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是个很讨厌麻烦的人,but大家一有时间有些麻烦的事就都拿来麻烦我。
有些时候我看见路上不平的事就胸有怒火,可惜国家早几年就禁枪禁刀禁烟火了,没办法拔刀相助肉搏我估计也不怎么安全,所以我一般见事都是躲着走的。
假如哪一天你们看见哪张报纸头版写我为救落水儿童英勇牺牲了,那么一定是我喝酒醉了,不然就是在爱情的感召下不要命了。
我知道作为一个优秀的中国公民我们应该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就算你继承不了也不能让人看出来了,因为那样显得你太不道德。
救人有时候是件挺麻烦的事,救不救的了人是其次的因为我已经尽力了,你路人也没理由指责我,一是你们自己都不去救,二要怪就怪救护车到来的太及时,受害人一遇难它就露头了,刚好代替殡仪馆收尸了。
我所担心的是万一我不小心把自己搭里头去了,我上有四十岁的高堂,下有我们家未满月的狗崽子他们该怎么办?
说起来如果救不了人那么我死与不死都不好说。我不死吧看起来对不起受害人他爸他妈和中国人寿保险那些家伙,我死了我们一家由谁来照顾就成了问题。
再说我是一合法公民,死也得死的光明磊落。不然就死在中美战场上不然就为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炮灰军团奠定基础。
为了救一人而倒贴一人下去是极其不理智的,再说这样看起来我就是那正品随带的赠品,多没面子,你说如果我们俩一起落水一起牺牲也还好说,一件商品买250我也就认了,关键我是无辜的下去了凭什么让我当那250的赠品?我是肥皂还是洗发水?
回到原来的话题,关于如果我成英烈了我爸我妈和我家养的那条狗崽子怎么办的事,我想了想觉得国家还是比较可靠的。
一般来说只要不是杀人如麻的惯犯,一个正常人为国捐躯了国家怎么也得发一块金牌给我以达到勉励后人的效果。
按理说中国人寿保险应该补偿给我们家80000-140000人民币,没准太平洋保险也得破点财以告我在天之灵。
把国家的金牌卖了再加上保险的钱我估计也差不多有一百万了,我的父母以烈士亲属的身份接受国家的赡养不缺钱了,那么这些钱我可以筹建一个基金会了,红十字已经有了,那么我的基金会就该叫白丝巾不是苏菲超薄那种。你们别想歪了。我的基金会不能干那些红十字会干过的事,一是没创意,二是红十字会太有钱干不过他们。
再说回原来的话题,我之所以认为救人不好救还是和国家有一定关系的,当然也不能盲目的否定党的功绩。
我们要站在闪闪亮亮的五星红旗下向党敬礼。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
我吐了,别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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