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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蘑菇太大了含不下 翁熄系小说_我们到此为止了

我翻出了衣柜里快要落灰的比较休闲的衣服,到的时候刚好七点半,秦初雪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她穿着一条浅蓝色的无袖连衣裙,脚上蹬着一双米白色的小皮鞋,及耳垂的头发一边被别在耳后,漏出来的耳垂上戴了一颗小小的粉色耳环,眼镜也摘了下来,嘴唇是淡淡的粉色。

化了淡妆,看起来很精神。

可我最先注意的是她的锁骨,很漂亮。

我有一个癖好,我喜欢锁骨好看的人,我觉得锁骨是一个人身上最性感的地方,无论男女。

以前亲吻林枣时最喜欢亲吻的是她的锁骨,我很迷恋牙齿轻轻咬住她锁骨时那种心痒难耐的感觉,让人欲罢不能。

“来了!”

她向我小跑过来,鼻尖沁出一些细汗。

我抱歉的对她笑了笑:“因为有些事情拖住了没能赶上吃饭……”

她没在意我的道歉,径直拉着我往里面走,边走边说:“没事没事!我们快进去吧,他们都在了!”

“我……”

我来了这里之后突然就不想进去了,可是看到高兴的样子,推拒的话又说不出口了。

“因为是高中同学,虽然有许多人很多年都没见了,但是你什么不用顾虑,随意就好啊!”

我点头,伸手推开包厢门。

在沙发上坐下之后,秦初雪先向我使了个颜色,又给我倒了一杯啤酒,然后安静的坐在我旁边等这一首歌唱完。

看着他们放下话筒围过来,一个红色体恤衫的男孩子冲着秦初雪挤眉弄眼。

秦初雪哈哈笑了两声,说:“他叫骆城西,是我刚认识不久的朋友!他叫沈涣,是我好哥们儿!”

我拿起一杯啤酒,说:“不好意思啊,因为临时有些事脱不开身,迟到了约定的时间,这杯酒我先干为敬了!”

说完我就仰头咕咚咕咚把酒灌下去,末了还打了一个隔。

她指着穿着深蓝色卫衣也是一头短发的姑娘说:“大叔,她是郭瑶瑶。”又指着穿着一条白色小短裙的姑娘:“她是洪熙颜,她们俩是我闺蜜。”

“你们好,我叫骆城西。”我主动伸出手。

她们俩挺自来熟的,张口就是大叔。

“大叔你好,以后我们家初雪就拜托你了!”郭瑶瑶一把握住我的手,眼睛扑闪扑闪的,眼里燃起了熊熊的八卦之火。

我尴尬的笑了笑,洪熙颜佯怒的拍了一下郭瑶瑶肩膀:“说什么呢瑶瑶!多尴尬啊哈哈!”

她的话虽然是这样说的,眼神却和郭瑶瑶一模一样,那眼里熊熊燃烧的八卦之火仿佛要化为实体,将我吞没。

她们丝毫没有尴尬的样子,倒是我,有些尴尬的笑,摆摆手表示没关系,然后就坐下来了。

听着他们大声说笑,打打闹闹的样子,我仿佛远去了一般。

我低着头坐在沙发上沉默不语,我不知道说什么,也没有想要说话的欲望,只能一杯接一杯的喝着。

与他们这群充满活力,显得生机勃勃的年轻人相比,我就好像一个离开人类社会已久,独自隐居在山野的老人。

这些年所经历过的那些,给我的思想带来了彻底的改变,虽然面容上看着像年轻人,可是我已经无法让自己再像他们那样,毫无顾忌的去笑,去唱,去闹。

从前也哭过,笑过,闹过,可那些日子已经远去,现在我已经过了那个年纪。

我已经没有了那个资格,现在的我,不管是从里到外都必须得保持一副成熟稳重的模样。

这样我才能做好很多事情,拿到更多的资源。

我向后倒去,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慢慢的放空自己,逐渐听不到他们的声音。

连秦初雪什么时候在我旁边坐下来了我也不知道。

也许是因为我在回忆的海里挣扎太久却始终无法触及岸边,那种孤独绝望已经把我吞没,以至于我忘了周遭的一切。

我被秦初雪用手拍得惊醒过来,一睁眼就看见她担忧的眼神:

“大叔你是不是太累了?要不我送你回去吧?”

本来想说没关系的,转眼又想想,我好像的确不用也没有必要待在这里,就说:

“嗯……我的确有点累,可能是太久没好好休息了,那我先回去了,你们好好玩!”

我说完就站了起来,和他们一一打过招呼之后,拒绝了秦初雪送我出门的好心,关上了包厢的门。

一时间耳旁变得安静起来,啤酒在胃里产生的气促使我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

我回头看了一眼,去吧台给他们点了些吃的喝的,就转身离开,大富豪的门在我身后无声的合上。

就这样吧,让这扇门把我的过去都关起来吧,让我好好过,像林枣说的那样,放过彼此,不要再互相纠缠了。

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三点半,温城是个不夜城,霓虹灯映在窗户上,厚重的窗帘阻隔了大半,只留下些许从缝隙中透进来。

大饼团在猫窝里,不屑的扫了我一眼。

我挺感谢它的,起码让我觉得这个家是个家,而不是一个空间,一个只是用来睡觉的场所。

和林苑离婚后我一直一个人住,除了过年和我爸妈生日,我几乎不回去。

我觉得我没有必要回去,我也不想回去。

我依然爱他们,可我却无法每天都面对那两张造成我现在局面的脸而若无其事。

人家都说,父母怎么说都是父母,他们对子女的爱是身为子女的我们所不能明白的。

我一直都知道,可是我们生来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是他们手里的提线木偶,他们只是我们人生的引路人,他们没有资格安排我们的人生,他们给予我们爱的同时也需要给予我们足够的尊重。

