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夏这个字,虽然我不怎么喜欢夏天的烈日,但是夏天的树吹着凉凉的风真的很舒服。我就把这个女孩子叫做夏,蒋夏。她的身边有很多朋友,有时又要去怀念他们真的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有时候这些朋友很遥远,自己就像缩在一个壳里。说了这么多,只是想说这是关于暗恋和自我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惊心动魄的情节,只是很平常的人和事。在朋友身边你会不会觉得自己就像个影子。
每天早上起来都看见蒋夏在衣橱乱扒衣服,一套一套的试穿,“真是说得对,女人的衣橱里永远少了那么一件衣服,太了解女人了!”“蒋夏,你好了没,上班就快要迟到了。”“好啦,好啦!”蒋夏快速的解决掉妈妈做的早餐,匆匆跑出门。站在小区的玻璃门前照了一下,又跑回到家里,换上T恤和短裤,画好的眼线又赶紧擦掉,只稍稍涂了一层口红,就又跑出去了。赶早班地铁的人总是很多,幸好,公司不是离得很远。“蒋夏,我看你是不想恋爱了。就你这种打扮,连我都不想多看两眼,赶紧的擦擦吧!”“这是什么话,我心待发芽!”“完了,完了,田欣,这下真成熊猫眼了。”果然镜子里出现两圈深深的黑色眼圈。“别看我啊,今天真没带!田欣很无辜的样子,”“是吗?你会没带,你这个不化妆就不出门的人。”“蒋夏,你知道你这叫什么吗?活该,你这人就是欠你知道吗,每天在镜子前化好妆穿好衣服,你非要在上班之前换上这大妈服。”“对对对,我就是欠的,你这个美貌如花,心如棉絮的大美人,能不能救救落难的大妈呢!”面对蒋夏伸过来的魔抓,田欣早就已经闪到一边了,两个人,你抓我躲的。“呼啦,呼啦,呼啦”“好的,好的,总编我马上到”“蒋夏,我不跟你闹了,我还有事,你就自救吧”
蒋夏对着镜子用卫生纸很搓,一边叹气,“大妈,这是给你的,记住千万省着点用。”田欣露出一个脑袋瓜子就闪掉了。果真又是一个像风一样的女子啊!窗外的天空泛着布的白。以前也有一群像风一样的人,现在他们真的像风一样消失在我的世界里。
“蒋夏今天晚上出来喝酒吃肉,老地方见!”蒋夏有时都在怀疑,这些么个人是不是就是在喝酒的时候才会想到我。夜晚总是很安静也很让人感到舒服,不像白天每个人都很燥,都蓄势待发的想要完结这个世界。三五成群的人围在路边的街摊大口的喝酒吃肉,完全不是白天的西装革履,进出干净整洁的餐厅,细嚼慢咽优雅的吃像,这样才叫爽快。“喂,蒋夏,到哪啦?都等着你呢!”我已经到了,怎么没看到你们人呢!“蒋夏,这边!”“天哪,你们就不能低调点吗?”刚坐下,蒋夏就开始絮叨。这个位置还不低调吗?“的确这里是够低调了,成群成群的都是不低调的人。”这也是老板才加的,客人实在是太多,我们这硬是被开辟出来的。“小屋带着点戏虐说到。”“蒋夏来的最迟,罚一杯”这契入心脾的冰凉让刚刚的燥热一扫而光。借着灯光我打量着大家,这个圈子真的很奇怪,有未出名的编剧小屋,有跳爵士舞的胡胡,有IT男木瓜,有键盘手罗宾森,有职业病的梅子,有天然呆萌魅力不凡的杨杨,还有我这个貌不惊人,话不多的蒋夏。聚在一起讲的最多的还是大家在一起上班的日子,讲女老板如何如何的管理公司,压榨员工,目光短浅,但是我,胡胡,罗宾森也有不得不佩服她的一面。
在我们三个人的心里都留有她带给我们一些温暖的东西。我很喜欢胡胡,白皙的皮肤,个头娇小很惹人怜爱,她爱撒娇,但是你不会觉得她很作,她处事的方法不像我优柔寡断,她很果断,也很有头脑,不管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上她都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坐在我对面的是罗宾森,戴着眼镜,皮肤不是很白但是却透着光,笑起来深深浅浅的酒窝很可爱很温暖。我对他一直有一种情愫,这种感觉我们彼此都能感觉到,却一直就这样搁置着,不冷不淡。他喜欢胡胡,我一直都知道,他追随她的目光我觉得格外的刺眼,但还是要微笑。“蒋夏,你还真是个女汉子,酒量这么大。”“呵呵……这是遇到你们我的酒量才不得不大”目光带笑的扫视大家一圈,他的目光总想让我躲起来。偏过头,看着他们,觉得真的很配,就该是这样的女子。
