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到小鹿到时候我们已经四十出头了,她留给我的记忆还停留在二十多年前。在见她之前,我总在心里想她现在的样子。
你的样子,
是个什么样子?
是否还有飘动的秀发?
是否还有秋水般清澈的眼眸?
我的家里没有姊妹,
你的家里可有兄弟?
我所有的女同学之中,她是仅有的能聊得来的两三个之一。说来好笑,即便是这两三个很熟悉的女同学,也都是在毕业很多年以后才有了稍微深一点的交往。我是很“闷”的人,其貌不扬让我自觉与美女同学“划清了界线”。小鹿是我的“初恋”,实际上只是我在“恋”,而人家美女根本就没注意过这只“丑小鸭”。小鹿的美是一种清纯至极的美,是一种清水出芙蓉,秀发飘飘的美,美得就像琼瑶故事里的女主角。时隔二十几年,再联系到她时是在微信上。
她第一次就叫出了我的名字,而且开玩笑说我当初给她写过情书。我装糊涂:“有吗?”其实我给她写的那封“情书”——如果那也算情书的话——是我的第一次。她还半真半假地开玩笑,说怎么不继续写了?否则,说不定……我心想:太欺负人了吧你?忽悠人啊你。我知道当年喜欢她的男孩肯定很多,俺是没有一点机会的。
小鹿让我叫她姐姐,我很不乐意,因为在我心中,她依然是那个俊秀的小姑娘。而我叫她妹妹,她也不乐意,于是我觉得还是叫小鹿比较亲切自然。小鹿暑假回老家,我们有机会见面。我特别写了一篇文章,引用了诗经里的一首诗:“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亦我周行……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我常常想单独和小鹿喝一杯,想听听这些年她过得怎么样。
我觉得缘分真是个很神奇的东西,有些人即使分别很多年,依旧可以一见如故,我对小鹿显然属于这种情况。小鹿是个善良而且善解人意的姑娘,无论和谁在一起脸上总是挂着灿烂的笑容,她的性格如同她的美一样清纯,这也是我打心底觉得她亲切的原因。正如我在那篇文章里写的那样“所有的美都有一种共性,那就是让人心生亲近……我们爱美,如同将自己引进芝兰之室,即便稍一留连,也是满身芬芳,心旷神怡。”
我知道,现在我对小鹿的喜欢已经不可能是通常意义的“爱情”,也不是通常意义的友情,但是这种“爱”又让我觉得特别舒服。就像我们喜欢花草、喜欢山水、喜欢那些让我们怦然心动的好文章。我真的无法准确表达我的这种喜欢,我觉得如果有一种感情可以相伴终生,那它不一定是爱情,但肯定可以是“血脉相连”的亲情。在寂静的夜里,我想到小鹿的时候,不由想起一个称呼——小鹿姐姐。姐姐或者妹妹,或者叫小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想到她,我觉得分外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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