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写作,从小我是热衷的,但是一直也不出彩。偶尔提笔,啰嗦出来的东西也渐渐的虎头蛇尾,自己都接不下去。
所以,从小就很羡慕会写书的人,羡慕郭敬明,羡慕张爱玲,羡慕春上春树,甚至羡慕过鲁迅。但一直在我心里有一个位置。最最仰慕,觉得她神秘高傲不易触及的,是三毛。
我爱三毛,不仅仅是因为她的文字,或者说,已经远远超出了文字。是一种吸引,她与生俱来的随性但绝不随便的性格,独特思考的灵魂,以及她永远披散的中分长发,是那么的慵懒性感。
有的时候,看着看着三毛的字,就会开始伤感,即便她的笔调多么的自然轻快。我想所有读三毛的人,都会对三毛心生怜爱。不记得是在哪里看过的一个人对三毛的评价,说,她是极其单纯的人,但是单纯中却有着一种惊人的深刻。是的,也不知道上帝是爱这个女人,还是讨厌这个女人。一次次的给她幸福,却一次次的狠心夺走,最后,连这个女人都一并带走了。
有的时候我会想,如果三毛后来没有再遇到荷西,她会不会,就是另外一种结局。
但是转念又一想,如果三毛真的没有重逢荷西,她的人生,一定会错过很多快乐。
一直想深究荷西到底是怎样一个男人,却除了三毛的记载,找不出任何的其他。
三毛的眼中,荷西是个可爱的大男人,会将她突然疯狂的行为,认定为理所当然。
她说想去非洲,他就放下自己想要去航海的计划,不声不响的申请一份远在非洲的工作,卷卷行李比她还先到非洲去。
他说:“我想得很清楚,要留住你在我身边,只有跟你结婚,要不然我的心永远不能减去这份痛楚的感觉。我们夏天结婚好么?”她出门散步一个晚上,回来就答应了。
他们是在沙漠里第一对公证结婚的新人,所有的人比他们紧张,可荷西结婚当天还要上半天的班,三毛结婚当天还在睡午觉,然后荷西来敲门,三毛就从衣橱挑选了一件蓝色的裙子,戴了草帽,沙漠没有鲜花,从厨房拿了把香菜别在草帽上就出门结婚去了。
……
等等,这些,看着会让人哭笑不得只属于他们两人的幸福。
三毛跟荷西,根本就是一个整体。任何力量无法将他们分开。
所以,当荷西去了,三毛可以思考的灵魂就也不见了。在荷西去了之后的三毛的文字里,满满的全是黑暗。三毛常说,生命不在于长短,而在于是否痛快的活过。所以她选择了,用一种绝望的方式缩短自己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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