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
一觉惊醒来,八点半了。睡过了头,真是有点儿烦心呢。连忙一个翻身,嗖嗖地换好衣服,洗漱完毕。在九点之前抵达店内,总算松了口气。在店里上班第五天了,渐渐觉得疲乏。晚上十点左右就打起了瞌睡。
昨晚回家,终于把买了几天的练字用具打开。胡乱写了一通。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写写画画。后来一直画个不停。一闲下来就画,什么都画。到后来看见了古代画家的泼墨,瞬间心里震撼无比。那一撇,一勾,或刚劲有力,或点点写意。
中华博大精深的文化在我心里就此烙下抹灭不去的痕迹。时光渐去,也曾参加过专业的练字学校。记得那时还在小学,练字的时候特别认真。酷夏里的高温都抵挡不住我去学校的脚步,将近一个月的培训。我的字是写得比较规范好看,此后,就再也不曾特意练习过。
最多,买几本字帖自己练习。我不喜欢字帖,那些都是大家写的字。不是我喜欢的字,也不是我的字。所以每次写都是按自己得意愿写。在班上,字是还过得去。后来,上了大学就很少写字了。偶尔拿笔写字都会觉得生疏甚至别扭,不竟为自己感到羞愧。作为中国人,连自己民族的字,最基本的文化都没有办法继承。让我觉得内心很惭愧。
为了不让自己的字迹愈发的丑下去,放假后回家后就去买了软笔练习用具。想要在尽量把字练得好看一些。我其实特别喜欢那些毛笔写的漂亮的人,不管他们是脾气古怪穿白褂的老头,还是叛逆纹身的青年。我都打心眼里觉得亲切。每个字写的好看的人,都是有翅膀,有梦想,身上有光的人。不管他们在干着什么工作,他们前世都是星星。来照亮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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