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他们是很久以前相见过。
“失陪了,路远,我去给前面老夫人敬一杯酒。”江玦黎声音淡淡地道,手臂挽了挽沈时地胳膊,示意她该走了。
沈时意识过来,提着裙子,跟上他的步伐,经过程路远的身边时,闻到了他身上让人熟悉而舒心的淡淡薄荷香味。
她大脑猛地一晃过神,总算是想起来,这个程路远,他似乎是……
又一圈的敬酒过后,沈时的双腿已经酸得站不动了,脸颊肌肉也由于笑得过多而变得尤为僵硬。
不过还好,江玦黎也看出了她的疲倦,把她牵到沙发处坐下,淡淡地吩咐:“前面还有几位朋友要见,你在这里休息一会,我等会就来。”
沈时微微一愣,还是抬起头看向他,小鸡啄米般地点头:“你去吧,我在这等着你。”
看着江玦黎颀长笔直的身形慢慢离她远去,沈时总算是能休息一会了,她身形轻轻靠在沙发上,俯首低下身子,轻轻揉着小腿的酸处。
她本来就不适应穿高跟鞋,现在又是穿着高跟鞋站了一天,招呼了一晚上的客人,脚早就肿了起来,难受极了。
“你没事吧?”突然地,身后传来一道温和的男人声音,猝不及防地钻入她的耳中。
沈时下意识一愣,然后缓缓回过头去,看着面前含笑凝视着自己的男人:“是你……程先生。”
程路远依旧是一身温润儒雅的黑色西服,身材笔挺地站在她面前,骨节温雅的手指握着一杯红酒,姿态优雅地品尝着:“沈小姐,腿还好吗?”
沈时下意识低下头去,不知为什么,在程路远面前,她显得有些拘谨不知所措:“谢谢程先生关心,我的脚已经好多了。”
“嗯。”程路远慢条斯理地颔首,靠着她身边就兀自地坐了下来,“不介意吧?”
“当然不。”沈时对他礼貌的态度抱有十分的好感,微笑着摇了摇头。
他们两个人虽然是第一次在这次的婚宴上见面,可沈时却总觉得,他们之间有一种说不出的默契和亲近感。
就像此刻,他们即使是坐在一起,对彼此的气息仿佛都十分熟悉,尤其是沈时对他身上这股独有的薄荷香味很是在意,她总觉得,一定是以前在哪里见过他。
“你也有这种感觉?”突然,程路远缓慢地笑着问道,声音徐徐动听,有如琴弦拨音。
沈时微微一怔,侧过头看向他,正好撞入他一双清润干净的眼眸之中,这双眼睛……她再熟悉不过。
“你是小时候的……”沈时一时之间大脑一片空白,再回过神来时,已经将男人笑容与记忆里那个小男孩的笑颜所重叠。
“你终于算是想起来了。”程路远像是长舒了一口气,低头轻抿了一口红酒。
“不会吧,竟然会在这里遇见你……”
沈时仍旧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看着他,摸着自己有些发烫的脸颊,不敢确定地再三询问,“真的是你吗?”
“是我,我是程路远,是你记忆里那个隔壁的小男孩。”
程路远微笑着观望着她一副惊讶到不知所措的神情,心里微微泛起了波浪涟漪。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沈时还跟爷爷一起住在临江别墅里。小时候爷爷把她管的松,她便成了当地有名的野孩子,挖野草根、爬树钓鱼、追猫抓狗的事都不少干过。
就记得小时候,她虽然性格活跃,根本连一个朋友都找不到,原因很简单,因为周边的别墅群里住着的都是些名门望族的子弟,要么文质彬彬、要么气质儒雅娴熟,都是公子哥,小公主,哪里看得起她这样野里野气的女孩子。
所有人都把沈时鼓励在外时,那个居住在她家隔壁的小男孩却并没有在意这些,经常偷偷跟着她,一脸羡慕又崇拜地看着她行动自由的模样。
沈时一开始觉得他是跟屁虫,而且看得出来他的家里也是豪门望族,每天都有宾利慕尚和专职司机接送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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