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去K歌吧,一群人又风风火火的杀过去。安静的坐在一边是我的专长。我不得不承认,这个选择有多么的明智,他们的喜怒哀乐都在这个狭小空间里释放,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我爱的人,他已经有了爱人。他心里每一寸都属于另一个人。她真幸福,幸福的真残忍。让我又爱又恨她的爱怎么那么深。我爱的人她已有了爱人,从他们的眼神说明了我不可能,每当听见她或他说(我们)就像听见爱情永恒的嘲笑声。”夜晚的地铁里,三三两两的人,就像鱼的骨头学着蛇在铁轨上弯弯曲曲的前行。玻璃上的女孩齐刘海,到下巴的短发,T恤,不白的肤色,普普通通的样貌,唯一可以夸得就是她高挑的身材,可这也让她冠宇女汉子的称号。“是唱给谁听得呢,是胡胡,还是前任,前任的前任,怎么想哭呢,我不知道我喜欢他有多深,但是听他唱歌我就想哭,明明是个花花公子,怎么可以这么深情的眷着一个人。”
伤心的时间,开心时间,都会在夜晚暂时的画上一个句号。月亮在追着太阳跑。
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的过着,蒋夏还是一样的每天早上换装,明明不是个高调的人,却把嘴巴涂抹的很红。她的身边从来不缺少故事,尤其是爱情的故事。最好的闺蜜楠喜欢上了一个已婚的男人,偷偷跑到他工作的地方,只要有机会就想约他出来,我们叫他十六号。闺蜜宝儿闪电结婚又闪电离婚,闪电恋爱又闪电分手,以前我们还会吵吵嚷嚷,现在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节奏。身边的同学刚跟男友分手原因是异地恋,两人之间的话题越来越少,有时甚至不说话,相识十年。小屋说他有女朋友了,我觉很差异,再没过几天,他说女孩走了,又剩下他孤单一人,说他孤单谁会信呢,身边美女朋友一大群,只是哥哥都是别人家的。他说“蒋夏,我不是担心我不要人家,而是人家要不要我。”这句话分量实在是太重了,压得蒋夏顿了好久。
一年里头大大小小的节日基本上都是一个人度过的,没有鲜花,没有酒精的麻痹,没有像风一样的一群人,反而就是安安静静的入睡,听着那首《我爱的人》,唱着莫文蔚的《爱情》。惊讶总是隐藏在平淡中,接到胡胡的电话我只说了一个字“好”。这次不再是老地方,比以前的地方小很多,各种人都有。她手上的烟在这个吵杂的地方看起来格外的安静,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劝她,这种事情一直都不是我的强项,我很安静,安静的像是在听别人内心撕裂的声音。
我很想也去点燃一支烟,可是我只会喝酒。“我和他分手了。”“我知道”“我很难过”有谁会去在意两个姑娘,在街边说破碎的爱情,喝酒,抽烟,他们已经见怪不怪了。“罗宾森,他追过很多女孩,公司漂亮的他都追过。”其实,我觉得他很喜欢你“”他只是太寂寞了,他会说:“一起吃个饭那,喝杯茶呀”只是说看看哪个愿意而已。“”嗯,来我们喝酒“灼烧的肠胃在翻搅着,心里凉凉的,很清醒。
我们之间算什么呢,那踏实的温度,温暖的怀抱,突然有种背叛的感觉,可又怎么能说是背叛呢,我们没谈过,仅仅只是在酒醉之后拥抱过。我很在乎是因为我没和谁拥抱过,而他却从来都没有放在心上,我在意的是他的不在意。那晚喝了多少不记得,晕晕乎乎的把胡胡送回家,自己再回家,关于他的一切却记得很清楚。第二天,蒋夏发了条信息告诉他,胡胡分手了,对他还是不能狠下心的讨厌,删掉了那首《我爱的人》,通讯录里不再有这个人,世界看起来都归于平静了。到现在都还没有人提起过那个温度。
蒋夏的世界似乎都是平淡的像死了一万次的猫,在朋友的世界里像个影子,他们记得有个叫蒋夏的影子,很轻也很淡。我是蒋夏,现在依然没有恋爱,依然喜欢涂红色的口红,依然在听《迷迭香》在他还是懵懂少年的时候喜欢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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