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我和你就是通过相识。还记得一开始,就叫我写一篇关于你的文章。你是如此的开朗活泼,又富有同情心。我该怎么形容你,我竟然词穷,不是对于你没什么好说的,而是你太可爱,可爱到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词汇形容你。
想起你经常说的那句方言:不进眼的。不管是褒义,还是贬义的,我只想跟你多说说话,然而现在这些都变成了奢侈品。是我亲手毁掉这一切,是我断掉了与你的联系,记得至尊宝曾在紫霞用剑指着至尊宝的时候,至尊宝眼含热泪深情地对着紫霞说:曾经有一段真挚的感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好好珍惜,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会对那女孩说“我爱你”!如果非要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至尊宝用那一世的生命践行着对紫霞的承诺。曾经有多少女孩希望他驾着七色彩云来娶自己,有多少男孩期望有那么一个女孩值得用一生去守护。
轻易说出的爱,总是那么的轻浮。唯有经过深思熟虑以及长时间考验而说出的爱,才是最庄重而圣洁的。而我想说的是: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我陪你”!无论是荆棘丛林,还是刀山火海,如果你愿意,我都会陪你一起度过,如果非要给这份陪伴加上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无论你认为是友谊也好,告白也罢,烂情也好,深情也罢……。我只是希望你能够幸福。
还记得清晰地记得你的身影,还记得你那美丽的名字,记得你所在的城市,记得你是学什么的,还记得你那一闪而过的面,还记得你手撑着下巴,若有所思的侧脸,还记得你那不染凡尘俗世灿烂的笑,还记得你敷衍地说的那句“吃菜不吃肉”,还记得我问你“笑靥如花”的“靥”字怎么拼时,你故意告诉我错的拼音,害得我一顿好找。你调侃地说:我傻时的所以经历。还记得那时为了给那篇文章配图,强忍着睡意改了又改,那时的自己。还记得那时为了写那篇文章,而一夜未眠的自己。还记得为你而作的诗歌。就让这淡淡笔墨,留在,留在苦涩的记忆里。
我告诫自己成熟一点再成熟一点,而我唯一能做的也只有成熟一点再成熟一点。无论你是否会看到这篇文章,我真诚地祝福你幸福快乐,永远“十八”,容颜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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