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31日凌晨三点半,我失眠。
在床上翻了十几个来回,强制性地要自己把眼睛闭住睡觉,可这些都无济于事。索性坐起来把外套穿上,台灯打开,翻开日记本准备动笔,又突然发现这个人在我的日记里出现的次数已经够多了,我干嘛还要写她,等天一亮人家就要走了,自己干嘛还要这么依依不舍,什么时候我变得这么矫情,犹豫半天又索性把本子一扣,台灯一关,拉开被子准备进入二次睡眠。夜,很静,我听得见室友的呼吸声,破水龙头的滴水声,而我却在这里一声不响地自我折磨。
这个人,是菲姐。等到天一亮,她就要走了,和去年不一样,去年她走了她还会回来,而今天,她走了,就真的走了,或许从今天开始,武汉,将成为她人生当中一份记忆,但愿她的记忆中有欢笑,有感动,有我。
“伙计儿,你是中毒太深了吧,这么舍不得她,看你这副没睡醒的样子,就知道你昨晚上失眠了。”同桌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道。
“幸好姐这出不是玩的爱情,要不然以后说出去,田安妮为情所伤,简直是够了!”
“田安妮,你别告诉我你有同性恋的倾向。”食堂里,好友一边用筷子搅动着碗里的稀饭,一边用那双写满担忧的眼睛望着我。
“去你的!你才搞同性恋!”我恨恨地盯着她,就差把手中的面碗直接倒扣在她脑门上了。
菲姐是何人?是我的一个朋友。别人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如此舍不得一个朋友。想听故事吗?就请为我烧上一壶酒,听我细细道来。
一
那年我的中考刚刚考完,正当我幻想着要去哪里旅游,去看望哪个人的时候,我妈一声令下就把我的幻想全打破了。 “这个暑假你哪都别去,我找个家教帮你补数理化,马上就升高中了,想旅游,就等到高考完再说吧。还有,明天开始你得要晨跑了,我陪你跑。”
母命难违,我口口声声地说好,其实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不要我去旅游就算了,还要我补课,要我补课就算了还要我早上跑步!跑步就算了还要我晚上睡觉不准锁门!
忘了说一声,我妈叫我不准锁门是为了方便每天早上可以直接进我房间把我从床上揪起来!
每天的晨跑就这样开始了,我在前面懒散地跑步,妈妈在后面紧紧地跟着。我以为每天只有我和我妈两个人这么亢奋起这么早跑步,后来才发现晨跑的人不仅仅是只有两个,还有菲姐和其他几个哥哥姐姐,我们每天都会在半路相遇,不过人家是往回跑的,而我,才刚刚开始。
“妈,那个新来的姐姐叫什么,她前几个月去过咱家,我见过。”
“她叫露菲,刚刚来武汉,也没几个熟人,你去找她交个朋友呗。”
“不要不要,认都不认识,怎么交朋友。”那时的我还是一个比较内向的人,一般都不会主动去交新朋友。
哦,这壶酒似乎有点冷了,麻烦帮我热一热,故事我们继续讲。
当我妈陪我跑了两个星期后就没有跑了。
“丫头,你妈我最近陪你起早床,搞得上班都没有精神,你自己去吧,你有没有认真跑,你回来我看你衣服就知道。”
这当妈的也真够精明,她知道判断我每天有没有认真跑步的唯一标准是看我头发有没有汗湿透,脱下来的衣服能不能揪出水,让你想偷懒都难。
“妹纸,你妈呢?”我哥问我。
“我妈不跑了,让我自己跑。”
听到我这么一说,几个哥哥姐姐都热心地要陪我跑步,最后几人一商量,决定一人陪我跑一天,其他的人跑完了还得赶紧回去上班。
今天该菲姐陪我跑了。第一次和她这么近距离的接触,我显得特别老实,一改前几天在我妈面前耍赖皮耍滑头的表现,一鼓作气,一下子跑到了终点。
“嗯,今天跑得不错,中间没怎么停下来休息。”
“嘿嘿,这段时间跑习惯了,就感觉没那么吃力了。”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田安妮,他们都叫我田安。”
“哦,那你知道我的名字吗?”
