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生要参加多少场婚礼?知道消息的某一天,今天本来要去上班的,奈何昨晚两点半才迷迷糊糊的入梦。
叫醒我的不是闹钟,是闷热的天气,本来在这个四季分明的小城市,夏天会让人舒服的发晕,可偏偏今年不知怎么的,比北京还热,阳光还未转到窗户就已经热的像蒸桑拿。换做往年,我这个屋子窗前有几棵大树,繁茂的枝叶遮住了大部分的光热,剩下的光和热透过来,哎呦呦!暖的美滋滋!
睁开一夜未用的双眼,本能地用右手摸索手机去看时间,已是八点半。刚睁开地眼睛很涩,大概还没有分泌出润滑的物质,用力地眨几下好了许多。映进我惺忪目光的先是床帘,这一面墙很小,光是窗户就已经占了一面墙的一多半。九十度角连接着另一面墙,上面挂着风扇,风扇有些旧也有些歪,墙面本来是白色的,大概是前几个租客吸烟的缘故,香烟里的尼古丁把白色的墙变成了略黄的颜色。略微昏黄的墙壁配上歪斜的风扇,回忆里泛黄式的画面感再合适不过。再往左是衣架,挂了四五件我的外套,还有一顶白色的鸭舌帽。衣架是钉子钉在墙上的,为了防止墙上又白又细的腻子粉蹭到衣服上,衣架以下的墙都贴上了紫色的壁纸。而在夜里,尤其是深夜迷迷糊糊眼睛半闭半睁的时候,白色的帽子,下面是衣架撑起来的外套,在下面是紫色的壁纸,这样的组合很是怪异,黑夜把紫色渲染成黑色。活脱脱一个看不到脸的怪物一样。
我八九岁那会儿正是香港鬼片盛行,那个年代的鬼片,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也不为过,恐怖程度曾是多少同龄人的童年阴影。从此以后的无数年月里,夜半醒来看到的所有东西都会被我生拉硬扯的联想到童年的鬼片阴影里,然后在惊恐中又沉沉的睡去。紧挨着衣架的是一块长方形的镜子,我没有心去测量它的大小,只晓得离它两米左右的距离可以照到我完整的上半身。可不要小看这面镜子,对于我这样一个注重仪表的人来说,镜子才是这个房间的点睛之笔。离镜子大概一米左右是门。目光到这里已经不在迷糊,思绪和大脑已经运作起来。才想起今天约了重要的人谈重要的事情,已然睡意全无。
网上的的专家说夏日里人的精力最为旺盛,睡六个小时足矣。当时将信将疑,现在看来还是有几分道理的。急忙微信跟老板请了假,老板话不多,只回答了我一个ok的表情,对于北方一个三四线的城市来说,同行之间竞争力较轻,请假也相对容易。洗漱完毕准备吃早餐,已经九点多了,刚拿起筷子,约的人微信给我发消息说今天另有急事。罢了,罢了,我一边喝粥一边泛着嘀咕。我没有追问,我从来只约束自己守时,却从不因此用我的标准去要求别人,爽约在这个注重信誉的时代不是件好事,人一旦没了信用做事情就举步维艰了。今天的所有安排都不能进行,一整天就空下来了,索性忙里偷闲放松一下。
(1)
最近不知怎的,明明有很多值得高兴的事情,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左右思考仍然找不到原因。像是进入了一片漆黑的迷雾林,没有鸟语和阳光。一切死一样的静,只有那该死的孤独一直跟着你,趁着这样的机会站到我的面前阴冷的狞笑。左右思索,却也有了些眉目,好像是什么事情冥冥中左右了我的情绪,可我骨子里的倔强像是防火墙一样自动隔绝了这件事情的蔓延。再想下去怕是细思极恐,想看一会儿书,最近正在看《百年孤独》。显然这样的心境更不适合看此类的书,外国文学翻译成中文的书,大多读起来语句怪异且略显浮夸,不知是外国人写作风格的缘故还是我个人的缘故。外国作家最喜欢村上春树,即使翻译成中文,作品也会文笔细腻引人入胜,我猜想这可能跟他们国家强大的竞争力有直接的关系吧!
