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生,最无法预见的,是遇见。不知在哪一眼,就是开始。这一生,最无法告别的,是离别。不知哪一眼,便是诀别。从遇见到诀别,人生如此奇妙的静静谱写着悲欢。
——题记
0. 前序:
三年前,凌乱与梦雪的第一次约会,就定在老城的这条古街,街角有一家饺子店,几十年了。照着父母的意思,第一次见面得给人家姑娘留个好印象,思量再三定在隔壁那条街心的星巴克。也不知道凌乱从哪里听说了姑娘喜欢吃饺子,临出门的时候,自作主张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十分钟后,在车里收到她的回复,一个字。心里暗想猜对了,希望是个好开始。
她曾是4A公司的策划大拿,耐不住父母亲朋的轮番劝导回到家乡跟朋友合伙开了一个广告公司,年轻有颜,事业小有成就,是大部分男青年们可望而不可及的孤岛。他,毕业两年,少年时特立独行,锋芒太露,屡有挫折,后经人教诲,心若明台,投身互联网,内心孤寂,不与人说,寄情写作。他曾试图在众多竞争对手中,带着“红玫瑰”自由畅快地游向海洋,登上孤岛。最终无奈地叹着气绝望地说:“今生无缘!”
记忆中她苍白瘦削的脸上,会有一个浅浅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梨花,而他会看着她灵动的眼睛说“你知道吗,这是我生命里最美妙的邂逅!”
时移世易,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榕城就只剩下春夏两季,四月的天,乍暖还寒,早晨穿着外套出门,挤完一路的公交或地铁到公司,就恨不得把自己脱个精光,在冷水里泡着。
1. 开始还是结束?
春去秋来,暑来寒往,又一年春意盎然,万物复苏,但那事笼罩的严冬并未过去。他的心里还有余悸,她的心里留有残殇。华灯初上,霓虹照耀下的榕城显得格外冷凄,街角通明的饺子店,故事在这里开始。故地重游,总会触景生情,随着这四月的雨飘飘洒洒散落在地泛起滴答,思绪飘零。
记忆中他穿着从某宝买的黑色小便西,配上从同事那借来的布洛克雕花皮鞋,白衬衣外套上一条深蓝色的领带,有时候勒的太紧脖子难受,出门前把它解下来放到贴近胸口的内口袋,想着一会到地儿再戴上。她穿着双花绣罗裙,漏肩的有些清凉,露出线条优美的颈项和清晰可见的锁骨,步态知性柔美,短发齐肩。苦恼着接下来该如何应付这场“闹剧”。
那一年,她比他大三岁。
远远的,一路小跑到店门前,看了看手表,还好,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这是他一贯的作风,不迟到且提早,可以准备很多事情。推开店门,果然,她还没到。找个空位,跟老板要了个13号的牌子往桌前一摆。接着动作利索的系上领带,点了一份饺子,香菇玉米馅的,又点两份热汤,再加上一份炒面、一盘小炒菜。一切都这么井然有序照着既定轨道走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心里默数,5、4、3、2、1,时间到!说时迟那时快,一双小手推开店门,长发飘飘,只是那双脸略显平常,他心里默默得打了6分,正起身,姑娘身后跟着一男子,亲密的揽着姑娘的左肩。哦,原来不是她,作势回到位子,听着手表指针的滴答声,心里又是期待又是忐忑。未知的等待往往最令人着魔,好不容易平静的心又起涟漪,坐立不安。
不时有进进出出的食客,他知道没有一个是她。他一直不敢拨出那个电话催催,骨子里还存着绅士二字。当然,人的忍耐都有个临界点。五分钟,十分钟……半个小时过去,他终于鼓起勇气按下拨号键,正想着该如何委婉的告诉女孩迟到的问题。这时,耳边突然想起了脆耳的铃声,渐行渐近,一股清风,从半开着的门缝里吹进来,他打了一个寒噤。抬头看去,入眼是一双笔直的大长腿,往上看,一身黑色双花绣罗裙,短发齐肩,没有长发飘飘。英气又显得知性。手挽卓妮尔手包,魅惑红,摩登雅致。
“唯,你好,我在门口,你呢。”
“噢,你你好。”
挂断电话,连忙起身迎了上去,速度有点快,膝盖碰到桌脚,但他这时候哪还管这些。
九分,不对,十分!他心里这么评价的。
“你好,我是凌乱,你是梦雪吧。”风度的伸出手,却忘了这本身就不是绅士所为。
如蜻蜓点水,双手轻碰一秒,女孩:“我是,很高兴认识你。”
“快请坐,”指着座位上。他有着结巴,颤抖着手。
待姑娘入座后,他便迫不及待的喊道。“老板,上菜吧。”也不知是等这么久自己饿了,还是怕姑娘饿着。
“不好意思,路上堵车,迟到了半个小时,你不会介意吧。”第一句正式的交谈就此开始。
“不不不,不会,我也刚到不久。”(路上堵车?多好的一个理由啊,不介意?其实很介意。)当然,这些只是在脑里转一圈,并不会傻到说出来。
“怎么突然换到这里了。”似乎没看到他的发呆,她接着说。
“这家店有好几十年的历史了。”
“嗯?”