“知道,我听妈妈说过,我以后就叫你露菲姐姐吧。”
“哈哈,好啊!”菲姐笑着应和。女孩儿的笑,就像清晨荷叶上的露珠反射这晨曦的暖光,明亮却不耀眼。
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每天和菲姐跑步成为了一种习惯,陪我跑步的哥哥姐姐不再换来换去,每天早上下楼,都能看见菲姐在不远的马路边上等着我,两个人保持高度集中的注意力跑向终点,然后再慢悠悠地散步回来,回来的路上我给她讲着各种各样关于自己好玩的事情,她听到有趣的地方也会为之一笑,我和菲姐相差八岁,她有她那个年龄段的成熟,我有我这个年龄段的幼稚,两个年龄不相仿的人能说到一块儿去,可能也算是一种默契吧。
他们说情侣之间相信一见钟情,我想朋友之间虽然没有什么一见钟情,但是两人一旦产生好感,就想和对方成为忘年之交,若是问我什么时候开始对菲姐产生好感的,我觉得是从跑步的时候就开始了吧。
二
别人戒烟戒酒戒贪戒酒,我戒依赖。
每天清晨跑步的时光也该结束了,换来的是背上书包拖上行李去开启自己的高中生涯。
开学的前一天晚上,菲姐在办公室值班,我默默地坐在另一张办公桌前,将脑袋耷拉在桌子上,心里是什么滋味,我不知道。
“安安,明天就要开学咯,该舍不得你露菲姐姐咯!”一个伯伯从外面走进来,一边说着还一边笑着看着无精打采的我。我不知道为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那感觉就好像是被人揭穿了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一样。
“明天让我陪你去上学好不好?”不知道什么时候菲姐凑到我的跟前,一脸不怀好意地笑。
我白了她一眼,没理她。心里想着,不可能啊,我和你才认识多久啊,两个月还不到,我不可能这么快依赖上你了,就算开学几天我会想你,大不了我星期天放半天假的时候回来看看你好了,肯定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就再不会回来找你了,早就跟着同学玩去了!
可是,我的想法太天真,输了自己给自己下的赌注。
“田安妮,走,今天下午我们出去玩去。”同学对我盛情邀请。
“不了不了,我得回家。”
“安妮,今天下雨你还回去啊?”
“没事,就算它下雪我也要回去。”
说好了这个星期天回去后下个星期就老老实实地在学校待着,但是每每到了星期六的晚上,那颗原本坚定不回家的心就开始动摇,算了算了,还是回去会会她吧,要不然又要隔上一个星期见不到她。
所以,从高一到高三,每个星期天回家的想法,基本上没断过。
“菲姐,你看我好不容易放一次月假,你就行行好带我出去玩呗。”那时候我和菲姐的关系已经很不错了,要是换在别人身上,打死我都不会提出这么厚颜无耻的要求的。
“好好好,等我忙完事情之后就带你出去玩,行吧。”
菲姐确实很忙,身为一名会计,要计算整个厂大大小小的账单,还要百把号工人的工资,去年陪我跑步的那些哥哥姐姐,跳槽的跳槽,辞职的辞职,只剩下菲姐没有走了,虽然我知道她早晚有一天是要走的,虽然我明白我不应该太依赖着她,但是,每次我想出去玩了,第一个就赖上她,在学校要充话费了没地方充,找她,心情糟糕且还任性的时候,她同样也会遭受到我的牵连,一旦依赖上了一个人,要想戒掉,真的很难。
菲姐忙归忙,但是她每次答应带我出去玩的事,一次都没有食言。所以武大,磨山,东湖,江汉街...这些地方都曾有过我和她驻足的身影。在万千世界里,有一个女孩在牵着她身旁的这个小女孩到处游玩,她不知道她身旁这个小女孩是有多感激她,因为除了她,已经很少有一个外人能这么带自己出来玩了,哦,应该说在小女孩心中她已不是外人了,是姐姐。
三
那壶酒也应该烧得差不多了吧,小酌一口,让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也是关于酒的。
有次,我跟着父亲去参加公司里面的聚餐,易兰坐在我的旁边,她拍了拍我,用眼神示意我桌上有酒,我朝她坏坏一笑,明白她的意思。
易兰,也算是我的一个旧友了,七八年的交情,彼此之间也还是有很深的感情,这么多旧友之中,能一心一意地待我这么多年,能在我绝望的时候出手相助,能不顾形象地拉着我在公路上飞奔,能在我交到新朋友后有时一不小心把忽略在一边而她却用犀利的眼神把你杀个千百遍之后有一如既往地对你好,能在别人面前保持高冷女神范儿却在我面前种种疯狂和神经质的人,我估计只有她了。
“干不干?”
