯,算是打招呼。
美妇姓郑名明心,美妇真的很美,美得浑然天成,她一头咖啡色的长发垂至臀部,发尾缠绕出好看的弧度。柔媚的脸,一双桃花眼顾盼风流,虽已年过四十可皮肤却仍光滑细腻。她年轻的时候一定美得让男人抓狂,那张极具诱人的红唇一定吸去不少人的魂魄。此时,她袅袅婷婷地倚在桌边看着拿着酒杯向她致意冷俊得令人窒息的男人,含笑的媚眼中竟透着几分欣赏。她冲他点了点头,然后就转过头继续和身边的两位女子聊天。
沈唤晨收回目光,呷了一口酒。豪华酒宴的奢靡,时尚名媛的千娇百媚都引不起他的兴趣,而他又不想借此之机攀龙附凤。这样的酒宴,大多数情况下他是拒绝参加的,而今天他能前来,是到了必须要来给某人作场秀,演场戏的时候了。
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唤晨,我想让你我陪我跳支舞。”他侧头看到是辉煌企业的千金小姐孙倚晶正摇晃着酒杯坐在他的身边。孙倚晶年纪与沈唤晨相仿,二十三岁左右,她是最近从美国留学回国的。在被她的闺蜜拉进这个圈子后,在她见到沈唤晨那一刻起就对他一见钟情了。当然,对沈唤晨一见钟情的女子很多,但他所展现的风度中包含着礼貌的克制,因此和他传出桃色新闻的女子并不多,而传出的也都如烟花般,绚丽却易散。这个圈子中的男男女女就像是公园中的花朵和蝴蝶,没有一只蝴蝶会永远停留在一朵花上,也没有一朵花甘愿只被一只蝴蝶欣赏,大家都是逢场作戏玩玩而已,不必太认真。
此时刚好更换舞曲,曲风悠扬,一个略微沙哑的女声像是在夜风中浅唱低吟。沈唤晨站起身,风度翩翩的向倚晶鞠躬伸出右手,倚晶笑着握住他的手二人走进舞池。有些自得和欣喜的倚晶并未注意到场中很多女人向她投来或诧异,或嫉妒,或羡慕的目光。
沈唤晨拥着倚晶起舞,目光却注视着同样在注视着他的郑明心。郑明心微笑着,笑容中颇有赞许之意。沈唤晨凝视着她,然后突然笑了,笑得邪魅,他轻柔柔的更贴近倚晶,缓缓的问道:“据我所知,楼上有一间糖果屋,想不想和我一起去吃糖呢?”那个糖字说得又轻又柔又痒又甜。倚晶的脸瞬间红了,沈唤晨不再说话,牵着倚晶的手上了二楼。
“郑姐,你的那只小兽实在是太过份了,他就在你的眼皮子底下偷腥,你也不管?”郑明心身旁的一个女子明明是打抱不平的口吻中竟含着几许恼意。
郑明心斜睨了她一眼,笑道,“我要是连这点自由时间都不允许他自由支配的话,别人可能还好,你恐怕……会发疯了吧?”
那女子闻听此言脸色一变,有些慌张道:“你知道了?”
“是啊,我的小兽亲口告诉我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我们是好闺蜜嘛,我怎么会看出来呢!”郑明心一脸玩味的笑着。“放心啦,我是不会告诉你们家司徒董事长的。而且我家小兽说了,你们也不会有第二次,因为,这世间的女人只有我能应付得了他。”郑明心说罢向距离她们不远,却一直不断的向她们这个方向张望的一位青年男子招了招手,那位穿着时髦的男子像是得圣旨一般几步跑上前。郑明心一只手挽住男子的胳膊,冲那女子道:“没有好戏看了,我先走了,你好好玩。”
“还真是……”目送郑明心的背影,那女子气结的说不出话来。一个把柄就这样的被她的“好闺蜜”抓在手里,她似乎是预见到自己给自己的未来添了一个大麻烦。
而在二楼的某个房间,沈唤晨修长的手指在轻轻的触摸着孙倚晶的脸颊。孙倚晶微闭着眼,略扬着头,似乎在等待他的亲吻。而令她没想到的是,她等来的却是一句话:“倚晶,我有些事情要先走了。临走前我想拜托你,能不能独自一个人在这间屋子呆上半个小时呢?”
