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狗,但不养狗,因为养了它就要从一而终,我觉得我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好它,我老家以前一直有养狗,土狗又称中华田园犬,我对狗的喜欢从小就养成了,我喜欢各种各样的狗,我觉得就像人一样,有各种各样的,随着老百姓越来越有钱,养的狗也丰富起来,哈士奇这种狗也在近几年中,走入人们眼中,外表漂亮,表情丰富,应该是狗中最二的吧! 有人说:这来自加拿大的雪撬犬,在南方脑子热坏了,所以变得这么二,这么逗,一个人二又被人常常形容成狗中哈士奇,这种狗傻的时候走路都能把自已绊倒,哈士奇另一个特点是精力无穷喜欢拆家,在城市的小三居里,用不完力气的哈士奇,只能靠拆家来发泄它的逗逼属性. 有许多人除它漂亮外,被它这二到家的个性而养它,而我关注它是因为它的好奇,我观察过一段时间,它生性善良,在它眼里没有坏人,对谁都是一副见了亲爹的样子,家里来人总是第一时间迎上去特热情,也很容易被人一点好吃的就捌走,有时走远了还找不到回家的路,就因为有这一属性它非常好奇,它对动物鸡,鸭,鹅好奇,也对牛,羊,马好奇,甚至能对一棵树,一块石头产生好奇,它对什么都感兴趣,我在公园堆石头玩它也非常好奇能在边上看半天,我爬上儿童滑梯它也好奇在滑梯上爬上爬下,有一次它咬坏了我的一个包,我用树枝揍它,完了之后对那树枝感兴趣......
好奇又二,再加上俊郎的外表深受很多人喜爱,现在有很多人养它,我想说哈士奇虽然不能看家,养它又费钱,又会拆家,但它二得能让你开心,在这个压力满满的社会,能开心一下就值得你对它从一而终,你养它就陪它到老吧!它短短的十来年生命对你来说或许是你人生的过客,但对它来说你就是它的一辈子,养了就不要抛弃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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