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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所云

孤城第一章,第一节,我希望它是我可以写下去的过往。至于它是什么类型的小说,我还没有想好。言情?科幻?叙事?算啦还是算瞎想吧。毕竟第一个观众是我。第二是估计是审稿的人。他一定会想。这孙子把小学的日记拿过来。让我一页一页的写阅么。至于第三看到这个书的人。是在我沙城里唯一住遍我所有房的人。因为我想让你知道。我这人不仅傻。还傻的冒泡。

耳机里放着七月上。脑子里却是空白。白的比涂了荧光剂的纸都白。白的让自己害怕。我开玩笑的说我这人脾气大。大的动起气来连自己都打。他们不信。我也不信。可是我的兄弟们说咱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说,我爸打我的时候你们在哪?灯照亮着墙,墙是我唯一的房。有人为了一座房拼死努力。有人为了一个人暗自伤神。我比较俗,我为了钱拼了命后再暗自伤神。哈哈哈哈我笑不起来。也哭不起来。因为我感觉说了脏话会毁了我刚刚写好的文章。手机是我唯一的对象。它除了费电费流量外也没有什么了。比起其他人的对象好多啦。比较他们不光费钱外。还费肾。唉对了,你有对象么?我就问问。

这个星期日你有时间么?你怎么看待这句话,反正我没有看懂。我是个山城里的孩子。渴望海洋。有人说山里的人,心胸狭隘。我就笑了。你咋不说我们高大伟岸呐?那天是调酒师生日。一个大同的孩子在桃河上有点瞎想。我没有对他说生日快乐。他说他想走走。我说敢敢说走就走。我们在阳泉最著名的北山和狮脑山里走了一遭。多少公里我忘了。不过我们很开心。开心再你在我也在。在下山的过程中一只刺猬成为了我们的焦点。我很喜欢。逮了起来。然后又放了。突然在放了的那一刻,比我逮起来时更快乐。快乐在不知所想。快乐在放手后的余温。它想我的爱情一样。放了。就过了。过了就忘了。忘了?我是谁。只记得她叫什么。

有人说,你想要的岁月都会给你,可当你得到后,那些当初看似重要的如今还那么重要么?初恋的懵懂在岁月里渐渐懂了,爱可遇不可求。一口甘甜的水在沙漠里比九九黄金来的珍贵。万劫不复的过往,光阴如梭里变的不值一提。曾经所有期许,在如今变成多年后的表情。渴望在这一秒变的尤为重要。一位失意的男人,渐渐走向深水间。一位路过的老人,严厉的骂到,别她妈偷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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