烦躁不安,加重了孤独感。迷迷蒙蒙发呆已至中午。肚子咕咕作响,刚好外卖到了。合租的小兄弟帮我接过,我道声谢谢。牛肉馅的饺子,吃起来微微有些油腻。要先咬一小口把里面的油放干净……吃过饭,烦躁感减轻了许多,我想饥饿本身也会增加人的负面情绪。窗外那三颗枝繁叶茂的大杨树把原本就阴沉的天遮的更阴了。好像随时都能拧出水来。跟我的心境竟然出奇相似,更糟糕的是竟然都不知道为什么心情如此的差。我曾经无数次的跟朋友们说圣人和凡人的区别就在于圣人会用道理去修身,而凡人只是知道那是道理而已。此时的我显然沦为了情绪的走狗。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般,我内心越是强大,似乎这负面的情绪越是强大。平时那些方法都不管用。为了减少负面情绪的传染,我把自己闷在屋子里,像阻止病毒蔓延一样隔离负面情绪,然后疯狂的打游戏。期间看了一部电影《霸王别姬》,就是张国荣张丰毅巩俐主演的那部,觉得里面的有很多的台词经久不衰堪称经典,比如,说好了一辈子,少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老师傅那句,人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还有小豆子边哭边说的那句,他们怎么就成了角啊!在我看来似乎因为我们小的时候,也就是九几年到二零零几年那会儿,想筹钱拍电影几乎是非常难的事情,所以拍出来的电影差不多都是精品,里面的台词现在网络上也经常盛传。现在有钱人多了,反而拍出的电影没有那个时候那么让人感动。这三句台词,前面那句似乎是描写两个人的情意,只是这情意很特别,张国荣在说这句台词时那种百转千回的细腻情感至今也没人能超越和模仿。自然我这点微末的写作火候是描写不出来的,可这后一句可饱含了直到现在都通用的真理——努力才会有收货。
小豆子的这句可是着实最感动我的,是啊!为什么他们成了角?大概他们的心酸和无奈比你还多吧!
终于下雨了,老天绷不住了,雨滴打的树叶哗哗做响,像是张学友演唱会观众的鼓掌一样。我把自己想象成歌神,然后面对这无边无际的掌声肆意的唱歌。唱歌停止的时机是有讲究的,太早会浪费了雨声的掩盖和模拟掌声的效果。太晚又惹的邻居不快乐。可我又唱的忘我专注。常常惹的邻居急促的敲门。若是我唱歌停止的不够及时,可能敲门声也会从刚开始的铛!铛!铛!立即变成Duang!!Duang!!Duang!!这是一种比摩斯码还高级的密码,不需要繁琐的密码册,传递的信息也极为简单都不需要专门翻译就能明白,如果再不停止就会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
情歌是越唱越孤独的,我努力的想把这份莫名的孤独加负面情绪的黑暗料理囫囵吞掉,却发现这似乎是一个游戏,游戏规则是我必须微笑着,一口一口的细嚼慢咽,优雅的像一位中世纪的绅士。并且,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怎么办?我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是谁安排了游戏,不知道是谁制定了规则,而我只能强压着倔强,努力把孤独和恐惧咬碎。这样的情景让我想起村上春树在《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里的遭遇。他也曾在那本书里无数次的写要学一门乐器,却自始至终也没有学成。不同于他,过几天我就要去学吉他了,想想终于算是冲淡了一点莫名的压抑。
眼皮有些沉重,好像打了一场持久战,恍惚间我又听到了雨声,微风透过树叶吹到了我的窗里,呼吸起来夹杂着一点泥土的味道。我竟然感受到了无比的亲切与温暖,仿佛一双温暖的手抚摸着我灵魂最深处那根绷的最紧,却也最脆弱的神经。眼皮终是落上了,无边无际的耳鸣骤然想起,大脑感觉并不难受,反而配合着雨水敲打万物的声音很惬意,似乎是给那无边的心魔释放的烟雾弹,我躲在后面沉沉的睡了。