“挺好吃的,环境幽雅。嗯,老板人也不错。”
她努了努嘴,示意他朝店里四周看了看,稀稀拉拉的两三个人,简朴的装修还真算不上幽雅,仿佛有人从正面狠狠的打了一下他的脸。
顿时脸红,支支吾吾说:“听说你喜欢饺子。”
噗呲,她掩面轻笑道:“谢谢。”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他们聊了很多。他慢慢稳定情绪,恢复往日的谈笑风生,她安静地听他说着生活趣事,互联网行业的动态风口,像极了温柔贤淑的女子。她的优雅知性,对策划情有独钟,讲起来的时候眼里闪着精光,睿智聪慧。他看的入迷了(她不知道,毕业那年,他立志成为一个策划大师,可惜事与愿违,面对现实,满怀壮志的他又一次低头了)。
.....
.....
.....
“很愉快的晚餐,谢谢你,”望向窗外,月上枝头,行人渐少,她微笑着说。
“这是我的荣幸,有机会再见吗?”他知道是时候该分别了。
“你相信缘分吗?”她反问道。
“我相信努力比天分更重要。”他第一次反驳她。
这个世界它是碎的,一塌糊涂,碎的连每一个蛋壳里的东西都不一样。她想告诉他,虽处同一个世界,面前的人并不是同路人。哪怕有着不错的一次邂逅。
“你相信命运吗?”他反问道。
“不信。”她肯定的说。
“你看,其实我们都一样。”
愣了一下。盯着他的眼珠:“重新认识一下。”
这一次,主动伸出右手。“我叫李梦雪,27岁。”
“凌乱,24。”他似乎变了个样,不多讲一个字。
“今天就到这里吧。我该回去了。”
“你的电话?”
手抚着下巴,沉思过后,说了个不常用的电话。心想,到时候不接就好。
她付了钱,这是她一向的风格。他一句话没说,也不跟她争。
她的车停在路边,钻进车里刚想启动,突然想到什么。“我送你回家吧。”她的观察总是那么入微。
他笑了笑,摇摇头,“不了,我坐公交。”
“也好,再见。”她似乎不愿多说什么,暗暗不屑,可笑的自尊心。他目送她远去,驶过拐角,转身朝公交站台走去。他没有说谎,也不想。
入夜渐微凉,繁星落地成雨。她不相信缘分,因为现实,她的骄傲让这次相遇,注定没有好结果。他不相信命运,因为有梦,他的自尊让他决心,和这贼老天斗上一斗。
她担心的事没有如期而至,他也从没有想记住那个电话。
2. 巧合还是刻意?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一年后,她的公司已然步入正轨,同年四月,收到前公司发来的邀请函,出席关于策划师论坛峰会。而他,早在一年前,为了远方有梦,离职北上,机缘巧合进了她的前任(公司)。半年时间成功转型,一年内从小白蜕变为独当一面的策划师。
恰巧,这次峰会由他负责接待。第二次,他和她,不期而遇。
“这么巧,你怎么会在这?”惊叹道(她吃惊的表情有违往日的修养。)
“不巧,我在等你。”微笑着,他伸出了手,跟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一样。
“今晚月色很美”他接着说。
“走吧。”她提着包径直往大门走去,高跟鞋踩的蹋蹋作响。
他在身后不紧不慢的跟着。
走到花园,她突然停止脚步,也不回头:“我们是不可能的,”语气坚决带有不满,仔细听,竟然有一丝不忍和挣扎。再一次相遇,她的心还是动摇了。
“你相信缘分吗?”就像当年她说的。
转身看着他的眼睛:“我宁愿相信这是个梦。”
“我可不喜欢一夜情。”他随意洒脱的回道。
“你放弃吧,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你相信命运吗?”,他追问道。
“我信,所以我们不会有好结果。”她激动的吼叫,这一刻,没有知性优雅。
“我不信。”他似乎没听到她的话。“不要等到年华已去,再来弹奏弦柱。”
“我叫李梦涵,28岁。”
“凌乱,25。”这是第三次正式介绍。
她决定给他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交代。
她忘了来的目的,他忘了他的工作,驱车(这一次,他开车)赶往他的住所,一夜春宵尽无言。
“经历风花雪月,那是情爱。忍受柴米油盐,才是爱情。”可惜,一月风情,只是情爱。一帘春梦了无痕。他醒了,她走了。指尖残留香味,房间满地狼藉。
她以为他是为了她。
他笑笑不语。(其实就是个巧合,直到分开,也没有告诉她真相)
然而真的只是个巧合吗?
