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一好友要去当兵,于是在他走的那天,我约上三五人作为亲友团在凌晨四五点为他行。九月的深夜已有些许的凉意,不是那种刺骨的寒,却也让人下意识的缩了缩肩膀。 从宿舍楼到车站的一路,行李箱和水泥路面摩擦的咔咔作响,其他人说说笑笑,而我有些心不在焉,心不在焉中看到了朋友偷偷的抹了一下眼泪。 懂事后,最见不得的场景,离别算是其中一个,最不愿说出口话,再见算是其中一个。再见的本意是好的,希望再见一面。但说出再见的场合,往往都是离别的时刻,意味着在接下来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里,再也不见。 不喜欢说再见,也不喜欢离别,但离别这种事情我们却无从躲避,就像躲不过生与死,而离别就是从生向死间一次次小的死亡,每说一次再见,生命中某个时刻就会变得暗淡无光。雷德蒙·钱德勒在《漫长的告别》说过一句话: “告别就是死亡一点点。” 相遇是未知的,但是离别却是可以预见,于是在可以预见的离别里,我们倒数着每一天的日子,酝酿着所有的情感,克制着所有的不舍,背起行囊,在人生的某个岔路口这边或者那边,互相挥手道声再见,不停留,不回头。 年少时不懂离别,说声再见,第二天依旧会在熟悉的教室看到熟悉的人,以至于让人以为,最长久的别离,大概就是暑假两个月。直到盼来了遥遥无期的毕业,走出校门,一声再见,一别多年。 再后来,除了毕业,也说了好多一别多年的再见。 离别会让人不舍,而不舍又会让自己在往后无数个日与夜回想起关于这些人这些事,这种想念的感觉磨人心智、毁人心神。那么为什么还要离别?为什么我现在也不知道,但明白了所有的离别都是身不由己。既然是身不由己,与其挽留,不如相送最后一程。 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都去接你;你走,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都要去送你。对于自己真正舍不得离开的人,离别的那一刹那像是开刀,导致在往后的岁月里,每当我想起你,这个伤口就会隐隐约约地作痛。 一步一步地把他送到车站,say goodbye的时刻一点点靠近, 虽然读烂了诗词中的长亭饮酒和夕阳挥手,也看惯了影视小说中的生离死别。但面对这种时刻依旧会不知所措,万般的感慨,到头来说出来的就是一声珍重。 直到他踏上车门挥手说出那句再见,才突然觉得眼前的一切是如此真实,真实到心中百般所想,都会化成一股热流,涌出眼眶。 世间有千万次的别离,但我只愿经历一次就好,而这次说出口的再见,定会有再次相见的那一天。
——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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