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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男友拱手送人 留下悲伤逆流成河

“ 姐姐我什么男人都能征服。 ”

那年,我笔友过生日,我给她送了一束花,然后她带我一起吃饭。 这个笔友当时还没结婚,与另一个女孩小文(化名)合租一套楼房。 与小文熟识是因为那天一起吃饭。互相认识后我们两个很谈得来,留了彼此的联系方式。

小文大我两岁,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和明星周某雨差不多的样子,应该是比周更漂亮,而且聪明、活泼。 笔友结婚搬走后,我和小文便合租了。

我认为有一种女孩子是很完美的,人长得漂亮,聪明又朴实,会来事、有能力、人缘好,小文就是。 与她相比,我就不一样了,我虽然人品也不差,但长得大众化,还有些笨拙,但这丝毫不妨碍小文和我做好朋友,好姐妹。 小文不止一次的说,她和我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我们要做一辈子的朋友,一辈子的好姐妹。 那时候,我也真的从内心里感觉,她就是我的亲姐姐。

我们搬到一起后,把两张单人席梦思床拼在一起睡觉,用一个锅炒菜,做饭,除了房租每人付一个月,吃的穿的用的,从来没有分过彼此。 我稍稍有点洁癖,在她之前,在她之后,从不穿别人的衣服,用别人的杯子喝水。 唯有她,我不介意。

现在回想起来,我特别认同现在人说的一句话:同性之间才有真爱(请不要想歪)。 我真的觉得纯正的友情特别珍贵,在我的心里友情胜过爱情。

我和小文既可以在静静的午后一起看书,也可以在晚上突然放大了音乐一起唱歌,被楼下找上来时,两个人还哈哈大笑不当回事。

想想那时真的好不懂事,但是快乐到发疯得感觉的确不错。

那时我俩回老家,都是一起回,我陪她回老家,她陪我回老家。我们在称呼对方的父母时,不是叔叔阿姨,而是咱爸、咱妈。

我们两人就差“撮土为炉,插草为香”了。

世界上有一种友情,就是这样东西只有一个,如果你喜欢,我就不要,我送给你。 我对待小文是这样的,我对待所有的友情都是这样的。

只要小文喜欢的,我都会给她,只要她喜欢吃的,我可以不吃。

那时的我们并没意识到有一天我们会分开。 然而,让我们分开的导火索,是有一天遇到了一个男孩子。

那天早上我骑车去上班,走到半路,车链子掉了。我慌乱的开始安链条,直弄得油污头顶冒汗,还是没有安上。

这时,一辆山地车在我身后悄无声息的停下。

“怎么了,车子坏了?”一个穿着白色运动服的男孩子问。

嗯,我慌忙回答。

我看见朝阳柔和的光线在他黑色的发梢跳跃着,他从裤兜里掏出一叠白色的卫生纸递给我擦手,然后,支好他的车子就蹲了下去,开始给我安车链子。

“谢谢,谢谢你啊。”我有些害羞地说。

“不客气,帮个忙而已。”

他弄了有五分钟左右,终于,他摇着脚蹬子,“咔哒”一声,链条上去了。

他站起来,额头渗着细密的汗珠,修长白皙的手指上也沾满了黑色的油污。

他看了我一眼,用手指了指他的裤兜说:“帮我掏下纸吧,我满手油了。” 我愣了一下,我说:“你让我掏你的裤兜?” “掏吧,没事,你看我满手油。”

我小心翼翼的用两个手指,从这个陌生男孩子的裤兜里夹出一叠整齐的卫生纸递给他。

他胡乱的擦完双手,把废纸扔进垃圾箱,走回来说:“还不快去上班?”

