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献祭给我那不完美的青春,亦或是普普通通的青春。
……
“喂,曹正齐吗?你来梅潭了?好好好,我马上到,在哪里?安泰书社是吧?没问题。”商锦城挂断电话,急急忙忙放下手中的笔,冲出卧室。
“姑姑,出去一下。曹正齐来梅潭玩了。”
“好,没问题,身上有钱吗?”说话的人是商锦城的姑姑,叫做商杰红,因为家庭变故,所以商锦城几乎是从小就跟着他的姑姑,而姑姑也对他很好,不过让商锦城很烦的便是姑姑的唠叨,而且商锦城做什么事都喜欢插一脚。
“没有没有。”其实商锦城身上是有五十块钱的,不过今天出去谁知道要花多少,多一分是一分嘛。
“叫你阿公给你一点吧。”阿公是商锦城姑父的父亲,叫做罗承刚,商锦城和阿公关系一直很好。
阿公给了二十之后商锦城边匆匆忙忙的跑了出去,因为他很高兴,毕竟曹正齐可是很少来梅潭,这次来一定要好好玩一玩。
商锦城下楼叫了一个出租车,直接出发去往安泰书社,到了之后商锦城给曹正齐打了一个电话,找到了曹正齐。
“老曹,干嘛呢?”其实大约一年之前商锦城都是叫曹正齐班长的,因为他们第一次认识便是因为商锦城对曹正齐说了一句“班长,借点钱给我呗。”,不过因为一次变故,导致商锦城和曹正齐决裂一次,从那之后商锦城就直接直呼曹正齐的姓名,再也没有叫过班长二字。
“哦,买书,你来帮我看看该买什么资料?”
“好吧,我来看看。”商锦城在校园里还是比较出名的,原因就是他曾无数次上过学校的领奖台,这当然很令他骄傲。
没过多久,他们两人便挑选好了书籍,而期间曹正齐却是随随便便说句买书就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了两百块,说实话,曹正齐的确是全班公认很有钱,毕竟他家是开超市的,商锦城除了羡慕还是羡慕,毕竟他家的条件也的确不好,母亲自由职业者,父亲是个水电工,一个月也就可以从父母那里得到三百块的生活费,其他开支都是姑姑开。
选好书籍,商锦城还顺便买了一本《大王饶命》,这本书他在手机上看过,特别搞笑,虽然他已经看完了,可是依旧忍不住再看一遍,他此时便励志,以后每个月都要来买一本《大王饶命》,希望有一天能够凑齐全套。
出了书社,叫了一辆出租车,去到了县里的中医院,商锦城便问:“曹正齐,你今天来梅潭做什么?”
“哦,我爸昨天去搬有个树,据说特别稀有,最后赚了一万多块,一天就是一个iPhoneX诶。”
“啧啧,真厉害。”
“不过搬树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这下好了,赚的全都要赔进去了?”
“叔叔在中医院吗?”
“没有,他在县医院住院。”
“那我们去中医院干嘛?”
“去那里找一个人。”
“哦。”商锦城也没有多问,就仅仅跟在曹正齐后面,就像是曹正齐的一个跟班一样,不过他并未在意。
到了中医院,商锦城便跟着曹正齐等着那个所谓的人,等了很久,依旧没到,商锦城实在忍不住,便开口问:“曹正齐,我们到底在等谁啊?”
却见曹正齐以略微奸笑的表情说到:“等一个妹子哦,用个形容词来说的话,超正点!”
曹正齐这么说了之后商锦城却也是心中微微荡起波澜,那个她会不会对我有什么好感?不过他可不知道现在他是个什么样子,因为两天没洗头,自己的头发已经很油腻了,而曹正齐就这样突然一个电话打来,害得商锦城都没有时间整理自己的头发,再加上现在接近冬天,商锦城戴上了棉衣自带的帽子,而自己的头发已经被闷的不成人样了,要多傻有多傻,用他们这里的土话来说就是——像个秋二。
兜兜转转半小时,终究还是等到了那个女生,长相不错,不得不说并不是能让商锦城有感的类型,不过他依旧希望人家能肯定他一下。
“来了?介绍一下,这是我们班的学霸,全级第二名哦。”首先是曹正齐先介绍,想要拉近一下两人的关系,而商锦城则很好奇她会怎么看自己。
“哦。”那女生也就答应了一下,显然对此没有什么兴趣。
这个答应也无疑让商锦城心里凉凉,原来我还是这样没有吸引力吗?