“为什么?”孙倚晶睁开了眼睛一脸困惑的问。刚刚的气氛很好,沈唤晨的指尖触摸她皮肤的感觉带着一丝丝温情,她以为今天她可以和他更近一步呢。
沈唤晨依旧用一只手环着她的腰,看着她的眼睛轻轻的说道:“我的头有些疼……”他低下头用更轻的声音在她的耳边耳语:“可是有些人已经看到你和我单独离开,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因为头疼而“临阵脱逃”,所以就要委屈你了。” 孙倚晶听到这里扑哧笑了出来,她倒是挺善解人意的答道:“好吧,我正好也有些累了,在这里睡一会再去闹她们。不过唤晨,你可欠我一颗糖呢。”
沈唤晨点了点头,用手指在她的唇上一按,开门离开。而孙倚晶则一脸的失望,她倒在床上想着,最后的最后,她以为沈唤晨会和她吻别。
楼下的大厅依旧吵闹,沈唤晨从后门不声不响的离开了。此时不过九点刚过,三月的夜风很凉,穿着单薄的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他点了一支烟,抬头望向天空,星空璀璨异常,令他不由得想起久远的过去。在他感到温暖的几年光阴中,有很多次年少的他和与他相依为命的云姨坐在院子里抬头仰望星空。夏夜乡下的空气格外的好,晚上都能看到银河,云姨将一只大苹果放到他的手中,然后指着天空中星星,哪是牛郎星,哪是织女星,牛郎织女的故事……云姨总是讲一遍又一遍,沈唤晨微笑着不厌其烦的听了一遍又一遍。然后他会指给云姨看,哪些是天鹅座,哪些是天琴座,哪些是天蝎座。
“哎,这么看还真像一只展翅要高飞的天鹅啊!”云姨惊喜的说着。
“是吧,我厉害吧!我连这个都知道呢。”十五岁的沈唤晨咬了一口大苹果,甚是得意的说。
“我们家小晨最厉害了……”
一向冷冰冰的沈唤晨的脸露出了少有温和,甚至嘴角边迁起了笑容。这样一个夜晚,令他时刻设防的心有了松械,令平日里不敢碰触回忆的他也有了思念的勇气。他就这样一路回忆着,一路向前走着。
路过一家麦当劳,他聚然停下脚步。麦当劳内灯火通明,靠着橱窗的座位上坐着四个正说笑不停的高中女生。其中一个笑脸特别的明亮动人,正是白天在婚纱店外说自己喜欢娃娃猪的女孩儿。此时此刻沈唤晨冰冷冷的脸上不知是因为月光的照耀还是别的原因竟焕发着生动的光芒,他抿了下嘴也走进了麦当劳。
麦当劳里的人还真不少,沈唤晨点了一杯热巧克力,他四下张望,最后像作贼一样小心的走到高中女生的临桌坐下。四位高女生还在兴高采烈的聊着什么,丝毫没有留意沈唤晨正拄着头,用胳膊挡住半张脸,而眼睛却小心翼翼的向她们这边不时看一下。
还没等沈唤晨多看几眼,他便听到临桌其中一个女生道:“哎呀妈呀,都十点了呢,要回家了。”“这么晚了,真是,走了走了。”几个女生开始噼里啪啦,慌慌张张的收拾东西,起身往外走。失望显现在沈唤晨的脸上,他隔着窗直到她们消失在自己的视野内,才心下怅然的低下头喝了一口可可,一眼却瞥见他所留意的那个女生的座位地上有一个亮晶晶的东西。他蹲下身将其拾起,发现是一枚徽章。
“请问这位徽章是?”他向身边收拾桌子的服务生问道。
“这是保莱比亚学院的校徽”服务生答道。
“原来她是这所学校的学生。”沈唤晨用手摩挲着这枚小小的校徽,心中却在计划着什么。
文章内容不代表凯硕文章网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anshuzu.com/xswx/show/21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