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三月的悸动。
再见,四月的疯狂。
春天是个不理性的季节,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可是我还是没能阻止住荷尔蒙对自己神经的刺激,任其放肆,漫延。
初识小哥,是在春天。
朝阳怯怯地躲在高楼的身后,露出绯红的脸颊,吝啬地挤出几缕阳光,铺在绿茵场和跑道上。我和其他人一样,走进这画中,踩皱了一地的影子。这样的场景,初见的场景。
小哥高高瘦瘦的,喜欢塞着那副黑色的耳机,哪怕是和大家说话时也是这样,他的普通话带着淡淡的河普,可能是家乡的缘故,虽然他的声音没有大众喜欢的磁性,但是有我喜欢的味道。黑色的运动裤,运动鞋,简简单单,穿在他的身上确实分好看。他跑步的姿势和别人都不一样,能够一眼认出。
我叫他“学长”,他不理我。朋友说,他也是大一的,我俩在一旁尴尬,他过来,说,我叫XXX。这个名字的确有点印象,毕竟学生会的缘故我对本院大一所有名字都有印象。后来细想他的名字,真的很好听,每个字都很好听。
学校活动的缘故,每天早上都一样,沐浴春风,迎接朝阳。训练之余,大家闲聊,有人跟小哥开玩笑,他说,“你别骗我,我会当真的”,嬉闹中的我听到瞬间就愣住了,呆呆地看着小哥,因为自己说过同样的话,那时我就断定我们是同种人,草率的想法,草率地物以类聚,草率的悸动。一切都只是感觉,但后来我知道我是对的。
作为一个女生,很多人都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篮球,我说,帅啊!大学,我走上球场,而不是站在旁边鼓掌。大一上学期学院举办3+2篮球赛,决赛的时候遇上了小哥他们班,我去枪版,被一个男生拨球砸到脸,那个男生过来问我的情况,我说没事,疼了我一周的鼻梁。后来回想,那个男生就是小哥。小哥是院篮球队的,可是好巧,他们的每次比赛我都刚好错过。但很庆幸路过篮球场能看到熟悉的身影。
“我知道你喜欢篮球,但我希望,是篮球和我”,第一次我跟男生告白,不出意外,他选择了拒绝,连我都觉得荒唐,我们那么像,他是接受不了的。但令人伤心的是,他说他有喜欢的人,我第一反应——放弃,但还是不甘胜利了,我继续和他保持着聊天。
那次演出我邀他来看,因为我唱的那首歌的歌词都在诉说着,喜欢你。
运动会结束,集体聚餐,他坐在我的邻桌。我喝了很多的酒,只是想知道醉酒的感觉,没错我醉了,那时我敢走到他的身边,敬他酒,他不喝酒,也不吸烟,也不吃辣,我发现我们更像了,我敬他橙汁,他说谢谢我,我知道他是在说运动会。
我坐在路边,吹着凉风醒酒,给他发了很多心里话,他说,再这样连朋友都做不了了,看我们有多像,因为我对别人说过一样的话。
我准备好了每天为他写一首歌的热情,准备唱最好听的歌,准备一年的时间里死皮赖脸,低到尘埃,只为他。可是我们是有多像啊,我并不喜欢这样,可却傻傻的做了。我怪他一点希望都不给我,他说,不该给我希望。
翻了和小哥所有的聊天记录,能够翻到头的记录,简短,稀疏,充斥着礼貌与距离,看着看着不禁发笑,原来自己这么傻,我俩敷衍回应都这么像。
这是最后一次再为小哥泼墨,收拾好散落一地的的心绪,我依旧会写诗,但不再是你的藏头,我依旧会唱好听的歌,但不再是想你的情歌,我依旧会好好过这一年,只是不再想你。
把脑海里关于你的记忆誊写出来,把你的备注换成名字,关闭界面,转身,再见。
心情日记,有感而言。
期待你的言语,相信它会带着初阳的温度,温暖着青春雨季的泥泞,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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