3. 他还是她?
他决心向她表白,断定未来与他共赴余生的人就是她,别无选择。他疯狂,辞职回乡,走遍榕城每一个街道,累了就坐在街角那家饺子店,一坐就是一天。他心里有执念,有悔恨,也有爱。她心有牵挂,往日的洒脱不复存在,痴痴眷恋,有空便在街角徘徊伫立,许久,她力排众议重回北上。
也许,彼此都需要一个台阶,来照顾他的自尊,她的骄傲。
他:
他把这段记忆深埋瓶底,沉入大海,直到海平面隐没暮日,以为时间的侵蚀能够抹灭,看着那飘向黑暗的罪恶证据,仿佛松了一口气,一切,又都归于平静。一天又一天的伫足观望,暴风肆虐下的平野重见新枝,夜风岗上响起虫鸣,大病初愈的喜悦渐渐充斥,一切,又都归于平静。成熟的果穗在阳光下闪烁金黄,信春桃花开在漫园,青春的脚步迈着沉稳,一天又一天的翘首期待,终见花开磊磊,一切,又都归于平静。
直到,那一日,他的世界黑白颠倒,青春挽歌,黯然泣泪,海平面蕴藏波涛, 深海巨口膨开,隐约可见琉璃杯盏,一切,似乎不再平静。梦境的美好渐渐消失,黑暗终将到来,恐惧慌乱蔓延,末日残痕席卷,苦苦挣扎的虚空屠戮蔚蓝,一切,打破了平静。
转眼梦境幻化,只见,霎时间,地底出现了浓烟,海平面中水天相接的一线出现了裂痕,涌出大量的熔岩,覆盖了陆地,覆盖了海洋,地球变成了炽热的火球,死亡黑色的火焰正在熄灭,雷鸣电闪的天空像一张愤怒套住的脸弱小的人类,在绝望地尖叫着。一切,又重归于黑暗。
就像被惊醒的小鸟,无处寻家,飞舞影乱,梦,惊醒了回忆,演绎了内心真实的恐惧,虽不再真实,却是最好的诠释,一切,似乎又归于平静。诚然,在斯托邦混乱领域,一段又一段唯妙旅程得以复使,拾起深海的玻璃瓶,揭开瓶口,那一夜风情怎能忘?
她:
一曲离殇,一笺心事。一盏心灯,一笺墨香。此时的她,经日饱受痛苦折磨,在雷鸣虚幻之境漫无止境怀想,怀恋那晚最好的时光荏苒,许一世倾城,换七秒回忆。那段最好的记忆,埋葬着最好的时光,不求天长地久,只愿曾今拥有。似乎有回忆该是件值得庆祝的事情,但回忆都太脆弱,脆弱到一沉淀就淡了。
那滚滚红尘中走来的身影,总有许多执着追寻最好时光的回忆,不愿相信旧人已去,苦苦停留记忆的边缘破碎,看不见星辰变目,看不见多少人早已奔向最好的时光。最好的时光,其实是残缺的,正是多了一种残缺不全的美,才会如此令人着迷。
不必刻意去追求最好的时光,因为那些都太脆弱了,时间一沉淀就淡了。愿那徘徊留恋记忆的她,宁心静看那一夕一朝,最好的时光就在那里,静待凌乱的归来。最好的时光里,她必定不会是独自一人。
暑来寒往,他回到了榕城,她再一次踏上北上广的征程。
这一年,他26,她29。他们都还单着。
他心有余悸,她心有残殇。
故事的结束何尝不是新的开始?
一天晚上梦里,梦涵突然说她想吃杏花楼的马蹄小蛋糕。家附近没有杏花楼,但较远的一个小区里有一家,骑自行车单程需约二十分钟。当他骑车赶到店里已经很晚,幸好还能买到马蹄蛋糕。可等他终于把蛋糕送到她枕边,她又不吃了。
文章内容不代表凯硕文章网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anshuzu.com/sgwz/show/198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