夜半醒来,朦胧着的眼睛看到路灯把树叶的影子映在了墙上,样子好像张着大嘴的巨兽,片刻间又开始变化,宣纸上滴了水的墨一样渲染开来,黑色的影子眨眼间的功夫就覆盖了整面墙壁。只剩下闭眼睛后无尽的黑暗与安逸。如此反复了几次,我终于又沉沉的睡去了。第二个梦我记忆非常深刻,我如愿以偿学习了吉他,闲来无事陶冶性情,梦中练习的比较努力。像个旁观者一样监督着自己的梦境,看到自己在梦中努力练琴,我睡的又沉了几分。大脑终于停止了幻象进入到了深度的睡眠当中。我常常幻想,那些电影里小说里所说的,玄之又玄的境界是不是跟这样无梦的睡眠是一样的?然而他们的那个是有意识的,而睡觉是无意识的。这样的睡眠是我最梦寐以求的,远离了喧嚣与寂静,远离了是非尔耳。我就在这里,我就在这尘世中,尘世的一切却都不能左右我。
(2)
这个月我要参加两场婚礼,两场以我个人名义参加的婚礼。小的时候总是跟着父母去参加婚礼,看着账房先生在红本子上用非常漂亮的字体写每一个人的名字。对于少不经事的我来说,好像名字写在那个红本子上,就代表着自己可以买喜欢的东西,幼稚的想法说出来会有人认真的听。那个时候不知道如何形容尊重,却只能这样浅浅的比喻来形容。如今我也参加了婚礼,红本子上也写了我的名字,只是面对婚礼热热闹闹的气氛还是略显稚嫩些。
主持人沉稳老练的台风,加上极具煽情效果的台词。让新郎新娘以及他们的父母都不住的抹眼泪。不少观众也都受到气氛的感染一个劲儿的为这对新人鼓掌。好像鼓掌就是祈祷,越用力就越祝福,新人也就越幸福。我当然也希望是这样,不过就我父母的婚姻而言,参加他们婚礼的宾客鼓掌应该是不卖力的,不然怎么会在我十八岁那年一纸婚书拆成两半分而局之?想来只有一个原因,当年奶奶说参加他们婚礼的人很少,只有不到十桌的酒席,这在农村算是很寒碜的了。我忽然恍悟,不是祝福的不用力,是祝福的人太少了。
比这场婚礼更有意义的事情是看到了大概六年没见到的弟弟。是舅舅的独生子,我们九零这一代人,一家有两个孩子是很少见的。所以,父母从小就教育我们,我们就是亲兄弟。
我们两个人的人生出现分叉是在高二的那一年。时光仿佛倒退到了那一年的九月,那一天,那一晚,那剑拔弩张的一刻。原因已经记不清楚了。我只记得我伸手打了他,他比我壮比我有力气,他却没还手。我隐隐看到他的眼角有泪痕,当时我以为是他懦弱。可是多年后的今天我才明白,或许当时的他真的要比我更珍惜这份亲情。这份亲情里真正看不开放不下,亲情淡泊的,其实是我,这些都是后话,我们暂且不提。
我们高中都是八人寝室,都是农村孩子,有黑土地自带的淳朴也有北方人最原始的野性。在当今社会,这种淳朴被极大程度的挖掘和开发,变成正义,豪气,这种野性被人性的阴暗面渲染成,行事浮夸和没素质的代表。
再回到我们当时正在发生的,室友有几个反应快的,眼见情况不对拉开了我们。自那以后的一个礼拜,我们就几乎没说过话,舅舅来过学校一次。我记得那天下过一场秋雨,天气很冷。我穿着宽大的校服还是觉得冷,舅舅询问为什么兄弟两打架,我记不清回答了什么只记得当时心跳很快,有些激动。但舅舅最后是微笑的,这我记得最清楚。好像还是我们两个小时候打架一样没有当真。我们在小时候也就是七岁以前是经常打架的,(七岁那年我父母搬家直到高中我们才又相见)有时候就像小猫小狗,大人常常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已经打的不可开交,而有的时候是姨夫们的挑拨,看我们打架博个乐呵。打的差不多了再把我们拉开。只是这一次,谁都没想到真的改变了他和我的命运。
忘记又过了多久,弟弟参军了。从我们最后一次打架,到他参军。我不知道他的思想是经过这件事情有了怎样的跳跃,我也出于对他本人的尊重不会过多的杜撰。不过我们不难猜测出他是真的很伤心,伤心我这个极度自私的哥哥,伤心这段兄弟情。同时也想跳出原有的生活寻找更加丰富的精神世界,寻找男人与男人之间最真挚的友谊,显然军队是最好的选择。他参军那几年,只是零星的知道他的消息。他参军不久,有一次舅母说他们伙食很不错,又隔很久大概是两年后,母亲说他留部队了。最让我羡慕也是最令人担心的一次——天津大爆炸!举国震惊的事件,他的部队做了的善后。那时我也暗自嫉妒暗自羡慕,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都想做一些看起来伟大的事情。显然他做到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让我自惭形秽。但其实我后来做的事情无论对于自己人生的领悟以及对社会的贡献丝毫不比他小。只是当时我是不知道的。我明白的,越是炫耀就越是匮乏,我越是证明自己越是在内心深处觉得自己不如他。