我回过神来,边蹬开车子支架,边说:“谢谢你帮忙,多亏你,谢谢。”

“不用客气。”他说。

我刚要走,他又说,:“哎,等等。”

我回头,他微笑着递过来一张名片。

他说,我刚刚成立了一个登山俱乐部,如果你喜欢爬山,欢迎你加入。

“呶。”他用手指了指马路对面说:“那边,是我家,那个商店是我家开的,名片上有地址电话,每个周末我们都会去爬山,就在店门口集合。

我接过名片后,看到他叫程成(化名)。

我说:“好的。”

彼此便各奔东西。

后来,喜欢爬山的我,加入了程成的登山俱乐部。 再后来,我带他去了我和小文合租的家去玩,小文也加入了俱乐部。

有时我们三个人,有时和俱乐部的成员一起,我们爬遍了那个城市周边大大小小、有名无名的山。

程成家是河南的,他的父母经过多年打拼,终于在此立足,有了自己的房子和超市。

我记得我生日的时候,程成给我买了一个adidas背包,那是我第一次留意,有一种名牌叫“阿迪达斯”,我觉得太贵重了,我推辞不要,他放在我们的床上,拉着我的胳膊,叫上小文就出了门。

那天晚上吃完饭之后,程成带我们去了那个城市最大的迪厅去蹦迪,在门口我和小文死活不进,因为在我们看来,那不是好人去的地方,那种高消费也让我们感觉好恐怖。 程成说保证没事,一手一个,把我俩拖了进去。

进去后,我看到各色刺眼的灯光交相辉映改变了每个人的服饰和模样,音乐震耳欲聋,即使用最大的声音说话,对方也听不清,台上一个外国人在疯狂的摇头摆尾,下面无数人跟着跳舞。 在我看来这简直就不是人,就是群魔乱舞。

我和小文呆呆的站在胡乱扭动的人群中,看着程成和他们一样扭动。 那一瞬间,我突然感觉和程成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程成跳累了,带我俩去了一个地方休息,花60元钱买了三罐可乐,他打开一仰脖、一口气就灌了下去。 那晚程成打车送我们回去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月色迷人…… 过了几天,程成告诉我说,在迪厅,小文曾紧紧攥过他的手。 他说,小文不像我说的那么好,叫我注意。

小文真的攥过程成的手?那时,我似乎不太相信,我觉得也许程成想多了。 但是后来程成就不上楼来找我了,他在我公司门外接了我以后,一起吃饭,然后花前月下的说话,说完话打车送我到楼下,不会再上去。 小文没有变,一直对我像从前一般好。

我永远忘不了那年九九重阳的晚上。

小文对我说:“能不能送给我一样东西。”

我说:“什么?” 她说:“程成,他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呆住了。

她说:“我们是好姐妹,我不想背后使坏,我想光明正大的问你,如果能,就把他让给我,如果不能,我不会硬抢,一言为定。”

她说出的这话,让我第一次相信,程成说的是真的,她真的偷偷攥过程成的手。 我坐在床上,久久不能开口说话,任凭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我在心里问自己:这也是可以索要的吗?

她说:“夏,这也许是我这一辈子最后一次要你的东西了。我知道,这一次索要,不管你给与不给,我们的姐妹之情都完了。

我说:“我希望不会完,以前,我就在心里想过,不管你要什么,我都会给你,我也确实没想到,这个也可以要。但是,你既然要,我就给你。至于,他喜不喜欢你,我不知道。”

她说:“这不是你该操心的问题,姐姐我什么男人都能征服。”

这话从一个20多岁的未婚女孩的嘴里说出来,让我感到很震惊。

后来,她抱住我痛哭,她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朋友,除了你,我一辈子再也找不到对我这么好的人了。”

我呆呆的,并没有拥抱她,泪水滴在她的肩上……此刻我心悲伤,逆流成河。(引用自郭敬明长篇小说名称)

不久,我收拾行李离开了我们住了两年的两室小楼,也离开了那个公司。

八年后,我和朋友去小文的家乡旅游,我们将车停在小文的村口,我还是忍不住打听了小文。

乡亲说:那闺女挺孝顺的,把父母接走了,找了一个好姑爷,听说是河南的,父母有钱,在X城混得很好……

很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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