“干!拿杯子来!”
其实我和她都不是嗜酒之人,纯粹是图个好玩。
第一杯干尽。
第二杯干尽。
第三杯,没干,我被人踢了一脚。
“你干嘛呢?喝这么多!”菲姐正用她那双充满杀气的眼睛望着我。
“我,我,我玩。。”我被她的眼神吓住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不准再喝了,听到了吗?”
“哦,我知道了,”
菲姐看着我酒杯中的酒,还剩下一大半,她一下把我的酒杯拿过去把酒到在她的杯子,我面前摆着那两罐已经开了封的啤酒也被她拿走了,她把这些酒拿来全喝了,是用来给同事敬酒喝完的。
其实她不是很能喝酒,一两杯下肚她的脸就红得赛过那红富士苹果,再来几杯,她就该跑到卫生间去吐了,但菲姐又是那么的豪爽,别人敬她酒她从来不推辞,最后还是难受了自己。这次,她把我那点酒喝完后,也是难受极了。
“姐,你好点没?”聚餐早已结束,我怀着一份歉意去她房间里看她。
“不想理你!”她将头转过去,看都懒得看我。
“菲姐,我错了,以后不乱来了。”
“你要知道,以后不管做什么是你都要好好想一想,你要对你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
我始终忘不了那个夜晚,一个醉酒的大女孩在和一个小女孩儿讲什么是责任。
四
好了,朋友之间的故事总是说也说不完,我也要告退了,送给大伙儿一瓶 Taittinger Brut Reserve,寓意“爱之初始是果香”,听说它能喝出爱情的味道。
是的,菲姐遇到了她生命中的另一半,他们相爱了,结婚了,每当我再次看到她的时候,她的脸上总是洋溢着属于小女人的幸福的笑容。她变了,当初那垂直到腰间的直发被烫成了卷发,属于她的高跟鞋也越来越多,一枚名为”永恒”的戒指也在右手的无名指上安了家。然后我听到了一个消息,菲姐要走了,离开武汉,去到那个属于她和他的地方。
“你这么依赖我,我走了,还担心你有小情绪。”
“不会了,要闹得情绪差不多都闹完了,就因为你要走的这件事我被别人骗了四次,次次我都信了,次次都有情绪,这次你是真的要走,我心里有底了,不会再闹情绪了。”
“嗯,反正你以后还是可以去找我的。”
距离菲姐离开武汉的前一个星期天,我回去和她道别,最后还是一下没忍住,眼泪狂流。
2016年1月31日中午12点,菲姐离开武汉,我和她一起在武汉度过的时光正式结束。
五
菲姐,我答应过你,等你走了之后要认认真真地为你写篇日志,你说你期待着看,这篇日志确实花了我好几个晚上的时间,我边写边改,边写边回忆,写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在想我会不会写到最后都不好意思给你看了,或者是越写越舍不得你,但是有点出乎我的意外,我越写内心越平静,没有了你刚走的那几天的不习惯与躁动,反而更加悟得你经常对我说的那句话,君子之交淡如水。你我朋友一场,有缘相遇,并在一起度过了三年时光,但朋友终究不能像亲人一样永远地陪伴在身边,毕竟我们都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追求,总有一天会分道而行。
我曾经给你开玩笑说要在你走的那天要像个爷们儿一样和你干一杯酒,但是现在,没有酒,也没那像爷们儿一样的气概。那在这里,我只能以文代酒,敬你,敬自己,敬我们共同的记忆。
伴君千日,今时就此别过,若是有缘,他日必会相见。
2016年2月4日于武汉回长沙的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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