再见他时已是现在,刚见面时,我没有说话但却一眼就认出了他。只是梗于过去羞愧开口。过了一会儿他认出了我,我不知道他是也认出我或者没认出我来,又或者考虑是否说话。只是他还是先开口的,我们相互拥抱,寒暄,他的大气和主动,更是让我自惭形秽,我却把那份尴尬与羞愧全压在心底,当做什么都不知道。说起这些年发生的种种事情,好的,感人的,坏的,纠缠不清的。遇到的人,留过的泪,吃过的苦和亏,几乎无所不谈,像是没有家乡的鸟,我们聊天没有中心也没有结束。被人打断,就重新再找个话题,也不觉尴尬。又感受到了亲情,但又有些望而却步。我想这就是长大吧,我们都长到了当时向往的年纪,却没有成为当时梦想中的人。好在我们都还在努力,都还在拼搏。我们好像又回到了很多年前,我们都还是少年,更确切的说,我们还都是好兄弟。
原本是参加婚礼的,然而弟弟的出现以及他的大度显然成了比婚礼更加有意义的事情。婚礼进度我们几乎完全不关心,随过礼金仿佛再也找不到参加的意义。我们一味的聊着这些年断了联系发生的种种。此时的我,终于放下了自负的包袱,我承认,作为哥哥,这个弟弟比我更有担当。
酒席间隙,他找了个借口叫我出来,我心知为何,没等他开口,就已经开始说起。这些年一路走来的成长感悟。再回头看那个时候的自己,反思那个时候的自己,太自私太自以为是,太不懂得为别人考虑。他眼睛不大,却隐隐闪着精光。似乎他肯定了我的忏悔和成长。他抬头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不知道在思索些什么。当谈起父母一辈的恩怨。我们也相视一笑,“人生已经很艰难,我们好不容易有所成长有所感悟,已经又重新做回了兄弟,不想再为上一代的恩怨所累。”他吸一口烟,苦笑着点点头。又吐出烟雾,吞吐之间的神态异常成熟,那一瞬间已经和他行事浮夸的风格截然不符。我想这么多年的军旅生涯让他也有了城府和胸怀。酒席结束后我们又和几个同学一起去打台球,一起去唱歌。那情形跟上学的时候一模一样。
青春,糊里糊涂荒荒唐唐,我们一路走一路回头,一路跟从前的自己挥别一路告别从前自以为不会分开的人。等有人结婚我们才恍然,原来都不是小孩子了。
婚礼结束的第二天我就走了,我们又互留了新的联系方式和微信。只是走了以后直到今天我们也在没有说过话,一如曾经失去联系的那六年一样。是忙碌么?还是别的什么?想不明白,那索性不想了,人这一辈子想不明白的糊涂事太多了
婚礼结束,我又急匆匆的回到从前的城市。回去的当晚不知怎么的开始莫名其妙的腹痛,刀绞一样的痛,也许是吃坏了东西,也许是刚入秋晚上睡觉凉了肚子。挺着上了一天的班,晚上回家买了藿香正气水和诺氟沙星。吃上药美美的睡了一觉,早上好了许多,腹痛已经消失。今天又得去参加一场婚礼,新郎上学时候的宿舍跟我的宿舍仅仅只隔了一个屋子,新娘是我高中到大学相恋近四年而后分手的女朋友。
(3)
晚上十二点的火车,还是无座
我收拾了一整天,穿了自认为最漂亮的衣服,还特地去牙医诊所洗了牙。洗牙是计划好久了的,可是为什么偏偏今天去,我自己面对自己的内心,也是说不出个所以然。
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穿的衣服刚上车没过一站就已经人挤人被蹭到的汗水弄脏脏了,我也无可奈何。毕竟车上那么多人没有座位,想想也是算了。火车轰隆一夜到了省会中转,我也一夜没睡,终于有了座位,我随便坐了一个,低头用下巴枕着自己的小书包沉沉的睡了。迷迷糊糊知道有人坐了旁边,在醒来的时候是一位阿姨和她的老公在叫我让座,原来她们从省会上来,看我睡的熟没有叫我,我已经霸占别人的座位睡了将近两个小时了,我赶忙把座位还给人家,并且满怀歉意的道歉。夫妻俩是善良人一边微笑一边说没关系,并没有责怪我。