所以我一直怨的就是他们分开了我和林枣。

如果没有他们干涉的话,我现在可能、不、是一定,已经安稳的进入梦乡。

董子骏和我说,时间是良药,可以愈合所有伤口,淡化所有痛楚,总有一天我会放下那些沉重的思绪和无法释怀的心情,以及那些刻骨铭心的过往和爱。

对他这句话,我深表赞同。

可以真正明白,也许要等我真的为人父母之后才会明白。

其实我都知道,虽然那时候都在努力生活,可是未来对于那时候的我们来说,是多么遥不可及啊。

林枣在我身上看不到未来,不止是她,我自己也看不到,未来一片黑暗,我们就像大海里的浮木,狂风骤雨之下无法安歇。

两个人真正住在一起之后,才发现,原来生活不是只有爱就可以的,我们需要面对的是柴米油盐。

刚毕业的我们工资不高,除了日常开销之后,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自尊心强烈的我们,也都不愿意再向家里伸手。

以前觉得没什么,现在想起来好像所有的事情都给我们分开埋下了引线。

闭上眼睛,脑海里划过的都是林枣那天穿着婚纱的身影,一颦一笑皆如画中仙子。

很久没起的欲望突然来得无比强烈,从小腹升起,冲上头顶。

我瘫在床上,手腕上下滑动,额角的汗流过耳鬓,滑进耳廓。

脑袋里嗡嗡的响,随着她最后看我的那一眼冲上了顶端。

我仔细看着手上的白色液体,鬼使神差的靠近唇边,伸出舌尖轻轻碰了一下,浓烈的咸腥味使我胃里一阵翻腾。

真恶心。

我才真正明白她爱我并不比我爱她少。

我梦见林枣像从前那样细细用力亲吻我的脸颊,边亲边喊:

“城西,城西。”

醒来的时候才发现是大饼在踩我的脸。

这死胖子还像以前那样,在我像死狗的时候用脚踩我,而且指着门面踩。

“喵!”

它看我毫无动作,只是睁开眼睛看着它,突然就怒了,怒瞪着我。

它叫了三声。

我知道该给它清理猫砂了。

它叫一声说明它饿了,两声说明我忽视它了,三声就说明我该给它清理猫砂了。

“等等啊,大爷,你先让我起来。”

撸了它一把,它转身就走,屁股朝着我,尾巴高高竖起。

秦初雪回阳城是我去送的她,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就答应了这件本来可以不答应的事。

我感觉我无法拒绝她,就像无法拒绝她的聚会邀请一样。

对我而言,送她上火车这件事并不是请求和拜托,而是邀约。

如同邀约一个久未见面的老友。

温城北这三个字不如夜里那么红得刺眼,褶褶生辉,在日光的照耀下有些失色。

温城北站是个大站,人流量特别大,尤其是假期。

人山人海的,挤得无法穿行。我和她排了将近一个小时的队才到站门口。

秦初雪个子小,容易被挤开,我只好向她递了一个抱歉的眼神,然后紧紧揽住她的肩。

进站之后已经开始检票了,她拿着票往前移,时不时回头看她身后的我。

走到检票口时,秦初雪脸红扑扑的,说:“大叔,我走了。谢谢你答应我这个无礼的要求。这么热的天让你排队那么久,真的是太对不起也太感谢你了。”

“没事,又不是我一个人在排队,你不也一样晒着了吗?女孩子皮肤那么娇嫩……,可不能晒伤了!快进去吧!”

“好!那再见!”

“嗯,路上注意安全!”

过安检时,她回头望我,目光穿透人群,带着我不明白也不想不愿意明白的情绪。

火车还有一分钟出发,我走到了五年前我躺过的那张长椅上,随着火车开动的声音响起,我跌坐在上面。

故地重游,压下心头的情绪躁动而起,以排山倒海之势像我袭来。

我脱力般的靠在背后的宣传栏的玻璃板板上,凉凉的触感穿过衣服传到我的背心上。

蓦地,我抖了一下。

像在寒冷的冬天里,雪融化了渗进裤子里,又渗进骨头里的那种冷,冷得骨肉都疼了。

想起大三那年放暑假,林枣送我回温城。

阳城的太阳辐射比温城大得多了,阳光照在皮肉上火辣辣的疼。

林枣和我站在太阳底下排队,她小声向我抱怨太阳太毒了,晒得她脖子辣辣的,早知道就不来了。

当时我们都太年轻了,我受不了她喋喋不休,她受不了我的不耐烦和敷衍。

我们在车站小声争吵起来。

那场本该忧伤中带着浓浓的甜蜜的送别里,甜蜜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负气离开,而我,转身踏上了回温城的火车。

我那时没想到她只是单纯想向我撒娇而已。

以至于后来我常常在想,她之所以和我分手是不是因为失望攒得太多了,已经走投无路了。

人做过的错事,老天都会记着,然后一件一件慢慢的还给你。

所以我现在是孤家寡人了。

太阳很大,手臂几乎要被阳光灼穿。

我盯着那一个光点,视线模糊,神思恍惚。

我从早上坐到中午,又从中午坐到下午,快七点的时候我站起来走了。

以后我都不会来这张椅子了。

我发誓。

去他妈的阳城。

我说。

去他妈的青春。

我骂。

去他妈的爱情。

我怒。

去他妈的……林枣。

我哽咽。

我还是放不下。

我一步一步向前走。

这茫茫人海中,我的背影肯定孤独的得像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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