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书《我是落花生的女儿》傍晚终于到了。路上足足走了五天,这是堵车或抛锚的节奏。正要出门锻炼,拆开包装看了一眼,码着密密麻麻的字,不是拉开行距、稀稀疏疏灌水的那种。厚455页,沉沉的,很有份量。
晚饭后开始看。先看目录,再顺着标题、照片往后浏览。这是我的阅读习惯,不急于从头细看。小时候看书,听大人说要认真,总是一丝不苟,从头到尾,一字不漏。上了初中,有些好看的书常常在同学间排队轮看,觉得有人总比我看得快,一问才知道,他只看情节,风景描写之类一律跳过,感觉有道理。小时候喜欢看闽剧、听评话,中间总穿插着大段唱腔,听不懂干脆不听,并不影响看懂整台戏。看书就象吃鱼,但不是吃鱼的肉,而是将肉剔除。提起鱼头,下面连着一排鱼骨,这才是书的精华,就是提纲挈领。记得池伯鼎老师上数学课时,曾传授他的读书方法。说他总是先认认真真地读目录,初听感觉新奇。还说,一本书先越读越薄,再越读越厚。仔细琢磨很有道理。那时已经读高三,觉得知道得太迟。不论做什么,有没有人点拨大不一样。
再说许燕吉的书。浏览后,我最想先仔细看的,就是她嫁给那个老农。特别是那天晚上,她是如何实现角色转换的。并非无聊,这是全书的亮点之一,作者如何写,可见其功力。作者的手法令我称绝。她先写了一段铺垫,“路过一片小树林,看见两只狗在交配,想到明天晚上我也就得像那只母狗一样,让公狗爬跨,从心底升起一种厌恶,还掺杂些愤懑和憎恨。扭过头急忙跑到了麦场,也无心看人们碾麦,绕一圈儿,避过那片小树林回去了。”对即将到来婚姻的内心感受已跃然纸上。后面写头一夜,“后半夜,兆庆把我摇醒,被我拒绝,他问是否嫌脏, 我马上想到毛主席说的,知识分子才最脏,赶快否认,只说等过些日子,互相熟悉了再应承他。他也没强求,我松了一口气,没有当那母狗。第二天就上工了,……回到家里,惆怅和忧伤就袭上心头,我不是不习惯农村生活,而是极不习惯给一个生人当老婆。”我顺着她对婚后的精彩叙述,不知不觉地将书看完。我相信遗传基因,作者显然得了父亲的真传。加上她豁达、快乐的性格,把书写得有趣、耐读,又有深度。
这是我粗略的感受,要真写书评,至少得来回看二、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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