下了火车又上了客车,参加婚礼的地方是个不通火车的县城,客车很小最多坐不了二十人,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只有我一个年轻人,可见中国老龄化何其严重,我在车上简单吃了一点面包喝了一瓶奶,舟车劳顿的缘故,我又睡了。客车什么时候开的,途经了什么地方我通通都不知道。只知道睡觉的时候后背的座椅被汗水湿透了,黏黏的很不舒服,我换了个姿势趴在了背包上又睡了。在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
(4)序言:我常常在想八零九零后以至于零零后,该怎么定义一个人的长情。是执拗的愚笨,还是该温柔的生活。窗外正在下雨,我躺在出租屋里,刚刚辞去工作,不知道如何生活,正如同我不知道怎么写你的婚礼。
正文:
我来到你办婚礼的酒店。大概是个吉日,在出租车上看到好多婚礼的车队,看到第一队车的时候还在想是不是她的婚车。但看到第二个第三个车队的时候,我就打消了猜测的念头。
酒店门口有三个结婚用的充气红门,红门的正中央写着举办婚礼的新人名字。那字体写的不是很美,给人一种庄重的敷衍感,即敷衍又显得格外用心。好像如此程度已经用了写字人所有的水平。
这座三层楼的酒店里,每一层都在举报婚礼。每一层的规格都不一样,新娘的靓丽程度和观察我这个外来人所用的看似亲切但实则盛气凌人的态度也有所不同。这让我很反感,我从未认识眼前这个脸画浓妆身着白婚纱的女人,但只是一个对视的照面我已经心生厌恶,恨不得一通批判,以展示我人格的高尚。我压制微微嗔怒的心,我不知道为什么仅仅一个眼神就迁怒于我,是不是也只是一个对视的照面,这个年纪虽轻,但在识人贵贱方面却极为老练的女人已经本能的对我有了判断,正如我对她也有了判断一样,而她看似微笑实则轻蔑的神情就是判断的结论。
无需考虑,我就知道这不是我要找的人,楼梯就在入口正对面,我直奔楼梯。刚上到第二层就看到了新郎,他也看到我,只是佯装没见到一撇即过。我走上前主动打招呼,先微笑,然后用我戒烟了烟半哑不亮的声音,连续“嘿”了三声。出于本能和刻意,他面向我,声音很洪亮,语气却空洞非常,
“来啦?啥时候到的?也不招呼一声,我去接你呀!”
“快!快!快!里面随便坐!”
他的话是热情的,语气是急促的,赶紧走马观花一样让我离开。仿佛多年前我们上学时他每次目送我和她的新娘离开时一样极力掩饰。那时候我们还爱着,那个一会儿嫁给他的姑娘。
随后我被他的大学同学——老胡,安排在了他大学室友的一桌。上学那会儿我们俩就隔了一间屋子,熟悉的很。所以他的室友多半都认识,大家免不了客套一番,谈谈近况聊聊生活。
我还看到了新娘最要好的闺蜜,几年不见居然胖了,我在看她的同时她也寻着目光看向我,我们几乎一瞬间就认出了对方,她的目光有些惊讶。我记得她曾经也安慰过我,在我和即将成为新娘女生刚分手的时候。至于说了什么通通记不清了。才三五年而已但对我的生活仿佛是一番轮回,每一段爱情的结束对我来说都像喝孟婆汤一样痛苦,但每次喝下去都将是一次重生。五年前,我们分手的时候都曾含着泪发誓这一辈子都要做陌路人,可我们都食言而肥。
我记得,分手第三年的一天中午,大家都在午休。我在烟雾缭绕的八人寝的上铺看《挪威的森林》外面刮的是白毛风,朝阳面的屋子却出奇的暖。看的眼睛有些酸,刚准备放下书小憩一会儿,手机震动了一下,她的好友申请。就那一瞬间,释怀了。跟在一起的那几年一样,她申请了,我就会通过。真正爱过的人怎么忍心老死不相往来?如果能想忘于江湖,那跟三四年的一夜情有什么区别?四年,她给了我她的最青春,我也给了她我的最轻狂。从那之后我们基本不聊天,聊天也不聊过去。都聊近况,让对方知道,曾经记忆里定格的人都已经飞了,或者成长或者堕落。记忆里的那些,我们都视若珍宝,聊天的时候会小心翼翼的拿出来跟现在聊天的这个人对照。那跟曾经重叠的部分让人欣喜,那变化的部分让人惊叹。
放下,仅此而已。
未完,余下部分请到本人主页查找《婚》续(因单篇字数要求8000,我的故事仅仅13000左右的字数,只能将一个故事拆分两半当文章来发,给各位看官带来的不便,请见谅。以后一定会写的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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