不得不说商锦城其实很卑微,他朋友并不多,玩得好的说起来也就只有两个,一个刘蕊,全校的宠儿,也就是校草,还有一个就是曹正齐,无论是气质还是和女孩子相处都很好,初中时期和这两人相比商锦城无疑丝毫没有竞争力。
他也默默的把自己的小灵通开了静音,因为家里管的严格,所以只允许他用小灵通,他是个很要面子的人,他知道这很不对,也知道实际上也没有人会因为那一声响亮的铃声“天蓝蓝,秋草香”而笑话他,不过他就是这样,死要面子活受罪。
三人直接就去向了县医院,这次没有坐车,而是直接走路去的,不得不说还是很远的,路上的行李(书)全是商锦城一人拿着,当然很累,不过商锦城并未在意,因为曹正齐把他的手机给商锦城玩,而商锦城也着实是一个网瘾少年,尽管走在路上,却依旧默默玩着游戏,在去往医院的路上三人也是遇到了田甜,一个胖胖的女生,特别活泼开朗,和商锦城关系还不错,不过就是很爱挑逗商锦城,总是抢他的帽子亦或是别的东西,还总是叫他商优秀,说实话商锦城还是很喜欢这个女孩子的。
就这样,商锦城一路上玩游戏,曹正齐和那个女孩有说有笑,很快变到达了县医院,路上由于曹正齐的父亲时不时打电话来慰问一下,导致商锦城游戏挂机,这让他有点不悦,不过没什么好说的。
到了医院外面曹正齐给他父亲买了碗米线就走了,商锦城跟着他们去到了一个自助餐厅一起吃下午饭,走到餐厅看到标价商锦城就崩了,居然要五十块钱,而在买了大王饶命之后商锦城就只有三十多了,本来曹正齐说是可以请客,不过商锦城不知道为什么并没有答应,似乎是此时他心里的那股傲气发作,最后像曹正齐借了十多元才勉勉强强撑过去。
进入餐厅,这是商锦城第一次来这种在他看来比较高级的自助餐厅,进入之后商锦城坐在位置上一动不动,一直都是那个女孩在取餐,他也没吃多少,这绝对是他吃得最憋屈的饭之一,作为吃货的他发誓下一次一定还要来把今天欠的吃回来。
“跟你说,他和李春忆是男女朋友哦!”曹正齐指了指商锦城,吃饭之余也是聊了聊天。
“什么?!他是李春忆男朋友?”女孩表示很惊奇,“是我的话我绝对会和他分手,”这句话无疑对商锦城有着巨大的打击,然后你对商锦城说到,“你看你不会穿衣打扮,有没有自己的发型,鬼才会喜欢你呢。”
商锦城也很无奈,但这无疑是一个事实。
吃饭期间商锦城用曹正齐的手机给李春忆发了很多消息,他也不知道怎么的,当时一股脑热,该说的不该说的全说了。曹正齐看到之后对商锦城说到:“你怎么可以这么发啊,来来来,我给你说说。”
曹正齐一下子抢过手机,发起来了消息,商锦城一看大概都是些小情话,无疑商锦城是不会这些东西的,而且看到曹正齐怎么乱发,殊不知曹正齐发的才是该发的,自己发的才是不该发的。
吃完饭三人又去了医院一趟给曹正齐父亲送饭,随后便分道扬镳了,到了最后商锦城也不知道那个女孩的名字,他也想不通为什么曹正齐明明和张子萱在一起了的却是依旧和别的女孩子有来往。他也没想太多,回家的路上一直在看新买的《大王饶命》,似乎是不怕死,回到家继续看,知道看了过半才停下入睡。
每日语录:
我会永远喜欢你,就算逆水行舟,也会不远万里。
——殇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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