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余天齐,他大概还在画他的画吧。告别了覃念洁,我果真去找天齐。去了无数次他的家,我早已熟悉,登上三楼,恰好是余天齐开的门。
“嗨!又来报到啦!今天不用去找工作?”余天齐的身材高高瘦瘦,但绝对是个帅哥,他的五官甚至长得比我还精致。此时他的双手粘满了颜料,只穿了件白色的T恤和一条藏青色的沙滩裤。
“我也是一个无聊份子嘛,无处可去便想到来你这里来消遣了。”我走进客厅,把双手背在身后,左右探视他家里有没有其他人。余天齐除了父母之外,还有一个姐姐,不过目前已经嫁人。
“看什么?爸、妈还没回来呢。你自便吧,我要去画画了。对了,冰箱里有新鲜的葡萄,你自己洗来吃吧。”余天齐指指冰箱对我说,他作起画来可是六亲不认的。
不过我已习惯,看着他走进画室,我就去洗了一碟的葡萄,跟着走进余天齐的画室,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欣赏他作画的模样。
余天齐作画时的神情十分投入,他的鼻梁英挺,侧面像一尊石膏雕像,有时他还真让我感到自卑。说起我们的相识还是一段奇缘,人生真奇妙,本来互不相识的两人竟然会如此相恋。
那一年,我的初中同学肖云考进了艺术学院。她有些炫耀地扬言要带我和念洁去参观艺术学院,里面的大多数男生和女生绝对比电视上的明星还要亮丽许多!我和覃念洁便由肖云带着去了艺术学院,看到里面的学生果然是挺出色的,我想他们经过包装应该就是一个明星的样子吧。
远处有位阳光少年吹着口哨骑着脚踏车向我们而来,走近一看背上还托着一块画板。他被肖云叫住了,原来他就是余天齐。他是肖云的学长,比她大二个年级,比我们年长了三岁。我当时完全被余天齐阳光般的笑容迷住了,他并不算特别英俊,可是很帅气,而且神采奕奕的,让人眼前一亮。我木讷地任由肖云为我们彼此介绍,心里幻想着有这么帅的男孩做我的男朋友该多好,这样我也许就会重拾自信了。
后来,我们终于在肖云的生日晚会上又邂逅了,他竟主动和我聊天,知道我也喜欢画素描,并且酷爱写小说。他对我发生了浓厚的兴趣,还向肖云打听到我家里的电话号码,开始约我出来。没想到我的想法果然实现了,感到非常开心!但矛盾的心结始终缠绕着我,我害怕身上丑陋的疤痕会吓走他,甚至不敢看见他鄙视的目光。思虑再三,我决定逃开他,宁可一直在他面前保留一个美好的印象,也不要他发现我的不完美。可是,我对余天齐的冷淡与逃避反而变成了另一种欲擒故纵,至使他对我产生了一股征服的欲望。每天他都会打电话给我,闲情逸致的时候还会送一束玫瑰,并想着办法约我出来,使我再硬的心肠也受不了他的柔情攻击。最后,我只有通过肖云告诉他我以前的经历,想让他知难而退,但是他却表示不会嫌弃我,因为他已经爱上我了!
我永远不会忘记我十八岁生日那天晚上,就我俩度过的浪漫夜晚。在他家的客厅的沙发上,他竟然把我的长袖子卷起了起来,爱怜地捧起我那支伤痕赤目的手臂,深深地吻遍了所有的疤痕,真诚地说:“我爱的人是你,当然也包括你的全部,甚至还有这支伤痕累累的手,我全部喜欢。”
我当时是多么憾动,泪流了满面。
爱情是多么美好的一样东西啊,它可以使平庸的人充满自信;它可以使忧愁的人抛开烦恼,享受爱情带来的喜悦;它还可以使身患绝症的病人为了爱人顽强地与病魔抗争,继而获得重生。爱情同时也是神奇的,即使它也可能给人类带来痛苦,但还是有很多人会心甘情愿地去信奉它。因为人活在世间,本来就是准备来面对许许多多的快乐和痛苦,没有爱过的人终究是有些遗憾。
我就是一个信奉爱情的人,所以我很喜欢写言情小说。记得我还在念小学的时候,我就非常喜欢看安徒生童话与格林童话,不放过每一则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看到公主与王子都终成眷属,我会感到非常幸福。
我应该算是一个早熟的女孩吧,从初中开始就蒙发了青涩的暗恋,而这段初恋却是苦涩的,当然他并不是余天齐!噢,或许那还根本还算不上是初恋呢。
吴轩,是我初中的英文男老师,他当时才二十七岁,又高又帅,长得很像黎明,还架了一副小小的金丝眼镜,温文尔雅,幽默风趣。英文课是我最喜欢上的课程了,我的英文领悟力也算极高,竟然还被选上做课代表。像吴轩这么出色的老师,不知还有多少像我一样情窦初开的女学生暗恋呀?每次上他的课,使我不得不聚精会神地盯着他看,每次接触到他的眼神,都仿佛看到了火光在眼前闪耀。吴轩老师注意到我思想开小差,常常点我的名字起来回答问题,但我每次却都能答得很好。
有一天,我终于按捺不住满腹的热情,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情书夹在了作业本里亲自交到了吴轩的手上。放学时,吴轩把我叫到了他的办公室里,借口帮他改作业,等到办公室里的老师都下班时,他却很严肃地教导我要把学业放在第一位!他说我现在根本不了解什么是爱情,对我完全只是一个学生的喜欢,希望我不要再对他胡思乱想了,这对彼此都不好!我仍记得,当时是哭着跑回家,没想到我鼓起了所有的勇气,丢掉了所有的矜持,却换来了这么惨痛的后果!不禁在心里想,吴轩一定是嫌我不够漂亮,身材不够好吧,我甚至任性的认为,他应该是爱我的,只是害怕别人的说他玩弄学生的感情而已。从此,我就对吴轩略带了点恨意,并和他保持了距离。
后来,我升上了高中,便离开了吴老师。谁知才过了一年时间,就打听到他调到外地的高中去教书了,我连见他最后一面的机会都没有了,这是我今生最遗憾的事情。事隔多年,现在回想起来我真是傻气!像吴轩这么出色的男人一定有女朋友了,而且肯定长得很漂亮。我这个黄毛丫头凭什么去爱他?况且我的皮肤还被烧伤过。唉,不过那毕竟算是我的初恋,会永远深埋在我最美的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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