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见,但相忆。
故人重聚,登楼远眺,我竟然只想到“狐朋狗友”四个字来形容此情此景。想想也是,往昔的日子里,也没见谁人说咱们是甚好东西,不被骂得狗血淋头便是走了好运。
想呐,哥几个儿往那搁楼台上一立,最惹人眼的自然是拉风至极的楊滨尘。唉,提及这货就不得不叹息加可惜了,这家伙身材魁梧,脸型方刚,拈起笔墨便文采飞扬,是块风骚得起的好料。可令人啧牙的就是,这人不是那么一丁点的多愁善感,一双沉淀过的眸子,眼神里仿佛写满了陈年旧事,苍然如雪。他会这样,别无他由,只因这个爱极了独狼之怪性的壮汉并非武痴,而是一枚情种,所以才总是满嘴胡茬,长发蔽眼,拈笔弄墨填上几句诗词痴语,只叫人不知其所云也。
至于王鑫垚这个疯子,写诗作赋讲故事都血腥得很,活像个杀人狂魔般的煞笔修罗。而他肯定是个变态。我是真不想说他霸气凌云豪气血气冲天的,毕竟他就那模样,一看便让人觉得像是一个,从乱葬之地爬出来借尸还魂的活怪物,只当偶有机会多喝那么几杯才会得见几分血色。我老想,难怪他就爱一个人堵上耳机听那些“粽子四蹿的掉坑情节”,更时有重归山野丛林的遐想。总之,不管这货是不是从那儿爬出来的,你只要知道,当你看不清猜不透他在琢磨着啥的时候,就安静陪他喝几杯酒,那会儿他更有血有肉,像个人。
而我自个儿哟,外三分里七分,是个沉默寡言的迷糊,诗歌辞赋写不好,故事也编不成个圆来,情感经历更是没甚可供借鉴,只那么点事儿还给忘得一不干二不净了。我那些个狐朋狗友都知道,当初毅然选择了文科班,不过是想着哪天也能近水楼台先得月,早些得着自个儿炫耀的本钱,但直到现时今日都没能如愿取得三千若水里的其中一瓢罢了。
三两个难兄难弟,算不得志同道合,说不上同病相怜,但却也共饮指苍穹,同嗤碧长天。
故人若能再相忆,聊得往昔,不叹别离。对月长饮,起身仰首侧面迎风而笑,也能描得红尘牵挂,话尽浮世天涯。
文中言辞略显张扬,但我肯定,若他二人看见,必然会觉得亲切……然后,定会大骂我……暴露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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