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夏天伴着高考而至的黑暗,闷热与窒息感将我席卷。我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紧锣密鼓的复习,反而处处显得百无聊赖。没有了要开的新课,几乎每天都要去死记硬背那些琐碎的知识点,我因压抑而患上了偏头疼,在无数个睡不着的夜里,我用思念排遣。
六年过去了,我只能记起他姓张,那个陪伴我整个高三的暗恋,悄无声息直至忘记。那大概是我第一次春心荡漾,过滤掉周围的人和事,将那份喜欢独自珍藏。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写有关爱情的文字,那些甜蜜与酸涩从我的心里一直蔓延到课堂上,然后是一发不可收地成了我整日的心事。我把对张的喜欢写在日记里,画在书本上,我的成绩也在朝思暮想里一落千丈。好友郭欢欢读懂了我的眼神,那些本不该出现在青春里的忧伤让她同样失落。学校里明令禁止的恋爱,在多少喜欢面前成为不可逾越的防线。
张是艺术生,他的教室在我楼下,如果不是那天拐角的邂逅,我或许也不至于会爱上他。他一点都不帅,走路摇摇晃晃,模糊的五官上架着厚厚的近视镜。只是那天我恰巧路过,抱着一沓作业本与他擦肩撞怀。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一个男生,我甚至嗅到了他衣服上青柠的味道。他用手扶正了眼镜,慌乱地朝我道歉,与他四目相对的一刹那,我脸红了。
我整整暗恋了他半个高三,有意却假装无意地与他多次邂逅;我想过一万种与他牵手的可能,却没有一次光明正大地站在他面前打声招呼。我对他热情澎湃的喜欢,终究被制度搁浅。
对于一个女孩来说,一个男生的魅力大概源于见过一面,那时候的喜欢尽管简单,却也足够的热烈。事实上我从未和他说上过一句话,他却成全了我青春里的第一场暗恋,那些快乐而忧伤的文字,因为他而变得奔放起来。
六年后我才明白,喜欢终究只是喜欢,而从喜欢的那一刻开始,就已败在了爱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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