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次,我想写点什么,记录我们的点滴。有很多时候,我想跟你一起去拍个照,留下我们走过的脚步。原谅我脑拙,原谅你太忙碌。原谅这些终于成为我的小遗憾。
在他人眼中,我们创造了太多奇迹。我们生动地上演了网恋的戏码。虽然我们的演技很拙劣,结局却还是我们在无视家人感受的任性中腻在了一起。我们成功地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裸婚,除了民政局领回的红本本,毫无其他。在这个闪婚闪离婚姻自由地有点像儿戏的时代,我们走过了不短的小十个年头。
在你朋友的眼中,我是被你极其宠着的。他们见过你把饭喂到我嘴里,见过你给我倒水,给我搬椅子。
在我朋友眼里,我是很宠你的。我不允许听到任何说你不好的话,不愿意别人随便评论你,就算别人的老公会家务,我羡慕个几秒钟就完了,绝不会让你学着擦地。我喜欢自己努力维护你美好的形象。
我还清晰的记得我是如何在企鹅里网到你的。每次跟孩子们聊及此,我都觉得仿若昨日。二零零五年九月九号,是个雨天。厂里订单不是很多。我轻松地完成了任务,去到办公室找毛毛聊天(同事。有点男孩子气的可爱女生)。彼时毛毛正在用她哥的手机玩企鹅。(PS:那时候我还没有属于自己的手机。)刚好的时候,我刚申请了企鹅,刚学会上网。人的特性是对刚学会的事情表现地异常感兴趣。于是乎,我用毛毛她哥的手机登录了我的企鹅帐号。要知道刚加入企鹅粉丝的我网名有多俗多烂。条件查找。你映入了我的眼帘。你那个不算很正常的网名更像我爱吃的芒果干一样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加了你,跟你打招呼。你礼貌地回着。那天我们并没有在彼此心中留下非你莫属的印象。只是你无意说了一句有空视频,我随意应下来。是在第三天晚上,我去了附近的网吧,准备泡两个小时就回宿舍。不记得是谁发的视频。我只记得你那天穿的杏色针织衫,头发是染了当时流行的黄色。你那个高高的鼻梁仅仅用了一秒钟就顺利驻进了我的心。我天生是塌鼻子,特别爱好高鼻梁,因为那是我羡慕嫉妒恨都得不到的奢侈物件。直到今天,我跟朋友说到这段因为高鼻梁而产生的缘分时,她们还是会笑我。说我是外貌协会会长,说我贪恋你的美色,说一见钟情果然钟的是脸。
父亲曾经很反感我这样无厘头地直奔向你。他说网络不是好东西,上网的没一个好东西。可是我们还是坚持下去了,没有放开彼此的手。
我曾经给你写过情书的。应该不少于十封吧。在零五年九月到元月之间。开始的时候都是手写,特意买的信纸。后来是我直接去办公室的电脑上打印出来。只是如今这些信物都已经不复存在了。在我牛脾气爆发的某一天,全部被毁地一干二净了。
我也还记得我第一次跟你回家的情景。坐在公车上,颇有小孩坐摇摇车的感觉。一路颠簸。晃得我直想吐。在车上我问的最多的一句话是“还有多久才到?”“快了,过了前面那个弯就到了。”我很期待这场颠簸早点结束,哪怕早一分钟也好,因为我晕车啊。可是你骗了我。过了一个又一个弯,还是没到。山路十八弯大抵就是我当时能想到的唯一一个词语。从拥挤的车上下来之后。我缓了一口气,开始有心情欣赏这片留有你童年记忆的地方。刚才我们经过的那条公路是极其坑洼的,路面是石子和泥土的混合物形成的。有些地方明显能看到大卡车留下的轮胎印,深深地嵌下去。凹进去的水坑里都是浑浊的泥水。公路两边都是高高耸立的大山。山上一整片翠绿。山下是一条缓缓流动的溪水。有山有树有流水,空气格外好。这是我见到的山清水秀。只是在当时我找不到你之前告诉我的鸟语花香。
朋友问我,嫁给你我有没有后悔过。讲真,以我这种任性又喜欢无理取闹的性格,在某一个发脾气使性子的时候,是有过这种念头的。觉得自己被鬼敲了头,怎么千挑万选把心给了你。只是相处的日子久了,我蜕去了幼稚的皮囊换上成熟的外套。我会在每每想到你时,心里升起一股暖暖的满足感。你不是我见过的最帅的,不是最有学问的,更不是最有钱的。可是你应该是这世上除了我父母之外最能包容我的人。在我,这是最重要的。
有人说经过了婚姻的七年之痒,爱情会逐渐退化,转为亲情。我只想说,只要两颗心真正在一起,就算十七年,二十七年,也可以维持不变的爱情。虽然不会再像恋爱中那样说一些听起来让人起鸡皮疙瘩的甜言蜜语,可是左手牵右手的心安和满足何尝不是一种幸福?两颗越贴越近的心,两种越来越互补的性格,两份越来越默契的思维方式,何尝不是另类升华的爱情?
所以我想和你,细水长流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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