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有再写点什么了,但好像又一直在写着什么一样。我永远都记得自己开始习惯写文章是因为初中时帮死党上课写情书,结果被窗户外的班主任抓个正着,还好当时的班主任认识我家的老古董只是将我叫到办公室而没有让我当众下不来台。还记得那是的班主任说既然你这么爱写就多写点,结果一周给我一个命题让我写一篇文章,整整俩年,结果就是中考我考得最好就是语文了。而现在我已习惯一个人的时候总喜欢写点什么,无聊的,开心的,难过的貌似都有。
还记得高中毕业时与初恋的第一次分手,好像也是从那以后,自己的文字就被说有一种悲伤。是的,如果说初中的班主任启蒙了我对文字的喜爱,那让我深深爱过的那个他让我习惯用文字去表达爱意。原来一个人的习惯是很难被更改的,何况是上了瘾的呢。一个人可以为一个人戒烟戒酒戒玩,但戒不掉一个人给过的爱。深爱时我们总是在矫情,失去时我们却都在任性。任性到不修边幅,任性到自我放弃。总想着既然已经失去了最爱的那个,那又有什么还值得在乎呢?而我就是这其中的一员。
都说毕业就是分手季,分分合合,坚持了那么久我们还是没有逃过七年之痒,现在我们会偶尔问彼此一句你好吗,会给对方回一句我很好。是的我很好,我已经找回那个遗失的自己,不再那么糟糕,不再那么失败愚蠢。我会和很好的朋友半夜喝一场友谊的酒,会和身边的好友约一顿火锅,会偶尔疯一次,会安静的用一杯咖啡陪伴文字。我喜欢再要好的朋友面前做最真实的自己,我喜欢一个人在黑夜里独尝这种寂寞,我喜欢和闺蜜在被窝聊着属于女孩间的秘密,我也喜欢陪志同道合的兄弟在酒吧买醉。
相识十五年的发小总说我笨,的确看你玩了十五年的游戏,无论什么我都是死的最快的那一个。初中网吧逃课夜机时我总是睡得不省人事,如果说我玩的最好的游戏那也只有连连看和炫舞了。还好身边的你们从来没有嫌弃过我,无论是曾经那个肆意妄为的我,还是失恋后半死不活浑浑噩噩的我。但愿还有下个十年,我们依旧如此,不谈感情,只为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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