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每本书里的句子,只要你想用,你随时都可以专心背几本书,把文段弄得“来去自如”。
你并不需要看那么多书,只为了你的文字更加优美。当然学习语言特色可以,但你总要有自己的风格。但这样是不是把读书的目的给误解了?
说白一点,我们读书:幼儿到小学,不会追求意义。初中、高中、大学,多少会明白生活所使。我们到现在,也就是进入社会了。读书还是有的,不过少了。
我们读书有一个本质的特点,身心满足、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的打发时间。
你会想我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仅仅是为了打发时间吗?我回答你:绝大部分是这样的。还有绝小一部分是因为我们有必要把心境改变,改变的符合这个时代的范筹。
因为人类是群居动物。不管你是有多孤独,多少还是要开口说话的。就这样你所应当惊奇不已的事物,在你眼前都变的平淡无奇。于是这样的你更加成熟了,你可以更好的和身边的人交谈就是标志。
这让我不禁想起《小王子》里的话,大概意思是这样的:那些大人总是不能理解,那我们就宽容些对待,变的能和他们交谈不就好了。仅仅是这样他们便会觉得开心,感到幸福。
但是你做到了这一点还是不够的。因为言语总是会带来误会。这是狐狸说的,而人只要活着就得交流,而交流又产生隔阂。对的,你得忍受这些。
所以当你真的想珍惜一个人的时候,别说话,实际动作比心想的更可靠。这道理很简单,你肯能会想到,你的记忆中,有挺多人对你说的,至少我是这样。
我的小学老师极其严厉,当然只指班主任。所以我中等水平,偏科,偏得厉害。以至于后来升上初中的时候,差点因为数学而辍学,不过还是修学了一段时间。
不过我能有什么怨言呢。当我毕业的时候我就和她没有交集了。心想如此;实际也是如此。你要说我不知恩图报也好。我的记忆也始终记不起来,整个小学六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只知道小学一年级,我贪玩。被穿紫色衣服的高级生做早操时拍倒在水泥阶上,血流不止,老师送我去医院。至于当时有多痛,怕是一点也记不起来了。不过头上的缝针口倒还在,还有就是我当时写作文这个梗用到烂。
我说是一个穿紫衣的高级生把我拍倒的。找不到人,当然也没多想找到他,至少当时我是这么想的。但其实是我跟本就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撞了我那些描述也是听别人讲起的。
我六年除了这件事记得深刻,还有一件事就是:在升到六年级的时候,我们那届就是学校里最大的了,也不知道为什么,知道自己是学校里最大的,心情可以这么舒畅。
舒畅到那个六年级,老师讲了什么都不知道。用一年时间和前排那个高个男孩说话,记得也没说过多有趣的东西。只是他前面是讲台,我前面是他,而他又刚好一个人坐。我们也就谈的来了。
当时我们俩偷偷摸摸的拿本子,用他的彩笔画画。而我也做好表格倒数着毕业时间。时间多倒退一天,就多一点兴奋。不过难免会被老师发现,那时就用班上破扫把的棍子,打手掌。打的麻麻的,我怕是也不记得了。
不过说起棍子,倒是刚入学的候说带字典,当时我忘带了。班主任就用细竹条打手心,当时光从窗户透到我的座位,小细条上的粉笔灰一扬一扬的,而我快要哭出来了。好像已经哭了。现在想来有些搞笑。
小学六年说多说少是有点影响的,我右手中指上写字用力过度形成的茧,还有手腕骨那多出的一块骨头,一点就痛,那倒也是永久的。哦,还有我头上的疤,多少是不能够被忽略的。
一直说小学的事是因为在那之后发生了许多事,我倒是都过去了。压力过大失眠,心理抑郁,人际交往落后。从而影响身体健康,导致学业的走走停停。天哪!细细数数,倒真是挺多事。我怎么活过来的都无从得知。
回到那个小县城。你逛着街,都能遇到好几个熟人。更别说学校了,所以小学一个班几乎都在同一所学校。只是刚进去时,有人同你打招呼,而我也试着同别人打招呼,后来就什么也没有了。
就好像时间静静地坐在你对面喝茶。茶喝完了,它问你说:“人走茶凉?”自己漠然的再倒一杯说:“好”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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